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瑪龍+陳玉霖建築師事務所、荷蘭 de Architekten Cie 建築師事務所設計 鳳山大東文化藝術中心

設計競圖、競賽及獎項、公共工程標案、私人招標相關資訊
reski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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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好像也不一定要全建築背景
賴聲川就是台中歌劇院的評審喔
:) :) :)
5886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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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小弟聽說還會做修正(設計)

所以最後出來的可能就不是像現在這樣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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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縣大東文化中心興建工程 縣議員意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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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縣大東文化中心興建工程 縣議員意見多


中央社2007-05-25 19:01

準備斥資新台幣十四億多元興建的高雄縣鳳山市大東文化藝術中心,縣府文化局今天向縣議會定期大會簡報初步規劃,縣議員們對外觀、停車場及未來是否追加預算提出建議,中心預定十二月底完成細部規劃設計、定案後發包施工。

縣府文化局長吳旭峰今天率同規劃設計得標的張瑪龍建築師、合作的荷蘭建築師事務所人員到議會簡報初步規劃,縣議員們提出中心外觀、建材、停車場意見。

大東文化藝術中心佔地三公頃,位於鳳山溪畔。吳旭峰表示,中心初步規劃有多功能演藝廳、展示廳、藝術學校及圖書部門。前有高雄捷運橘線通過,停車空間是嚴峻的挑戰。

張瑪龍表示,經過調查高縣有傳統的皮影戲團,將藉由皮影戲的光與影帶動藝術中心,並活化溪邊廣場。

郭素桃詢問以後是否追加預算?建築物屋頂加設薄膜沒有幾家業者製作,未來發包是否有綁標之虞?縣議員吳利成也擔心將來會追加預算。

吳旭峰表示,中心是按樓地板面積編列預算,符合目前的建材成本,未來可能要追加預算。會與建築師注意發包的公正性。

縣議員蘇琦莉則認為規劃沒有進展,要加油。縣議員方信淵強調中心要能吸引民眾,不要成為「蚊子館」。縣議員徐榮延建議空間栽種本土樹木,利於更替。

議員們擔心建築物屋頂的薄膜的功能、保固時間及停車場問題,吳利成擔心保固期限後,如薄膜損壞,將形成困擾。張瑪龍表示,薄膜具有延展性、張力,厚度只有零點五到零點七公分,可以透光,抵擋部分紅外線,降低溫度,但不會分解,溫度超過攝氏八百度才變成灰,但不會燃燒。

張瑪龍表示,薄膜下方是建築物屋頂,保固年限五到十年,但外國使用年限三十到五十年。吳旭峰也表示,未來可延長薄膜保固期限。

吳旭峰表示,中心停車場設置三百三十個是經過周轉率計算,不能成為附近住家的停車場。高市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的停車場車位也是經過周轉率後算出。

主持議事的副議長陸淑美則表示,建築師已與縣府顧問為中心規劃案溝通四次,未來如再召開溝通協調會應通知議會,讓議員參加,並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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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東文藝中心採斜柱設計與Low-E玻璃 楊秋興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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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東文藝中心採斜柱設計與Low-E玻璃 楊秋興肯定
(2010/07/14 17:31)

記者陳明成/高縣報導

高縣重大藝文建設大東文化藝術中心採大量斜柱設計與Low-E玻璃,降低冷熱傳導,兼具美觀與節能,是全台最大的斜柱工法公共建設,目前施工進度達60%。縣長楊秋興14日視察,對施工品質讚不絕口,指示相關單位以大理石鋪設中庭地面供青年朋友練習街舞,未來館內空間也將以平實價格供民眾租借,為藝術中心注入更多活力。

曾拿下2009國家卓越建設獎「最佳規劃設計類-公共建設類-卓越獎」的大東文化藝術中心,位於鳳山市光遠路與大東路交叉口、大東國小旁,佔地 3.4公頃,總工程費為新台幣14億3847萬多元,自97年動工,目前建築工程進度約60%,微幅超前1.87%,預定100年3月底完工,可望成為大高雄藝文新地標。

該中心由張瑪龍建築師與荷蘭建築師Branimir合作設計,大量運用斜柱清水模設計塑造建築美感,中間鑲以Low-E玻璃隔絕80%以上的長短波與紅、紫外線,降低冷熱傳導而達到節約用電的效果,成為全台最大以斜柱工法施作的公共建設,由於施工難度高,還特地請來日本建築師前來技術指導。

縣長楊秋興、縣議員郭素桃、徐榮延等人在相關局處陪同下,前往關心施工情況,對於施工進度與建築品質大為滿意,連連稱讚,同時也指示施工單位以大理石鋪設中庭地面,讓年輕朋友能在此盡情練習舞技。

