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 - 建築師擬分試 強化實務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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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 建築師擬分試 強化實務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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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師擬分試 強化實務養成

〔中央社〕考選部官員今天透露,為了讓台灣建築師制度與世界接軌,並增加台灣建築師到大陸執業的機會,考選部正在草擬建築師考試新制,規劃改採二階段考試,並強化建築師「實務養成」。

考選部官員指出,台灣希望美國、日本、新加坡、韓國等國家承認台灣建築師資格,也希望增加台灣建築師到大陸執業的機會,實務養成很重要,「人家覺得我們(台灣)實務養成不夠」。

考選部官員表示,目前台灣建築師資格取得流程是,建築系所畢業後,參加建築師考試並及格,向內政部請領建築師證書,經過2年以上建築工程經驗,得執業;至於大陸方面,則是建築學專業教育畢業,經3年職業實踐,再參加一級或二級註冊建築師考試並及格,才能執業。

考選部官員表示,大陸建築師考試制度主要是學習美國,先要有下工地經驗3年後,才能考建築師執照,而台灣則考到執照後再來實務養成;兩者相較,台灣建築師在實務養成方面,還有很多改善空間,「這也是大陸是否承認台灣建築師在大陸執業的關鍵」。

官員指出,台灣目前「2年以上建築工程經驗」的認定,只需檢具服務證明書,大陸則需要先完成700單元(約5600小時)職業實踐才能報考,而且職業實踐會詳細記載各種工作內容,還有監督指導人員的簽名。

考選部多次和建築師產官學界討論,並參酌各國與大陸經驗,研擬強化建築師實務養成,讓應考人在建築師考試及格之前,就完成實務養成。

官員表示,考選部正草擬建築師考試新制,規劃採行分試,國內建築系所學生畢業後先參加第一試,第一試考基礎科目,第一試及格後,須經實務養成(約3年),實務養成期滿成績合格,才能參加第二試,第二試及格取得建築師資格。

不過,官員表示,這只是初步構想,還要再與建築師公會、業界、學界討論,並送考試院討論後,才能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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