發起一人一信 拆除高速公路清水休息站大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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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冠博

發起一人一信 拆除高速公路清水休息站大違建

文章 黃冠博 »

發起一人一信 拆除高速公路清水休息站大違建 寄給高公局局長信箱

http://www.freeway.gov.tw/POM/POMailBoxInfo.aspx

如果可以,將寄出內容放進來!!.......讓大家知道

在信中另連結至此!!......讓長官們知道

以下是已發送的內容,大家努力!!

局長
Rem Koolhaas / OMA Asia 設計的中二高清水服務站是台灣少有的國際競圖的結果,這樣的違建實在不應該出現在原設計本體上,身為設計人真是感到非常可恥且侵害原創作;違建.........公家單位實在不應該帶頭!

請拆除!!


聯合報陳宛茜美女或中時丁榮生帥哥,公會,建改社........等各位賢達,救救清水休息站

>>相關討論
::OMA Asia 作品 - 中二高清水服務站::
::發起:一人一信拆除高速公路清水休息站大違建::
::若真要說 我提議清水休息站的廁所和樓梯(不是全部)::
圖檔
黃冠博

Re: 發起:一人一信拆除中清休息站大違建

文章 黃冠博 »

黃冠博 先生 您好:
這是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局長信箱陳情信件啟動通知函 ,感謝您使用本局局長信箱。
本郵件由發信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如有任何問題或意見,請至【局長信箱】
我們收到您一篇主旨為「 關於中清休息站違建 」之陳情信件,請您 確認啟動 本信件,信件生效後,我們將在最短的工作天處理與回覆您的陳情意見,謝謝!

您的陳情信件編號為:FWM980711004 請啟動本信件,您隨時可依陳情信件編號登入本系統查詢相關處理進度與結果。請點選下列連結至局長信箱系統。
信件編號:FWM980711004 發送時間2009/7/11 上午 09:03:19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局長信箱 敬上
徐岩奇

Re: 發起:一人一信拆除中清休息站大違建

文章 徐岩奇 »

支持

徐岩奇
黃冠博

Re: 發起:一人一信拆除中清休息站大違建

文章 黃冠博 »

徐岩奇 寫:支持
感謝岩奇大哥的支持

陳情案件送出後,會有一封自動回信,給一個陳情案件編號,.........需用此編號再次進入局長信箱中,點入"查詢郵件處理進度"後,依照其步驟,這封信才會送上去(文意大致如此).

莫因事小而不為
革命尚未成功
同志仍需努力
徐岩奇

Re: 發起:一人一信拆除中清休息站大違建

文章 徐岩奇 »

違章成什麼樣子?
前陣子新聞有報導, 但都集中討論安全問題
什麼樣子倒沒看到
可以PO上來

...
徐岩奇

Re: 發起:一人一信拆除中清休息站大違建

文章 徐岩奇 »

我上週剛去西安一趟
大陸朋友帶我去西安"法門寺", 唐朝時的皇家寺廟
看到李大師在旁邊的增建, 差點昏倒
看看有沒人可以幫忙, 幫我把這些照片po上來

...
ea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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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發起:一人一信拆除中清休息站大違建

文章 eaGer »

徐岩奇 寫:看看有沒人可以幫忙, 幫我把這些照片po上來
徐建築師,可以寄給我,我願意代勞。 請寄到 [email protected]

讓大家一起暈倒.... :P
ea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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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發起:一人一信拆除中清休息站大違建

文章 eaGer »

黃冠博 寫: 局長
中清交流道是台灣少有的國際競圖的結果,這樣的違建實在不應該出現在原設計本體上,身為設計人真是感到非常可恥且侵害原創作;違建.........公家單位實在不應該帶頭.
冠博兄,說實在,高速公路局局長接到您的信件一定是一頭霧水。 :D

1.中清交流道應該不是競圖結果所造
2.中清交流道上會有什麼違建呢?
黃冠博

Re: 發起:一人一信拆除中清休息站大違建

文章 黃冠博 »

eaGer 寫: 1.中清交流道應該不是競圖結果所造
2.中清交流道上會有什麼違建呢?
哈!!兄弟您真厲害.
今早10:43高工局回電就是來詢問是哪個部分?!
請大家務必寫清楚.
別像冠博囫圇吞地..........