楊秋興表示,該中心設計相當新穎、現代化,音響設備等級高,是目前全台最好的地方藝術中心,其斜柱造型不論施作、灌漿難度都很高,施工單位做得很漂亮,實屬不易。

楊縣長說,政府公共建設不應只考慮成本回收,也可視為政府投資,大東藝術中心未來將以低廉的租金,讓民眾都能輕鬆負擔、使用、接觸更多藝文活動,提昇人文藝術發展。該中心也將邀請專家組成委員會負責營運事宜,規劃精采的藝文演出,例如邀請歌仔戲團體常駐表演,並與民間旅行社合作,讓國外旅客能欣賞優美的台灣文化。

大東文化藝術中心以在地文化與多元創意為發展特色,分成演藝廳、展覽館、藝術教育中心、數位圖書館等四棟主建築,並包含旅遊資訊服務中心、與商業空間,完工後將為大高雄帶來嶄新的藝文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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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鳳山大東文化藝術中心競圖 張瑪龍團隊脫穎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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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東文化中心明年完工 楊秋興讚賞施工品質

【記者郭偉如高縣報導】預計在民國100年正式完工啟用的大東文化藝術中心,目前建築工程進度達74%,昨(二十二)日縣長楊秋興前往視察,非常滿意目前雛形,並表示該中心雖耗資17億元,且構思、競圖、與議會溝通等過程相當艱辛,但未來將會成為鳳山地區最重要藝文、遊憩、公園等多樣化的藝術中心,絕對是物超所值。

縣長楊秋興昨日前往關心施工情況,對於施工進度與建築品質大為滿意,連連稱讚,且表示該中心設計相當新穎、現代化,音響設備等級高,是目前全台最好的地方藝術中心,其斜柱造型不論施作、灌漿難度都很高,施工單位做得很漂亮,實屬不易。

楊縣長表示,大東文化藝術中心是他任內非常重視的一項文化建設,雖從構思、競圖、財政困難到預算通過至今已六年,仍是非常值得。鳳山市本身就有34萬人口,若加上大鳳山地區則有70萬人,比很多縣都還大,因此一定要有一個藝文中心,該中心不僅可與衛武營國家兩廳院區隔、互補,未來更可成為大高雄最佳的休憩活動藝術空間。

楊縣長說,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附近還有五間左右的合法住宅,很期待未來市政府能繼續溝通協調,甚至調高公告現值的方式協商民眾搬遷,若順利搬遷後,將可建造陸橋,連結大東公園、鳳山溪自行車道、鳳山溪、國父紀念館等建設,成為鳳山地區最重要的藝文、遊憩公園的藝術中心,雖花費高但絕對物超所值。

曾拿下2009國家卓越建設獎「最佳規劃設計類-公共建設類-卓越獎」的大東文化藝術中心,是位於捷運橘線O13大東站旁,佔地3.04公頃,斥資17億元,建築大量運用斜柱設計,並搭配Low-E玻璃,不但節能減碳,同時塑造藝術美感,可望成為大高雄藝文新地標。該中心97年動工,目前建築工程進度 74%,硬體預計民國100年三月完工,十月正式開幕。201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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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 - 漏斗造型建築 大東文藝中心將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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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斗造型建築 大東文藝中心將完工
砸19億元打造 將成鳳山觀光兼文化新地標 演藝節目與國家劇院接軌 並開放演藝廳給在地團隊

2011-12-05 01:22
中國時報
【鄭緯武/高雄報導】

 總投資約十九億元的大東文化藝術中心,預計2012年二月底前完工,將成為鳳山地區兼具觀光休閒及文化藝術新地標,而演藝節目不僅與國家級劇院接軌,演藝廳同時開放給在地藝文團隊使用,協助在地藝文發展。

 大東文化藝術中心十一座大漏斗造型薄膜時尚建築,近日開始試燈,鮮豔光束投射在上面,美麗景觀令民眾驚豔不已。

 市府文化局長史哲表示,大東分為圖書館、展覽棟、演藝廳,其中演藝廳為九百人座的中型劇場,經過一年籌備,開館節目將分為國際合作、兩廳院旗艦節目、在地製作三種。

 他說,明年將以大東作為春天藝術節的主場,開館節目的安排利用兩年春藝與兩廳院的合作機制,國家級的兩廳院節目在台北演完後,直接進入大東,讓大東立即就與國家級劇場接軌。

 文化局指出,明年兩廳院國際藝術節的十個節目,將有五個會到大東演出,包括「台灣之光」古又文與法國卡菲舞團跨界合作演出;俄、法、英「與你同行」劇團的《暴風雨》;國光劇團的《豔后與他的小丑們》;人力飛行劇團的《台北爸爸紐約媽媽》;國家交響樂團演出。

