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瑪龍建築師你的解釋恐怕是有不少例外吧?forgemind.news 寫: ↑2014-03-05, 10:37張瑪龍建築師回應曾梓峰「關於大東文化藝術中心的著作版權疑義」一文
作者:張瑪龍建築師
我們必須嚴肅地更正:這是“張瑪龍+陳玉霖建築師事務所“與”de Architekten Cie”的共同成果。 de Architeckten Cie 的加入的確是本案成功不可或缺的因素,他們帶來國際性的風格與企圖心。但是上述的文章有意將所有空間構成、構想、形式、及構造品質皆歸功於Cie, 可能反而造成另一種的剽竊與欺騙(在此僅套用曾教授的用詞)。
你看過高雄畫刊裡面對陳玉霖建築師的訪問嗎?
https://paper.udn.com/udnpaper/POD0005/239114/web/
文章結尾寫的是什麼
請自己去看看
哪裡有Cie的名字?
※ 陳玉霖(1973)
陳玉霖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
成功大學建築系兼任講師
美國哈佛大學設計學院建築碩士
國立成功大學建築學士
近年在高雄重要作品
2012 大東文化藝術中心
(共同設計:張瑪龍建築師)
‧ 獲獎紀錄:2012聯合國國際宜居城市大獎-銀獎、2012台灣建築佳作獎、2012建築園冶獎、2009國家卓越建設獎-最佳規畫設計類卓越獎
2011 高雄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院
(共同設計:張瑪龍建築師)
除此之外
欣建築的文章
https://www.xinmedia.com/article/11086
標題是[張瑪龍+陳玉霖]大東文化藝術中心
也是沒有荷蘭建築師事務所de Architekten Cie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