這部分據來電的劉小姐表示
會轉到中區的單位處理!!
黃冠博

Re: 發起:一人一信拆除中清休息站大違建

文章 黃冠博 »

這個案子,跟某位市長家意思一樣!!
只是程序違建......地大容積大.
財團可惡,承辦承審簽名畫押的官員可議!!
老王

Re: 發起:一人一信拆除中清休息站大違建

文章 老王 »

Eager:
我把照片email到你信箱可以嗎,大概是兩個月前拍的,當時就已經瞠目結舌,因為絕對不是普通的違章,竟還有很強的創作意圖,我服務的事務所正好是這案子的本地配合建築師,所以看了更是憤慨...
arhuang

Re: 發起:一人一信拆除中清休息站大違建

文章 arhuang »

冠博:

對汲汲營利的承包商而言,如何在合約期限內獲得最大利益,是一種商業行為或本能。
本案例最需被譴責的不是違建問題,而是公部門擅自將公共空間廉價或賤賣給財團的行為。

BOT 鼓勵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因為政府經費拮据又行政效能不彰,開放公共建設交由民間來建設、承攬與經營,據說會比較有效率。然而,缺乏監督與討論的例子,BOT似乎變成了災難,或社會公共財全面向財團俯首稱臣的証明。

與其打行政程序違法,不如抵制財團表達民眾的忿怒來的直接,財團才可能願意聽聽我們的意見。
ea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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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起:一人一信拆除高速公路清水休息站大違建

文章 eaGer »

老王 寫:Eager:
我把照片email到你信箱可以嗎,大概是兩個月前拍的,當時就已經瞠目結舌,因為絕對不是普通的違章,竟還有很強的創作意圖,我服務的事務所正好是這案子的本地配合建築師,所以看了更是憤慨...
老王,謝謝您的相片,已經收到。

茲將清水服務區大違建的相片貼上來:

圖檔

圖檔

圖檔

看不出來有什麼問題嗎?

拿下面這張更早以前的相片來做比較就知道了!

圖檔

不知道當年 OMA Asia 參與清水服務區設計的人員會作何感想?
ea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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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發起:一人一信拆除高速公路清水休息站大違建

文章 eaGer »

清水服務區2樓違建 新東陽認錯
【聯合報╱記者蔡惠萍/台北報導】
2009.07.09 02:44 am

國道三號知名的清水服務區遭爆料二樓是違建,經營的新東陽承認「我們錯了」,但強調建物通過結構技師及建築師的雙認證,安全絕對沒有問題,他們會加速申請證照;高公局表示,已對新東陽開出兩次罰單,並勒令二樓暫停營業。

清水服務區原由南仁湖集團經營,去年五月租約到期,高公局重新評選,由新東陽取得經營權。不過,根據昨天出刊的週刊報導,新東陽接手後,在二樓新增三百坪的頂樓餐廳,卻未取得建照就對外營業,週刊更說,二樓的大型違建恐造成崩塌,對遊客安全造成威脅。

新東陽表示,當時評選計畫書中就已包括二樓餐廳,但因為服務區屬性特殊,「不能拉下鐵門中斷服務」,新東陽去年八月就已向高公局申請建照。

後來光是為了是否要進行環境差異評估,建築師與環保署就公文來往數月之久,導致建照一直下不來,也無法取得使用執照,新東陽表示,「沒拿到是我們的不對,我們認錯」。

不過,新東陽強調,雖因卡在環差無法取得建照,但建築物「最怕有結構問題」,之前就已取得結構技師與建築師的雙重簽證,安全無虞才敢讓消費者進出。

高公局副總工程司吳木富表示,清水服務區已通過消防安全檢查,並取得室內裝修竣工合格證;至於新東陽違規施工並開放部分區域營運,高公局分別在今年三月及七月開出罰單。

吳木富指出,清水服務區二樓因為評估後需補做環差分析,是屬於「程序違建」,並非需要拆除的「實質違建」。

【2009/07/09 聯合報】@ http://udn.com/
黃為臻

Re: 發起:一人一信拆除高速公路清水休息站大違建

文章 黃為臻 »

剛看了清水休息站初
完成時的照片
不自覺說了一句"真謙虛啊 "
再回想屋頂平臺人們自然產生的活動多樣性
這真的很好 很正面

可惜生意人看到的是商機
是圍起來營業賺錢
只是財團得標的是經營權
難道合約有說可以任意變更建築物
如果沒有載明那是不是又有公務人員怠忽職守的問題
啊高公局的立場很清楚"程序違建"
擺明該走的程序走走就好

接下來呢 接下來呢
不知道為什麼一直浮出法門寺舍利塔的影像
難道下半輩子要開始學法律
告死這些王八蛋
唉 謙虛一點 謙虛一點..............

:evil: :e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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