 至於其他國際合作及在地表演團隊的演出節目,該局將陸續公布。

 史哲強調,大東演藝廳責成愛樂文化基金會營運,是比照兩廳院由中正文化基金會營運模式,才能與兩廳院合作並引入國際節目。

 而高市交響樂團、國樂團是來引進節目及做劇場前後台服務,不是使用演藝廳演出,演藝廳將開放給所有在地團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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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鳳山區大東藝術中心內的大東藝術圖書館開館啟用 藝術典藏專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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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東圖館啟用 藝術典藏專館
2012/04/22 19:05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夏念慈高雄22日電)高雄市大東藝術圖書館今天開館啟用,首開國內公共圖書館先例,以藝術為典藏主題,蒐羅包括藝術、建築、攝影、電影等12項藝術15萬冊館藏,成為珍貴藝術寶庫。

位於鳳山區大東藝術中心內的大東藝術圖書館,空間設計參考美國「波士頓公共圖書館」閱讀氛圍,引進世界經典暢銷的藝術圖書,包括中、日、西文圖書期刊與國內外藝術中心出版品及歌劇、音樂劇、舞台劇等影音資料。

此外,館內還設有30種藝術資料庫及近800本電子書;高雄市建築師公會捐贈款建闢「建築生活美學專區」,典藏世界當代建築景觀等專業設計書籍6500餘冊,及個人或藝術團體捐贈藝術藏書。

高雄市副市長李永得受邀主持開館及頒發感謝狀。他說,市府將購書經費從原編列新台幣1000萬元增加至1億元,支持館方擴充館舍增為3層樓1118坪,這座公共藝術圖書館啟用後,市府配合經常舉辦藝文活動,有利培養高雄藝文人口,加速高雄文化建設。

今天下午開館,民眾不斷湧入,等著申辦圖書證、借閱書籍的男女老幼在櫃臺前排起長長人龍,書香吸引人潮,盛況空前。

大東藝術圖書館表示,開館時間為週二至週六,上午10時至下午9時,週日上午10時至下午5時。自5月起,每週六下午將在演講廳舉辦「大東講堂」藝術專題講座。10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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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東文藝中心/禪定概念出發 並回應在地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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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東文藝中心/禪定概念出發 並回應在地特色
【欣傳媒╱記者葉穎/專題報導】
2012.08.01 11:19 am

位於高雄鳳山的「大東文化藝術中心」歷經2006年競圖、2008年正式動土,在2012年春天終於正式啟用,已然和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相輝映,一東一西地,形成大高雄西南端藝文活動的完整網絡。

佔地4.3公頃的基地位置原是高雄市大東國小的校地,當大東國小轉型為微型藝術小學之際,旋即希望以區域型藝術中心模式,打造出不同於高雄市文化中心與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之外的另一塊藝文園地。

談起設計概念從發想到完成,總體負責的張瑪龍建築師說,案件在起始時之所以提出「禪定」的概念,就是感於現在城市中,已然存在著有太多習於彰顯的物件,就在資訊迅速流轉與充斥之下,若建築體也以同樣外顯的方式,傳達過多的語彙和風格,豈不是讓人們的生活更加混濁不清?所以他在競圖的初始,就希望用低調、單色低彩度,如灰與白,純淨的打造一個可以讓人靜下心的空間,「概念很單純,即是希望能在混亂的年代裡嘗試找尋簡單的答案。這與法鼓山聖嚴法師所言,在雜亂當中尋找和諧是相通的,也就是所謂禪境的表現。」因為這樣的想法,於是才有了第一階段競圖時簡單長方形盒子組成的建築序列出現。他認為,單純的空間裡,只要量體夠大,靜化的力量跟渲染力就會夠強,光是用想像的,就可以感受到人們行走或閒座期間,很舒服平靜地享受著空氣、享受著風,張瑪龍這樣淡然卻也寫意的描述道。

他提到,在構想大東文化藝術中心時,考慮到高雄都市聚落及活動特性,排除了單棟巨大化內聚型建築的手法,而是希望透過空間展開的方式,讓數個單體建築組合成都市開放空間,可以讓更多居民一同共享,當然,享用的過程,不僅僅局限在進入室內參觀展覽或者聽音樂會,而是更廣泛的希望使用者透過戶外活動的參與,讓在此發生的情節更加多元豐富。讓放學途中的小學生、來此運動的社區居民也可以不經意地透過大量三角形的帷幕窗,一窺室內正在舉行的展覽或音樂活動。

