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 : 2006-07-21, 08:56
的確,樣本的取樣範圍廣泛
對建築專業知識的測驗才越公平,了解
很敬佩堅持價值觀的人
陳大哥上述的這個考生真行
不會是律師吧
對建築專業知識的測驗才越公平,了解
很敬佩堅持價值觀的人
陳大哥上述的這個考生真行
不會是律師吧
這麼說就不太正確,什麼是基本能力??t0296729 寫:建築師考試,應只是一種基本能力的鑑定,能力達到就應給執照
不應以限制錄取人數的手段,試圖控制這個市場
你實力不夠,社會便會磨練你、淘汰你
考生把青春花在惡性競爭的考試中,實在是浪費社會成本
你能想像醫學系畢業,要準備考試n年,然後實力達到了,卻考不到醫師執照,只因為這個考試限制人數,且錄取率僅有x%....
申論題沒有評分的標準?這句話有很大的疑問kschen 寫: 3.申論題沒有評分的標準。
CPH 寫:感覺上第一點決議的出現,應該跟我有關,因為去年我曾經寫陳情函透過國會連絡室直接交遞給考試院長和考選部長
專技司二科都覺得我很煩,口氣從一開始客客氣氣,到最後想掛我電話........= =
雖然天不轉路可以轉,不過我仍然覺得
如果不是建築科系組,不是在講授建築設計的內容的,有誰會開建築設計課程?
既然開的是建築設計課,講授的是建築設計的內容,有什麼理由不被採計?
所以日後修法的方向是只有在建築師事務所工作的才能考建築師?chiyi 寫: 應考資格:比較有彈性,注重工作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