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需要建築背景公務人員
資格條件:
1.具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土木工程職組各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國內外專科以上土木或建築相關科系畢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情事,且無調任限制者。
4.具備建築法第34條第2項特別遴用規定審查資格條件人員。
工作項目:
1.辦理工程採購業務及規劃設計、發包、履約管理、驗收等業務。
2.協助建築執照及使用執照審查業務。
3.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人:
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
許玉韻
電話:082-313110
顧孝偉
電話:0921-54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