基於這樣的想法,他們也很樂見在競圖後期因為有國外建築團隊以輔助之姿加進其他的構想,而且基於找出可以與在地城市相呼應的語彙,進一步發展出白色薄膜拉撐出來的屋頂跟一座座漏斗狀落下的造形物。透過薄膜成為頂篷般的包覆。面對鳳山舊聚落,兩個單體建築相距6米,像是把周邊巷弄6米、樓高15米的老高雄透天厝巷弄都連結進來了,人們可被允許從四面八方遊逛其中,方便而流暢,且每一個漏斗圓孔落下與地面之間的垂直高度都不相同,除了遠觀時形成碩大的視覺指標之外,近觀也能自然製造出不同方位、遠近、角度…視覺上的層次錯落,頗具趣味。

當然,除卻了建築寓意上的考量,薄膜屋頂也同時回應了當地氣候上的需要,半戶外遮陰的方式,創造出陰涼的微氣候區域,適合各式活動的使用,在雨天時更能引導雨水流洩進入其中數個單體下方的景觀水池。透過氣流試驗,更顯示地表的熱氣可以由開口處騰升向上,附帶著引導新鮮氣流進入屋頂棚架內,有如熱氣球般的原理一般,造成風動也替活動期間的人帶來無比涼爽的體感暢快。除此之外,薄膜頂蓋更讓空間造就出既是戶外又受到保護如室內般的格局,藉此與建築物內部的正空間取得平衡感,而且這樣的平衡不單單是面積上的制約,更是讓人駐足停留的意願與故事體驗。

張瑪龍還說,大東文化藝術中心在規畫的初期,確實是定位在地區形的藝文中心,而且即便身為一手策動建築如他,最初亦同樣擔心著像鳳山這樣一個長久都定位為非藝文特色的區塊,究竟會不會有那麼多的活動在此舉辦,還是最終讓整座藝術中心淪落為社區居民活動中心爾爾?可喜的是,自春天啟用至今,由於戶外空間營造的成功,再加上透過文化局團隊的經營,不論是區域性的藝文資訊導入,或者不分白天晚上前來觀看跟參與活動的人潮,以及陸續滿檔的展覽舉辦等,都充分顯示了它的成功以及在城市發展上對於生活品質提升的影響性。

他日一訪南台灣鳳山,相信不管是為了參與藝文化活動,或者在日間圖個放下煩悶襖熱的難得,或是在夜晚能替自己找到一份輕閒、吹上清涼的晚風、觀賞眼前都市美景,來到大東文化藝術中心,應該更能別有一番體會!

【2012/07/30 欣傳媒】@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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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東文化藝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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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東文化藝術中心


地點:高雄鳳山
設計:張瑪龍陳玉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 荷蘭de Architekten Cie.事務所

分享本人造訪大東文化藝術中心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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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張曼娟曾談到:「我們給下一代什麼?」
本人照片無償提供給學術、研究及利人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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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瑪龍+陳玉霖建築師事務所、荷蘭 de Architekten Cie 建築師事務所- 大東文化藝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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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瑪龍陳玉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與荷蘭 de Architekten Cie 建築師事務所共同設計的大東文化藝術中心位於臺灣高雄市鳳山區,由於藝術中心的象徵性以及位於捷運線上的區位獨特性,都市設計策略成為本案空間構成的發動起點。

張瑪龍陳玉霖設計團隊,開放空間串聯鳳山區歷史核心區

設計團隊主要藉由一系列薄膜覆蓋的開放空間序列,串聯鳳山區歷史核心區、大東公園、以及鳳山溪,提供多種都市文化活動及都市休閒場所,並結合大眾運輸系統,作為鳳山區的都市再生樞紐,並利用半戶外空間與舊城的老街小巷及錯落其中的古蹟串連,形成一文化網絡;以更大尺度來看,本案善用基地藍綠帶交錯的區位,將原有城牆護城河空間結合鳳山體育園區、公園系統、鐵路地下化工程的都市更新,完成一都市綠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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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開放空間系統的核心概念為Z字型的藝術拱廊(Art Arcade),如同19世紀於歐洲出現的拱廊街(Arcade),藝術拱廊除了作為建築群的空間骨架之外,也是各類型藝術活動、表演團體、與市民相互觀摩學習、跨領域碰撞激盪的場域,高雄市民也真如波特萊爾筆下的漫遊者(Flaneur),以各種方式、在各種時間使用此拱廊空間。

