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案何以從「政績指標」變「政商關係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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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案何以從「政績指標」變「政商關係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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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案何以從「政績指標」變「政商關係指標」
2015-01-23 01:51:00 聯合報 社論

眾所矚目的台北市大巨蛋案將重新議約,雖不能保證原先所謂「不平等條約」能一舉清除,但無論如何,喧鬧多時的爭議跨出了「重新談」的一步,在坊間議論政商關係疑雲的氣氛中,柯文哲市長一怒立威。

九合一選舉徹底改變了台灣政治生態,柯文哲一上任就向他眼中的幾大案宣戰,撇開「清算前朝」或「勵精圖治」的動機不論,社會心理確在變化:過去若干具「政績指標」意義的重大公共建設案,現在在民眾心裡都反轉成為「政商關係指標」的檢驗標的。高鐵案如此,台北市的大巨蛋、鴻海三創園區案如此,甚至桃園航空城、台中的台灣塔案都陷入類似泥沼。何以致之?

台灣的政治從未「黃河水清」,重大工程案尤其牽涉利益龐大;弊案之犖犖大者如南港展覽館案令當時的第一夫人都伸手染指,葉世文案暴露官員「登堂要錢」之明目張膽,高鐵從史上最大BOT可能淪為史上最大全民買單案。也難怪,此刻的社會氣氛,充滿著對決策過程和政商關係的不信任。十餘年來,歷經扁政府無德、馬政府無能,從國光石化案喊卡,到核四「停工不停建」,如今幾可謂「聞開發案而人人喊打」!政府應重新思考重大公共建設的決策邏輯,整理出符合程序正義的遊戲規則,從幾個層次「洗心革面」來重建民眾對重大開發案的信任。

最上層的「開發邏輯」,不能再只為開發而開發。世界各國多少都有為「國家門面」目的而舉辦的超大型活動及建設案,例如北京奧運曾受批評為「大國崛起」的膨風之作,但留下的「鳥巢」場館如今已成中國大陸的首都地標之一。東京為二○二○年奧運,建造號稱近代建築史上最壯觀的體育館,斥資近十四億美金,由得到建築界「普利茲克獎」的第一位女性建築師海蒂所設計,卻被另位同為普利茲克獎得主的日本建築大師槙文彥指責為「白象」。南韓將在二○一八年承辦冬季奧運,同樣受類似「燒錢」爭議所擾。台灣辦一場世大運,該如何在「國家榮譽」與「量力而為」之間取得平衡,應該向民眾爭取共識;到現今「頭已洗了一半」才來論辯財政能力、損益效應等問題,寧非太遲了一點!

第二個層次的「開發程序」,是否可能變成不正當政商關係的溫床。例如大巨蛋案向來被質疑的環評審議過程、附帶商業設施、監院糾正案等疑點,當年簽約的遠雄和北市府,若一切依法辦理可受公評,則何以走到今天雙方重新議約之路?遠雄之前倨後恭,鴻海被指責為「財團囂張」,政府機關之「割地賠款」形象,恐怕都有一些蛛絲馬跡可循,而非僅僅「社會反商」使然。

扁朝貪腐固不待言,馬政府雖號稱清廉,但一來周邊官員的不良紀錄斑斑可考,二來有些政治人物之「貪」不一定形諸直接把鈔票放進個人口袋,而是更深層地籠絡政商裙帶關聯,以國家資源交換財團的政治投資,則這樣的「五鬼搬運」豈不比貪汙更嚴重?老百姓深惡痛絕的關鍵點在此,國民黨政權基礎在去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一夕崩塌的關鍵點亦在此;「政商關係」四字已不只是所有開發案的核心議題,更成為民眾檢驗執政正當性的準則之一,掌權者應戒慎恐懼。

第三則是開發案的技術層次問題,政府公權力和專業在握,理應有最強勢、穩妥的財務和法務評估,何以老是簽下不平等條約?高鐵案歷經數朝執政而今困境難解,回顧當年決標過程,「台灣高鐵」和對手「中華高鐵」兩者的財務結構和營運前景預估天差地別,但當時的決策者是被一句「政府零出資」即沖昏了頭嗎?純屬民間的商業投資業者尚知精算成本效益評估,政府的重大BOT案涉及公共資源,怎可能和業者談判簽約的基礎處處矮人一截?大巨蛋案如今將重新議約,柯文哲似鋪陳出「做到前朝所做不到的」局面;但這個局面仍需公部門內部的專業評估支撐,不可允許輸在藏著魔鬼的細節裡。

遙想蔣經國時代的十大建設,領導者一聲令下,帶動了經濟起飛。台灣的重大公共建設,走到今天動輒得咎又動彈不得的地步,孰之過?各朝政府不要用一句「共業」推卸責任,也不該停滯於「無為而治」。重大開發案要在端正政商關係的基礎上,重新站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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