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在討論「建築師考試制度」的時候,往往只看到「門檻」卻忽略了「院落」。
考試制度的「門檻」不應該只有一處,執業生涯的「院落」也不會只有一進。
所以,不要讓第一處的門檻,扼殺了有理想有抱負的青年才俊,應該降低一點。
也不要有「一試定終生」的好康事。
考上以後,仍舊必需在其執業過程中,設置幾處「門檻」淘汰不適任者。
換言之,「考試制度」必須結合「換證制度」,才有機會「去蕪存菁」。
建築師開業證書申請換發及研習證明認可辦法草案
[建改社] 建築師考試制度改革座談會
推!
推一下
就是今天下午!
不管是要參加考試的人或是不參加考試的人,我覺得都有聽聽的需要
社會制度會怎麼變革或變化?通常是由這樣對社會有責任感的意念匯聚所驅策的
改變不一定會符合所有人期待,但是如果改變會有實質意義,其實是應該給予適當的認同的.
想參加測驗的人,應該能在這樣的場合聽取一些訊息,或是了解考試方向
不是參加測驗的人,也能了解多一些這個資格的背後還要有什麼能力,應該自己與以補足,避免和社會脫節
證照很重要,但是證照背後代表的東西,我以為更重要
沒有不好的意思,請bononi前輩原諒一下
像我就認為,以bononi大大這樣的實力,通過建築師測驗時,絕對是最強的建築師
因為幾乎沒有僥倖的成分,於是深厚實務和學術涵養結合,會是最後留下的樹木
推推!就是今天
就是今天下午!
不管是要參加考試的人或是不參加考試的人,我覺得都有聽聽的需要
社會制度會怎麼變革或變化?通常是由這樣對社會有責任感的意念匯聚所驅策的
改變不一定會符合所有人期待,但是如果改變會有實質意義,其實是應該給予適當的認同的.
想參加測驗的人,應該能在這樣的場合聽取一些訊息,或是了解考試方向
不是參加測驗的人,也能了解多一些這個資格的背後還要有什麼能力,應該自己與以補足,避免和社會脫節
證照很重要,但是證照背後代表的東西,我以為更重要
沒有不好的意思,請bononi前輩原諒一下
像我就認為,以bononi大大這樣的實力,通過建築師測驗時,絕對是最強的建築師
因為幾乎沒有僥倖的成分,於是深厚實務和學術涵養結合,會是最後留下的樹木
推推!就是今天
這個討論Issue跟本和實際在準備應考的人想的不一樣。
魏傑兄的觀點,小弟十分認同。
至於考題,用選擇、問答、設計都可以,但改題部分我要說的是,
改出來的分數要用『常態分佈』取一定標準之上的人給及格,
至於標準,這是可以討論的,看是要定均標以上、高標以上或前多少%以上...
考試制度不應因某些人的資格、身份有異,只要他公平,就尚可勉強接受,
所以,今天建築師考試的問題出在,出題、考題、改題(或評分)的標準或公平機制的缺乏,這才是要公論及改革的。
另外,有關大小設計科,他使建築師與土木等技師的產生有明顯的區隔,
但也造成今日技師錄取人茁壯或建築師則氣弱,前者顯得社群人多而勢重。
日前看到對岸二級建築師考試指南,他們也考設計,
但除了題目要求外,更明白舉及格與不及格的A、B二個實例,告訴應考人,
A例達到了什麼而以及格,B例因為什麼錯誤而以不及格,
反觀我們的大小設計,有時候及格與否過或不過的人都搞不清楚,
更不用說題目出的有問題或綁題目及如何評閱之疑慮。
最後,考上建築師只是一個依建築法及建築師法,
可以從事法定業務或科以行政責任之建築專業工作者。
不考的人,只要能力夠或透過獲競圖、業內、業主認同,
一樣能發揮『建築師』功能,他的Title還可能超越而成為建築家、大師、巨匠。
但如果只是想要或還想要法定的Title,或只想或還想依法規扮演角色,
那才有考建築師的需要,不是嗎?