大東文化藝術中心的建築設計概念由一系列的二元性展開,首先是室內空間與半戶外空間的二元性,設計之初,建築師團隊對藝術中心複雜的program進行分類,進而將使用機能區分為四類:多功能演藝廳、展示館、藝術圖書館及行政空間,這四種機能分別以四個純粹的塊體所形塑,機能分類因此被截然地區分開來,這四個塊體以微妙的距離、角度及相對錯位的關係布局於基地上,定義出一個Z字型的半戶外藝術拱廊,這個半戶外空間因為由薄膜所覆蓋,因此與質樸純粹的建築量體構成本案主要的視覺及空間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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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構築形式的二元性,德國建築師及理論家 Gotterfield Semper 以原始小屋為例所提出的 Tectonic 與 Stereotomic 兩種構造型式,成為本案結構、構造及細部設計的原則,四個塊體以清水混凝土X型斜柱作為立面母題,取其無方向性的連續延展特性,藉以表現stereotomic的構造概念; 立面上唯一的變化,是藉由X型分割的密度及開口數量,暗示內部空間的使用類型,斜柱內結構系統的差異都被清水混凝土的統一外表所中性化,薄膜系統表現的則是構件接續縫合的tectonic構造,薄膜外框與建築屋頂相接處,以及鋼柱與地面之接觸點,都將地震颱風時的相對位移計入,設計成可以錯動扭轉的柔軟系統,所有構件的接點也都被賦予一致的細部表現,避免了制式化的接頭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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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戶外薄膜屋頂創造了陰涼的微氣候,適合太極﹑土風舞﹑球賽轉播﹑或歌仔戲等各式活動使用,屋頂造型考量到各種天候狀況,諸如颱風﹑驟雨及夏季高溫,屋頂的大開口允許雨水進入下方的景觀水池; 地表熱氣亦可由此處上升,附帶引導新鮮氣流發生。

最後是清水混凝土外殼與橡木內核的二元性,900席多功能演藝廳被設計成以橡木包裹的獨立內核,置放於清水混凝土量體中,兩者的幾何形式、材料調性、乃至於顏色及觸感,皆成對比,透過大廳X型斜柱的通透性,這個橡木核成為薄膜半戶外空間各方向的視覺及空間焦點,演藝廳內部的牆面批覆,則改以橡木格柵採漸變的形式構成,內藏可變式的吸音幕及反射錐,可最佳化不同演出的殘響需求。

作品資訊

作品名稱:大東文化藝術中心 Dadong Art Center
作品位置:高雄市鳳山區光遠路161號 83057(161, Guang Yuan Rd.,FengShan District , Kaohsiung City 83057, Taiwan)
業主:高雄市政府 Kaohsiung City Government
作品類型:文化設施圖書館展示空間表演空間
建築師:MAYU architect 張瑪龍陳玉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荷蘭建築師事務所de Architekten Cie 合作
工程造價:約新台幣16億元
樓地板面積:24,470 m2
用 途:演藝廳、圖書館、展覽館、演講及行政空間
使用機能:900席多功能演藝廳、樂團排練室、5,000m2行政辦公室、4,800m2展示館、1,600m2戶外活動空間、4,500 m2藝術圖書館
完工日期:西元2012年5月
設計團隊:張瑪龍陳玉霖歐陽坤德郭雅志陳芬蘭楊金財許俊偉李宇中麥玉鶯郭柏秀羅文亮陳建中史秀文(SD及DD)、李偉誠陳永豪陳晚珍黃奇洋馬秉宏王智弘鄭禮杰劉姿伶徐佳誠王雅韻劉信賢(CD)
結構技師:Arup Amsterdam + 天珩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音學顧問:Peutz & Associates + Gade & Mortensen Akustik + 台科大江維華教授
舞台設計顧問:Theateradvies bv
機電空調技師:漢達電機技師事務所+林伸環控設計有限公司
競圖時程:2006年12月 國際競圖首獎
設計時程:2007年1月~2008年7月
工程時程:2008年9月~201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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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梓峰教授來信:關於大東文化藝術中心的著作版權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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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梓峰教授來信:關於大東文化藝術中心的著作版權疑義


貴單位在2013年11月7日發表了有關大東文化藝術中心的介紹,除了介紹空間的經驗和理念外,并清楚地顯示這個作品是張瑪龍陳玉霖建築師的作品。當然在最後的部份有提到荷蘭建築師Cie是合作夥伴。

