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街道家具廣告物設置準則llmj 寫:
[img]http://www.udd.taipei.gov.tw/streetfurniture/日間模擬圖.jpg[/img]
[img]http://www.udd.taipei.gov.tw/streetfurniture/夜間模擬圖.jpg[/img]
第 八 條
街道家具廣告物設置位置、內容及規格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公車候車亭:
(一)除簡易型公車候車亭外,其平行道路側之立面面積三分之一應設置透明面板或以透空方式處理。
(二)廣告版面分為公益版面及商業版面二類;公益版面應包括公車路線資訊及城市導覽地圖等資訊,其中公車路線資訊及城市導覽地圖應占公益版面面積二分之一為原則。
(三)商業廣告面積以不超過每座公車候車亭設計之總立面面積三分之一為原則;其總立面面積之計算應扣除版面底部至地面及版面頂部設置雨庇之面積。
此設計有違法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