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老屋、危樓加速都更,草案將送立院審議
發表於 : 2016-12-30,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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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產》促老屋、危樓加速都更,草案將送立院審議
2016年12月29日 13:58 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
行政院為加速危險及老舊建物重建,提升國人居住安全與品質,今(29)日院會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林全表示,請內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全台灣屋齡超過30年的老舊房屋中,經評估為危險建物的約3、4萬棟,戶數達數10萬,在草案經立法院通過後即可受惠。
內政部表示,老舊或危險建築物的定義為屋齡30年以上、經評估後認定改善不具效益、需拆除重建者,可享容積與建蔽率獎勵,並享2年房屋稅及地價稅減半優惠,優惠可享有至房屋移轉。目前規畫透過民進黨立院黨團提案,建請立院加開臨時會盡速通過。
內政部指出,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因原建築容積大於法定容積、重建後因建蔽率規定使1樓使用面積減少、居民自主、經濟弱勢地區重建經費籌措困難、缺乏主管機關介入提供諮詢與協助機制等原因,導致危險老舊建築物推動重建不易、缺乏政策誘因,因此擬具該草案。
根據內政部提案,符合條件的老舊或危險建築物,容積獎勵可達法定容積的1.3倍、或建築基地1.15倍的原建築容積。若在條例施行後3年內提出改建計畫,可額外獲得10%容積獎勵,等同容積獎勵最高可達法定容積的1.4倍。
至於租稅優惠方面,根據內政部提案,重建後可享有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徵收2年。重建前私有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持有重建後建築物,若在減半徵收2年內若沒有移轉,在經過全體所有人同意下,可延長減徵期間至再行移轉。
(時報資訊)
《傳產》促老屋、危樓加速都更,草案將送立院審議
2016年12月29日 13:58 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
行政院為加速危險及老舊建物重建,提升國人居住安全與品質,今(29)日院會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林全表示,請內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全台灣屋齡超過30年的老舊房屋中,經評估為危險建物的約3、4萬棟,戶數達數10萬,在草案經立法院通過後即可受惠。
內政部表示,老舊或危險建築物的定義為屋齡30年以上、經評估後認定改善不具效益、需拆除重建者,可享容積與建蔽率獎勵,並享2年房屋稅及地價稅減半優惠,優惠可享有至房屋移轉。目前規畫透過民進黨立院黨團提案,建請立院加開臨時會盡速通過。
內政部指出,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因原建築容積大於法定容積、重建後因建蔽率規定使1樓使用面積減少、居民自主、經濟弱勢地區重建經費籌措困難、缺乏主管機關介入提供諮詢與協助機制等原因,導致危險老舊建築物推動重建不易、缺乏政策誘因,因此擬具該草案。
根據內政部提案,符合條件的老舊或危險建築物,容積獎勵可達法定容積的1.3倍、或建築基地1.15倍的原建築容積。若在條例施行後3年內提出改建計畫,可額外獲得10%容積獎勵,等同容積獎勵最高可達法定容積的1.4倍。
至於租稅優惠方面,根據內政部提案,重建後可享有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徵收2年。重建前私有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持有重建後建築物,若在減半徵收2年內若沒有移轉,在經過全體所有人同意下,可延長減徵期間至再行移轉。
(時報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