由於這種方式的報導可能涉及著作權等的衝突,我建議貴單位謹慎處理。

大東藝術中心是一件非常成功的作品,特別是從都市設計的角度,這個作品創造了不只是好建築,更是好的都市空間。

作為大東藝術中心當年國際競圖的評審團的委員,以及後續縣政府執行這個計畫時的顧問,這個好作品的著作權不是屬於張瑪龍和陳玉霖單獨所有,而是一個國際合作的結果。

其中必須特別強調的,這個計畫建築空間和外部空間的構成,構想、形式、構造和品質的堅持及控制,是荷蘭「Cie 建築師事務所」的成果。

作為一個作品的完整著作權和人格權,應該對這個案子的參與者給與必要的尊重和保護。

這種權力的關係,在當時國際競圖時,不只是當時高雄縣政府楊秋興縣長堅持的(堅持建築師是國際建築師),彼此的關係更是寫在合約關係中的(設計費的一半必須歸於國際團隊,以確保國際團隊在合作關係中的參與)。

最後的成果發表如果成為單獨台灣建築師的成果,而絕口不談國際合作的貢獻,不僅不符合事實,對台灣舉辦國際競圖,外國建築師的參與,甚至是一種羞辱,台灣也必須為這種態度蒙上剽竊和欺騙的惡名。

張瑪龍建築師也是我個人的朋友,有勸過要給與國際友人必要的尊重和合理的對待。

很顯然張建築師認為在國內可能不會形成問題,可是在台灣邁向國際化的當下,這種情形是無法被遮掩和唬弄的。

張瑪龍建築師在不同場合把這個案子當做自己事務所的成果,刻意不提荷蘭建築師Cie事務所的角色和貢獻,已經引起國際的關注。

我個人的了解,這個案子已經形成國際糾紛。未來形成國際官司的可能性頗高。

準建築人手札在把台灣建築帶向國際的接軌,貢獻非凡。在台灣建築界過去一直很難邁向國際舞台的文化氛圍下,這種工作因此有更深刻和廣泛的意義及價值。

對這種國際合作計畫的報導,不僅必須謹慎,對台灣建築界邁向國際接軌的文化態度,更有締造和促進的積極意義。

個人長期參與在國際事務上,明瞭這種個案如果不謹慎處理,可能給台灣建築界帶來的殺傷力及破壞。

事實上荷蘭Cie建築師事務所已經兩次來台尋找這種著作權被侵犯的可能解決途徑。

基於回歸事實和避免不必要的衝突,貴刊是否可謹慎處理,並給與平衡報導。我相信這也是準建築人手札能夠在專業界建立公信力的基本身段。

曾梓峰教授
高雄大學創意設計與建築系
2014、01、16
貝克漢

Re: 曾梓峰 – 關於大東文化藝術中心的著作版權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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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gemind.news 寫:貴單位在2013年11月7日發表了有關大東文化藝術中心的介紹,除了介紹空間的經驗和理念外,并清楚地顯示這個作品是張瑪龍和陳玉霖建築師的作品。當然在最後的部份有提到荷蘭建築師Cie是合作夥伴。

由於這種方式的報導可能涉及著作權等的衝突,我建議貴單位謹慎處理。

大東藝術中心是一件非常成功的作品,特別是從都市設計的角度,這個作品創造了不只是好建築,更是好的都市空間。

作為大東藝術中心當年國際競圖的評審團的委員,以及後續縣政府執行這個計畫時的顧問,這個好作品的著作權不是屬於張瑪龍和陳玉霖單獨所有,而是一個國際合作的結果。

其中必須特別強調的,這個計畫建築空間和外部空間的構成,構想、形式、構造和品質的堅持及控制,是荷蘭「Cie 建築師事務所」的成果。

作為一個作品的完整著作權和人格權,應該對這個案子的參與者給與必要的尊重和保護。

這種權力的關係,在當時國際競圖時,不只是當時高雄縣政府楊秋興縣長堅持的(堅持建築師是國際建築師),彼此的關係更是寫在合約關係中的(設計費的一半必須歸於國際團隊,以確保國際團隊在合作關係中的參與)。

最後的成果發表如果成為單獨台灣建築師的成果,而絕口不談國際合作的貢獻,不僅不符合事實,對台灣舉辦國際競圖,外國建築師的參與,甚至是一種羞辱,台灣也必須為這種態度蒙上剽竊和欺騙的惡名。