魏傑兄的觀點,小弟十分認同。
至於考題,用選擇、問答、設計都可以,但改題部分我要說的是,
改出來的分數要用『常態分佈』取一定標準之上的人給及格,
至於標準,這是可以討論的,看是要定均標以上、高標以上或前多少%以上...
考試制度不應因某些人的資格、身份有異,只要他公平,就尚可勉強接受,
所以,今天建築師考試的問題出在,出題、考題、改題(或評分)的標準或公平機制的缺乏,這才是要公論及改革的。
另外,有關大小設計科,他使建築師與土木等技師的產生有明顯的區隔,
但也造成今日技師錄取人茁壯或建築師則氣弱,前者顯得社群人多而勢重。
日前看到對岸二級建築師考試指南,他們也考設計,
但除了題目要求外,更明白舉及格與不及格的A、B二個實例,告訴應考人,
A例達到了什麼而以及格,B例因為什麼錯誤而以不及格,
反觀我們的大小設計,有時候及格與否過或不過的人都搞不清楚,
更不用說題目出的有問題或綁題目及如何評閱之疑慮。
最後,考上建築師只是一個依建築法及建築師法,
可以從事法定業務或科以行政責任之建築專業工作者。
不考的人,只要能力夠或透過獲競圖、業內、業主認同,
一樣能發揮『建築師』功能,他的Title還可能超越而成為建築家、大師、巨匠。
但如果只是想要或還想要法定的Title,或只想或還想依法規扮演角色,
那才有考建築師的需要,不是嗎?
魏傑 寫:就考試制度~個人認為科別及格制為一可繼續執行的制度~!
只是在出題,考題,改題,上該如何做到公平透明才是更該討論的一環.
出題~出題委員選擇,出題範圍等,其實就已經大致決定考題與改題嚕~!
考題~選擇,問答,是非題.該統一嗎:或是依各科類型來製作考題,這也是該衡量的~!
改題~選擇是非還好,可採電腦閱卷,而問答題,繪圖就累人嚕~!也因為累人可能導致分數的不公平,且標準答案無法公布展示,導致改題之透明度變不透明,使應考人無法了解出題者到底要什麼答案(只好到補習班嚕).
"☉錄取率:如考試有標準答案,又何來錄取率之說?達到分數要求的人自然考的上。"~我滿認同這句話的.
只是分數高低掌握在"應考人手中"還是"改題者手中"是要思考的一點~!
相同答案不同分數~!公平嗎~?呼~!
很支持有這樣的建改社成立,但是我們這些已應考多年的(保留期間)考生,該如何應變這項考試制度~?(又去補習班了解嗎),
這就像過渡期一般,拿這段期間的考生做試驗,不好就改~!
會不會搞的跟高中學測一般,一綱多本呀~!呼~!
個人淺見~敬請指教~!還是支持各位先進對建築環境的用心良苦~!
阿…被點名了…我不帥,優秀也還好拉,阿貴賢拜過獎了
原本以為建改的老師會發表會議的摘要,所以沒有先行發表,不過我就先將當天我的理解稍作整理,不是很完整的紀錄,正式的文章應該會刊登在台建雜誌
下午兩點 第一場
由考生代表先行發言 林洲民老師.邱文傑老師及小弟我分享考試經驗
提出重點
1.比較目前世界各國建築師錄取率,台灣世界最低只有5%,第二名日本還是台灣的兩倍11%
2.歐洲幾個先進國家,畢業後即取得執照,錄取率100%
3.背頌與專業能力無直接相關
4.逐科保留制度,保留三年之合理性,難道三年後考生專業能力就消失了?
