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新建築 強制雨水再利用

建築師事務所工作、實習,以及建築、營造工作所可能遇到的法律議題
回覆文章
Chin-Ming Chang

大型新建築 強制雨水再利用

文章 Chin-Ming Chang »

聯合新聞網 記者鄭朝陽�報導

雨水貯留再利用,不再是口號!內政部營建署已公布「建築技術規則」的綠建築專章,明訂總樓地板面積在3萬平方公尺的新建築,都必須強制設置雨水貯留再利用系統,包括興建中的台北市小巨蛋和規畫中的大巨蛋,都將建置其中。專家估計,如果能在建築基地廣建這種「小水庫」,將來必能多出好幾座大水庫的供水效益。

目前全國最完整、規模最大的雨水貯留再利用系統在台北市立動物園,每年可循環使用的雨水近30萬噸,每年為動物園省下近300萬元的水費,效益驚人。

工研院能資所研究員李士畦估計,以可容納4萬人的台北巨蛋為例,若全場座無虛席,職棒球迷中場休息時間上廁所,瞬間就要用掉28萬噸的水,如果設置雨水貯留系統,這些水就不必用自來水支應,假如水費調漲,這筆水費就很可觀。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的研究也顯示,以台北市一個545戶規模的12層樓住宅社區為例,集水面積1萬平方公尺、容量600噸的雨水收集利用系統,水價每度7.5元時,一年可省14餘萬元的水費,約13年可回收投資的成本;若水價調高到每度20元,每年可省37餘萬元,只要4年就可回收,可見水價愈高就愈有設置誘因。

此外,收集雨水再利用的成本每度只要2~6元不等,現在建造一座水庫所生產的水,每度成本至少是20~30元起跳,因此,增加雨水利用量,就能減少蓋水庫所付出的昂貴工程與社會成本。

中原大學土木系教授李錦地表示,台灣地區年平均降雨量有2515公釐,約為全球降雨量平均值的2.6倍,可說相當豐沛,但受限於地形陡峭、水土保持狀況不良,以及沒有足夠的蓄水設施來攔蓄水源,導致每年有5成左右的降雨都流到大海裡,導致經常有缺水的危機,對經濟發展也構成威脅;因此,與其要花龐大的經費蓋水庫,還不如鼓勵民間普設蓄存雨水的小水庫。

營建署建管組副組長王榮進也表示,政府開闢公園、廣場等公共設施時,若能考慮「蓄洪」機能,就可建置景觀池,夏季能調節微氣候,紓緩酷暑的悶熱,有豪雨警報發出時,則可立即洩洪,蓄積新的雨水,對延滯洪峰、防淹水相當有幫助。
回覆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