張瑪龍建築師也是我個人的朋友,有勸過要給與國際友人必要的尊重和合理的對待。

很顯然張建築師認為在國內可能不會形成問題,可是在台灣邁向國際化的當下,這種情形是無法被遮掩和唬弄的。

張瑪龍建築師在不同場合把這個案子當做自己事務所的成果,刻意不提荷蘭建築師Cie事務所的角色和貢獻,已經引起國際的關注。

我個人的了解,這個案子已經形成國際糾紛。未來形成國際官司的可能性頗高。

準建築人手札在把台灣建築帶向國際的接軌,貢獻非凡。在台灣建築界過去一直很難邁向國際舞台的文化氛圍下,這種工作因此有更深刻和廣泛的意義及價值。

對這種國際合作計畫的報導,不僅必須謹慎,對台灣建築界邁向國際接軌的文化態度,更有締造和促進的積極意義。

個人長期參與在國際事務上,明瞭這種個案如果不謹慎處理,可能給台灣建築界帶來的殺傷力及破壞。

事實上荷蘭Cie建築師事務所已經兩次來台尋找這種著作權被侵犯的可能解決途徑。

基於回歸事實和避免不必要的衝突,貴刊是否可謹慎處理,並給與平衡報導。我相信這也是準建築人手札能夠在專業界建立公信力的基本身段。

曾梓峰教授
高雄大學創意設計與建築系
2014、01、16
終於有人跳出來驗證我的懷疑...

不知道是這一期還近幾期的高雄畫刊(市府出版刊物), 有陳玉霖建築師的介紹,他侃侃而談大東的燈籠造型理念等等....

我越看越覺得很怪,
因為近期與高雄市文化局開會與協商, 我們拿了大東來說明都市空間的重要性,
這些大官們竟然當面駁斥, 並表達對於大東這公共空間的不接受與不認同, 並數次表達這是非常糟的案例...表示他們從這案子得到了許多的"教訓"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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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瑪龍 - 回應曾梓峰「關於大東文化藝術中心的著作版權疑義」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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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瑪龍建築師回應曾梓峰「關於大東文化藝術中心的著作版權疑義」一文


作者:張瑪龍建築師

昨晚,陳玉霖建築師傳訊給我,說無意間發現準建上出現一篇自稱我的朋友寫的關於大東的著作權的文章,內容充滿誤會。我滿頭霧水的心想,如果是朋友,那或許我應該會被告知「老兄,我刊了一篇文章,快去看看」,好讓我有澄清的機會。若對任何特定刊物的發表有意見,應該會很直接的針對特定文字給我建言吧。

我看完文章後,再連結到網頁下方準建最新的大東報導。的確很多地方都出現「張瑪龍+陳玉霖建築師」而沒有「Cie」,相當刺眼也令我驚訝。但是這篇文章與我方正式審核發表版本,在編排與內容上有些許出入,請讀者自己評論吧。

http://www.archdaily.com/286718/dadong- ... rchitects/

總之,曾梓峰教授的文章中有誤解之處,特此澄清與更正 :

1. “最後的成果發表如果成為單獨台灣建築師的成果,而絕口不談國際合作的貢獻,不僅不符合事實,對台灣舉辦國際競圖,外國建築師的參與,甚至是一種羞辱,台灣也必須為這種態度蒙上剽竊和欺騙的惡名。

事實上,我方與Cie的合約明白的表示(為了避免法律糾紛,在此不公開全文):張瑪龍建築師事務所由業主方面獲得所有設計權,而荷蘭團隊為本人之副委託(Subcontracted)。為了尊重三方在本案的努力,合約規定三方皆應在正式的刊物發表上提及互相的名字

因此,我們提供的制式發表資料都將“張瑪龍+陳玉霖建築師事務所“與”de Architekten Cie(以下簡稱Cie)”並列。英文版本如此,中文版本亦如此。如果不是這樣的內容,就不是我方的正式版本。

若印刷媒體提供的校稿有缺漏國外建築師事務所名稱的情形,我們皆會要求更正。例如2013年1月號的韓國期刊Detail, 要求我們提供建築師的照片,我們即去函 de Architekten Cie 主持建築師 Branimir Medic,請他提供個人照片以供刊登。(請詳附件一)。至於大量的網路媒體,轉發文章的情形普遍,偶會發生版權標示錯誤的情形。曾有缺漏國外建築師事務所名稱的情形,也有缺漏本所名稱的情形。若我們發現這樣的情形,皆盡可能地去函要求更正。此處茲舉兩例佐證:英國建築媒體dezeen剛發佈大東藝術中心的新聞時(http://www.dezeen.com/2012/10/26/dadong ... rchitects/),只列出本所名稱。在數小時內,我們就去函請責任編輯Dan Howarth將Cie的Credit加上(請詳附件二)。Archdaily的發表則是相反(http://www.archdaily.com/144474/in-prog ... ekten-cie/),發佈時只有Cie的名稱,在我們要求更正後才將本所的名稱附上。當然,我們知道網路上仍有一些不是直接由本所提供資料的網路媒體,在作品著作人的標示上有缺失,我們已盡可能要求更正,但其更正的情形不一。