5.美國的考試制度在工作中,九科分次自然考上,並不需要花時間背頌,台灣的考試則必須類似科舉一般,經過寒窗苦讀才有機會通過,認為台灣花太多時間在”練習考試”而不是練習實際的執行能力
6.改題評分之公平性
7.考前離職潮,讓台灣損失生產力,使台灣的競爭力堪慮
8.錄取率之謎,實習制度在台灣是否可行
接著由蔡建築師.吳老師發表
1.教.考.用之斷層現象探討,就像在台灣考過駕照不一定會開車一樣.建築界亦是如此
2.教學內容之調整
3.建築公會的角色與學界與考試之關係
結論
1.認為建築師考試目的應該是資格考
2.應該是高門檻,高錄取率
3.希望能有實習制度
下午四點 第二場
這場真槍實彈,由考試院委員蔡先生.部分出題老師和建築界大老等進行論戰,因為都在討論階段,盼準建上各戰友請勿激動筆戰
1.公會立場矛盾,並不支持改革,陳邁先生感嘆無法改變所有過去會員
2.現實要大幅改變考試制度不易,牽涉很廣,甚至到憲法的層級
3.考試選擇題庫可以建立,但每年考試院有無數考試,要建立題庫要相當多經費和時間
4..考試委員長是由抽籤選出,組成典試委員會,因此考試改革方針不易固定
5.委員建議較可行可以改變的方式:一為每年固定的錄取率,二為改變子法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規則第14條” 本考試應試科目之試題題型,均採申論式試題”改為”可為申論題或測驗題”,至於突然改成實習方式則較不實際,因為不能確定實習的結果對錄取率會有實質的幫助
6.固定錄取率的方式雖能確保錄取率題高,但公平性質疑
7.出題體制內的活用,似乎是較可行的改變方式,但有人制之疑慮,改革可能隨時停止消失
8.希望改革為機制的改變,人制的改革會隨人事的上下任而白廢,並須注意配套,不能單獨改革某項目
結論
因牽涉面非常實際,多方討論未有具體結論,也超過會議時間許久(會場來趕人了)
委員在第五點提出考試院的立場,是較可行的建議,歡迎大家提出建設性討論,避免人身攻擊,我不代表建改會發言,只提供當天所聞,建改會還會有下階段的研討會討論,也希望對此議題關心的準建朋友踴躍參加~(上次呂欽文老師主持時問現場有沒有準建的朋友,結果沒人舉手?所以希望大家有獨到的意見可以到現場發聲)
原本以為建改的老師會發表會議的摘要,所以沒有先行發表,不過我就先將當天我的理解稍作整理,不是很完整的紀錄,正式的文章應該會刊登在台建雜誌
下午兩點 第一場
由考生代表先行發言 林洲民老師.邱文傑老師及小弟我分享考試經驗
提出重點
1.比較目前世界各國建築師錄取率,台灣世界最低只有5%,第二名日本還是台灣的兩倍11%
2.歐洲幾個先進國家,畢業後即取得執照,錄取率100%
3.背頌與專業能力無直接相關
4.逐科保留制度,保留三年之合理性,難道三年後考生專業能力就消失了?
5.美國的考試制度在工作中,九科分次自然考上,並不需要花時間背頌,台灣的考試則必須類似科舉一般,經過寒窗苦讀才有機會通過,認為台灣花太多時間在”練習考試”而不是練習實際的執行能力
6.改題評分之公平性
7.考前離職潮,讓台灣損失生產力,使台灣的競爭力堪慮
8.錄取率之謎,實習制度在台灣是否可行
接著由蔡建築師.吳老師發表
1.教.考.用之斷層現象探討,就像在台灣考過駕照不一定會開車一樣.建築界亦是如此
2.教學內容之調整
3.建築公會的角色與學界與考試之關係
結論
1.認為建築師考試目的應該是資格考
2.應該是高門檻,高錄取率
3.希望能有實習制度
下午四點 第二場
這場真槍實彈,由考試院委員蔡先生.部分出題老師和建築界大老等進行論戰,因為都在討論階段,盼準建上各戰友請勿激動筆戰
1.公會立場矛盾,並不支持改革,陳邁先生感嘆無法改變所有過去會員
2.現實要大幅改變考試制度不易,牽涉很廣,甚至到憲法的層級
3.考試選擇題庫可以建立,但每年考試院有無數考試,要建立題庫要相當多經費和時間
4..考試委員長是由抽籤選出,組成典試委員會,因此考試改革方針不易固定
