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築師考試的一點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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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 tsao

關於建築師考試的一點淺見

文章 Peter tsao »

先向各位先進自我介紹以及簡述背景,若因此而讓各位先進對我的發言有成見,我想也無妨,但基於簡單的誠實,我還是簡單說明,末學曹登貴曾任教於仿間【實力建築補習班】一段時間(2004-2011,大約八年),成立自己的建築師事務所(曹登貴建築師事務所),開業之後辭去教學工作,當時在補習班主要指導建築設計與敷地計畫這兩科也曾經獨立主導建築結構課程特輔班帶領同學從傾角變位法分析力學自由度。當年指導建築設計,登貴從不談色鉛、麥克筆渲染表現,也不談萬能平面,只從建築技術規則的基本精神以及建築機能與形體作為教學依據,因此不是曾光宗老師口中L型平面的教學者,合先敘明。

日前晚間,徐岩奇建築師打電話給我,詢問幾件事情並談到建改社臉書文章,登貴才注意到有此討論議題,前後閱讀,討論之中,末學登貴認為值得思考以下幾個問題:

一、補習教育是速成的【速成教育】,還是補充大學所學不足的【補充教育】,值得思考。到補習班學習及唸書的都是建築科系畢業的建築系畢業生,補習班的教學並不是在一個學生完全沒有受過建築教育的薰陶之下速成催化,相反的而是以學校建築教育為基礎進行再補充再建設的【補充教學】,根據登貴自己的教學經驗中,即使是建築研究所碩士畢業的學員,竟然對於建築技術規則這種實際執行建築設計操作的基本法令相當不熟悉,以至於設計出[樓梯級高級深]計算錯誤而不合理、[步行距離]完全超過規定、柱樑尺寸跨距超過合理值、公有建築物缺少無障礙廁所等不合理設計甚至不及格設計。也許這是許多人眼中的瑣碎枝節,但這些都是事務所用人時,重要的基礎能力,如果這不是【建築實務】那什麼是【建築實務】?這些碩士畢業的建築人,究竟是因為學校沒教好以至於輕易取得碩士資格,還是自己透過欺騙偽裝實力隱瞞老師而取得資格不得而知,但這些基本知識上不熟悉而非給建築師證照顯然不妥。有些專業知識還是吸收並融入設計操作,核發建築師證書才有意義,而非一昧的認為那些實務的東西不重要進入業界後才學就可以。學校教育對於一個建築人專業的教學影響,大約在畢業證書發給後便沒有影響力,補習教育在此實是提供一個補充教育的機會。筆者本身從補習班學生、補習班講師,到自行開業,並在開業後,以事務所資源積極辦理實習活動協助建築系學生銜接[實務]與[學校教育](2013暑期實習活動記事),近日暑期實習生回事務所談及實習後上課更加聽懂課堂老師教學內容,末學登貴更加相信學校教育加上實務的補充,裁示培養一個建築人的好方法。因此,補習教育是捷徑速成還是基礎之上的補充教學,值得深入思考。

二、關於一試的免試資格,根據蘋果日報刊載,中原大學設計學院副院長曾光宗表示:「考選部找的命題委員,幾乎都是具教授資格的學者,很多都沒有實務經驗,有時候連自己的研究題目也拿來考,如果沒跟著他做研究,誰答得出來?」根據登貴自己的觀察,曾老師所言確實有此現象,但這樣的情形下,三個方案中,建築師考試第一試[全免],是否合理?我想這也值得思考。

三、另外補充說明,登貴認為現行補習班的教學並不如一般人所想的如此僵化,教學方法相當彈性務實,除了對於建築師證照考試的針對性以外,對於教學的實務性與業界的銜接性,其實仍有不少貢獻。說白一點,根據筆者曾經在實力建築機構過去的教學經驗,筆者認知中的補習班,其實是著重考試的表達效率性以及建築實務的整合,重視教學效果且給予講師教學上的彈性與空間,讓講師能在實務執業中將實務執業的經驗整合到教學上。筆者在96年,向補習班班主任自薦,提及登貴有能力並希望能帶領建築結構教學特輔班,補習班給予登貴機會,主導建築結構的教學,從課程安排、系統與計算的比重、以及課堂教學,該年結構出了相當刁鑽的題型,但課程強化考生對於基本題型的實作與熟練,該年命題脫線過難的結構考試,十二名特輔班學員中仍有四名及格並取得證照。雖然登貴已無暇教授建築結構,但至今網友或學習者詢問登貴仍強調,各種結構計算的方法中一定要熟悉最最基本的【傾角變位法¬天龍八步】。民國100年時,筆者再向補習班自薦,反映筆者能主導建築設計含敷地的全部課程共17堂,在建築師事務所的實務執行工作中整合建築設計想法,從設計準則、設計步驟與流程、基本圖學與繪圖技術,補習班連續兩年讓登貴主導一個梯次的特輔教學,課程內容及評圖講師安排,全由登貴主導,讓登貴能將建築設計實務上的經驗,融合到建築設計的教學上。直到前幾年登貴開業,加入彰化縣建築師公會,成立曹登貴建築師事務所,將教學的精力移轉到自己事務所的經營與員工教育訓練,方才辭去實力補習班的兼課工作,至今感謝池體演建築師對登貴教學上的支持與信賴。至今建築新人,學校畢業或甫退伍,登貴經常給予建議,自覺建築本質學能不足的話,可以到補習班好好上一個梯次的課程,將構造、設備、結構、法規等好好做一個精進與補充。坦白說,事務所業務繁忙,能不加班或減少加班已是萬幸,有在作教育訓練工作的事務所恕我直言,寥寥無幾,有的事務所根本不讓設計師到工地認識現場及勘驗工地或和業主接洽會議直接知道業主需求。別說事務所工作上可以累積建築實務,更多建築師事務所要一個設計師做的是繪圖員繁瑣的改圖工作與熬夜加班,教育訓練?真的不是太多。補習教學能在此補充學校教育的不足其實不是壞事。

建築師考試改革確實是好事,並感謝建改社前輩對於建築環境的關心與努力。回到主題,登貴認為考試方式的改革,只要針對建築師考試的本質即可,不建議牽涉其他單位的攻擊(如:補習班是否速成填鴨或18%錄取率的大學建築教育與氾濫的碩博士學歷核發,對於建築實務到底有沒有成效),探討證照考試和事務所的實務執行能如何有效連結即可,這才是理性而就事論事的健康而正面討論。至於建築師考試考題難不難、錄取率高不高,其實大多考生早已認命且面對現實,但絕大多數未考取準備中的考生與已考取建築師最最重視的其實是,建築師考試到底公不公平。誠如蘋果日報報導中,中原大學設計學院副院長曾光宗表示:「考選部找的命題委員,幾乎都是具教授資格的學者,很多都沒有實務經驗,有時候連自己的研究題目也拿來考,如果沒跟著他做研究,誰答得出來?」根據登貴自己的觀察,曾光宗老師所言確實有此現象,但這樣的情形下,新的建築師考試方案的三個方案中,【教授服務兩年、副教授服務三年、助理教授服務五年】建築師考試第一試竟得[全免],是否合理?曾光宗老師所說的沒有實務經驗但具有教授資格的建築人竟然不用參加第一試。這樣的考試制度究竟公不公平?我想這個問題真的值得深深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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