至於期刊、電視或網路影音媒體訪問,牽涉到剪接的時間,有可能刪除我們提及該團隊名稱的部分,這並非我方可控制。有些媒體甚至把我的名字寫錯,我並不在意。這些宣傳只是為了提升高雄市的能見度,我並不會偷偷摸摸的把合作團體的名字拿掉。

2. “其中必須特別強調的,這個計畫建築空間和外部空間的構成,構想、形式、構造和品質的堅持及控制,是荷蘭「Cie 建築師事務所」的成果。

此段敘述有違本案的設計著作權,我們必須嚴肅地更正:這是“張瑪龍+陳玉霖建築師事務所“與”de Architekten Cie”的共同成果。 de Architeckten Cie 的加入的確是本案成功不可或缺的因素,他們帶來國際性的風格與企圖心。但是上述的文章有意將所有空間構成、構想、形式、及構造品質皆歸功於Cie, 可能反而造成另一種的剽竊與欺騙(在此僅套用曾教授的用詞)。

其一,在國外團隊尚未加入的競圖階段,本案的都市策略、外部空間構成即已由陳玉霖建築師提出,成形定調,並成為贏得本競圖之元素之一。

其二、由於合約內容非經雙方同意不得公開,所以各自負責之工作無法在此詳述,但是其工作分配方式,絕非如曾教授所誤解的。且合約明白闡述「三方建築團隊同意工作分配的方式。設計之結果是所有建築團隊密切合作的結果(直譯)」。

其三、可以說明的是,國外團隊(包括建築師事務所、結構顧問、音學顧問、舞台顧問)的設計工作於初步階段(SD)與設計發展(DD)之前期的確貢獻了非常多的設計與討論,這點絕對值得尊重。

因此,除本案的構想、形式可稱是雙方共同努力的成果外,構造和品質的堅持與控制應該歸功於國內團隊。但是,這樣討論其實意義不大,因為建築設計應該不同於服裝發表會,能夠區分褲子由A執行但衣服由B執行,然後討論衣服還是褲子何者比較重要。建築設計本就是一連串成員之間的討論與堅持的迴圈之下,所有的細部都同時到位的結果。

我們在不同的場合,包括演講、建築獎現勘、及媒體發表上,都平實地說明國內外團隊合作的模式。我們不會刻意將功勞攬在身上,但也不會一味地用外國建築師的名字來提升本案的重要性。

我們必須再強調一次,本案是“團隊合作”的最佳體現,不僅是兩家建築師事務所,包括結構顧問(黃武龍+Arup)、音學與舞台顧問(江維華+Pertz+Prof. Gade),都是國內外的合作關係,因此“張瑪龍+陳玉霖建築師事務所“+”de Architekten Cie”才是大東文化藝術中心的作者。

曾教授對於本案過程的誤解,顯然有所偏頗。尤其對於主要設計操刀者陳玉霖建築師,嚴重質疑其對大東設計之貢獻,令我不得不發表此文,以求公平報導。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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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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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建築人手札網站致歉公告 關於大東文化藝術中心之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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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建築人手札網站致歉公告

刊登介紹「大東文化藝術中心」設計案時,準建築人手札網站未盡查察事實之責,在該文章標題使用「張瑪龍+陳玉霖建築師事務所 - 大東文化藝術中心」,而文章之首寫到「由張瑪龍+陳玉霖建築師事務所所設計的大東文化藝術中心位於臺灣高雄市鳳山區」,雖然在文章結尾刊載團隊成員時載明「建築師:MAYU architect 張瑪龍+陳玉霖建築師事務所, 荷蘭de Architekten Cie 事務所合作」,但仍可能讓閱讀者無法接收完整事實,在此對張瑪龍建築師、陳玉霖建築師、荷蘭de Architekten Cie 建築師事務所致上萬分歉意,同時也對讀者們致歉,準建築人手札網站刊載不夠詳盡的文字而造成誤解。

原文標題「張瑪龍+陳玉霖建築師事務所 - 大東文化藝術中心」修正為「張瑪龍+陳玉霖建築師事務所、荷蘭 de Architekten Cie 建築師事務所- 大東文化藝術中心」,而文章開頭之「由張瑪龍+陳玉霖建築師事務所所設計的大東文化藝術中心位於臺灣高雄市鳳山區」修正為「由張瑪龍+陳玉霖建築師事務所與荷蘭 de Architekten Cie 建築師事務所共同設計的大東文化藝術中心位於臺灣高雄市鳳山區」。
貝克漢

Re: 張瑪龍+陳玉霖建築師事務所、荷蘭 de Architekten Cie 建築師事務所設計 鳳山大東文化藝術中心

文章 貝克漢 »

如果是這樣, 縣市合併後的高雄市政府也該打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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