5.委員建議較可行可以改變的方式:一為每年固定的錄取率,二為改變子法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規則第14條” 本考試應試科目之試題題型,均採申論式試題”改為”可為申論題或測驗題”,至於突然改成實習方式則較不實際,因為不能確定實習的結果對錄取率會有實質的幫助
6.固定錄取率的方式雖能確保錄取率題高,但公平性質疑
7.出題體制內的活用,似乎是較可行的改變方式,但有人制之疑慮,改革可能隨時停止消失
8.希望改革為機制的改變,人制的改革會隨人事的上下任而白廢,並須注意配套,不能單獨改革某項目
結論
因牽涉面非常實際,多方討論未有具體結論,也超過會議時間許久(會場來趕人了)
委員在第五點提出考試院的立場,是較可行的建議,歡迎大家提出建設性討論,避免人身攻擊,我不代表建改會發言,只提供當天所聞,建改會還會有下階段的研討會討論,也希望對此議題關心的準建朋友踴躍參加~(上次呂欽文老師主持時問現場有沒有準建的朋友,結果沒人舉手?所以希望大家有獨到的意見可以到現場發聲)
感謝建改社的努力。許多批評的朋友沒有外國建築師資格取得的認知,難免以管觀天,有失偏頗。
英國或歐洲許多國家將建築師視為空間藝術家與實踐家,他們有很專業的技師(結構機電)配合,所以有諸多創意的設計。因此建築師的取得僅為資格考,不會限制人才。國內的建築師發展時間較短,原本來自工程系統,早期的建築師需十項全能,肩負起許多今日技師的工作,被視為類工程師,反而容易限制了有設計能力者的發展。英國資格取得與學校教育結合。考試僅限於實務面,因此從好學校畢業的難度比取得資格還難,如果學校設計合格,資格考也不會透過考試判斷設計能力的好壞。反觀國內,僅以一天的快速設計論斷設計能力,絕對有失偏頗。我從業多年,深深體會好的設計需要時間的醞釀。國內考試的方式容易淪為背誦能力的測驗,與實務界的需求確有落差。
國內"建築大師"的存在反諷了"建築師"考試制度與現實需求的落差。檢討制度並非否定考上建築師者的能力,而是避免阻擋了本該成為建築師的大師們執業的機會。
附帶ㄧ提,除了安藤忠雄,Zaha hadid 也不是建築師,而且結構概念很差。(她在ㄧ場演講自己承認的,小弟有參與),但他們都得到普立茲獎。所以我們也該想想,希望甚麼樣的人才來當我們的建築師?
英國或歐洲許多國家將建築師視為空間藝術家與實踐家,他們有很專業的技師(結構機電)配合,所以有諸多創意的設計。因此建築師的取得僅為資格考,不會限制人才。國內的建築師發展時間較短,原本來自工程系統,早期的建築師需十項全能,肩負起許多今日技師的工作,被視為類工程師,反而容易限制了有設計能力者的發展。英國資格取得與學校教育結合。考試僅限於實務面,因此從好學校畢業的難度比取得資格還難,如果學校設計合格,資格考也不會透過考試判斷設計能力的好壞。反觀國內,僅以一天的快速設計論斷設計能力,絕對有失偏頗。我從業多年,深深體會好的設計需要時間的醞釀。國內考試的方式容易淪為背誦能力的測驗,與實務界的需求確有落差。
國內"建築大師"的存在反諷了"建築師"考試制度與現實需求的落差。檢討制度並非否定考上建築師者的能力,而是避免阻擋了本該成為建築師的大師們執業的機會。
附帶ㄧ提,除了安藤忠雄,Zaha hadid 也不是建築師,而且結構概念很差。(她在ㄧ場演講自己承認的,小弟有參與),但他們都得到普立茲獎。所以我們也該想想,希望甚麼樣的人才來當我們的建築師?
Re: [建改社] 建築師考試制度改革座談會
對於那位自稱是AIA,拒絕考台灣建築師的大大,小弟對您的景仰有如滔滔江水,萬流不息;小弟本來想念醫科的,立志懸壺濟世,但我對台灣的聯考制度很不爽,尤其現在推徵制度又有可能走後門,我家沒背景又沒錢,但是又考不上,想當初應該找一些志同道合人士,多開一些座談會,形成輿論壓力,不要說不用考就能申請就讀,至少免試個幾科,那我就能就讀醫學係囉,才不用現在還在建築堆裡打滾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