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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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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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


為建構再生能源友善發展環境的法制基礎,並排除法規限制、擴大釋出場域及建構標準化程序,行政院會2022年12月8日通過經濟部擬具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經濟部說明,國內再生能源推動已具相當成果,本次條例修正係為因應當前離岸風電、小水力發電、太陽光電、生質能發電及地熱能發電之發展趨勢,落實國內擴大再生能源推動及利用之政策方向,並有效整合相關行政程序,以加速我國各類再生能源之發展。

經濟部補充,推動本次修正主軸之核心在於再生能源潛能之場域釋出,並整合相關行政程序,朝一致、簡易及排除限制方向推動,以建立友善發展之法制環境,如離岸風電、小水力發電及生質能發電排除場域限制、增訂新建、增建及改建符合一定條件之建築物應設置太陽光電相關規範,進而釋出設置場域或空間,並明確建立地熱能發電探勘、開發等行政標準程序,以加速其開發。

本次「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草案修正要點如下:

一、刪除離岸風電定義中,設置「不超過領海範圍」之文字,回歸技術規範;小水力發電從附屬結合既有水力設施擴大納入非專供發展水力之水利建造物。(修正條文第3條)

二、增訂規範新建、增建及改建符合一定條件之建築物,應於該建築物屋頂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並明定上開規定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修正條文第12條之1及第23條)

三、刪除燃燒型生質能電廠應限制於工業區設置之規定,回歸土地使用管制規範。(修正條文第15條)

四、新增地熱能探勘許可與地熱能開發許可之申請、審查程序等相關規範,並明定違反相關義務規定之罰則。(修正條文第15條之1至第15條之5及第20條之1)

經濟部最後表示,此次條例修正為呼應我國淨零轉型下再生能源發展最大化之政策方向,建構友善再生能源發展環境及強化2050淨零路徑氣候法制基礎,並積極回應社會大眾對再生能源發展期待,與因應國內、外整體推廣環境及開發需求。研議過程歷經多場次會議討論,期間已將相關意見整合,並踐行草案預告程序,行政院於12月8日審查通過,後續將儘速送立法院審議,爭取本會期列為優先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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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類建築物須加裝太陽光電 太陽能百億商機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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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類建築物須加裝太陽光電 太陽能百億商機爆發


2022年12月9日 週五 上午6:08
行政院昨(8)日通過經濟部擬具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增訂新建、增建及改建符合一定條件的建築物,屋頂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爭取在立院本會期列為優先法案。業界估計將引爆百億元太陽能內需新商機,元晶(6443)、茂迪、聯合再生等業者大進補。

業界分析,現階段國內太陽能廠主要出貨企業用太陽能發電、太陽能電廠等裝置,《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增訂內容,「是額外多出的新商機」,現在只擔心產能不夠,不怕沒訂單。

內政部統計,全台家戶數已突破900萬,業界以家戶型太陽能發電裝置要價數十萬至上百萬元不等、國內長期新建、增建、改建戶數只要超過10萬戶,估新政策帶來的商機就會超過百億元。

經濟部說明,推動本次修正主軸核心在於再生能源潛能場域釋出,並整合相關行政程序,朝一致、簡易及排除限制方向推動,以建立友善發展法制環境。

首先,刪除離岸風電定義中,設置「不超過領海範圍」文字,回歸技術規範。第二,增訂規範新建、增建及改建符合一定條件建築物,應於該建築物屋頂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並明定上開規定的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第三,刪除燃燒型生質能電廠應限制於工業區設置之規定,回歸土地使用管制規範;第四,新增地熱能探勘許可與地熱能開發許可之申請、審查程序等相關規範,並明定違反相關義務規定之罰則。

經濟部表示,此研議過程歷經多場次會議討論,期間已整合相關意見,並完成草案預告程序,行政院昨日審查通過後,將盡速送立法院審議,爭取本會期列為優先法案。

聯合再生董事長洪傳獻指出,這項新政值得慶賀,目前台廠有能力供應屋頂型太陽能板,也期盼法案詳細內容能儘速完備,讓再生能源能更加普及。全世界政府都在積極推動再生能源,而建物屋頂裝置太陽能光電在其他國家行之有年,台灣總算跟進,算是一個好的開始。

元晶、茂迪表示,屋頂安裝太陽能裝置不但是趨勢,也是先進國家的主流,跟上國際趨勢對台灣、產業是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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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新建物應設太陽光電 」拚修法 網友憂房價飆、管理費漲!「補助」討論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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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新建物應設太陽光電 」拚修法 網友憂房價飆、管理費漲!「補助」討論度高



行政院會8日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其中一項要點為「增訂規範新建、增建及改建符合一定條件之建築物,應於該建築物屋頂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未來將請立法院審議。

新建、增建、改建 草案擬規定加設太陽光電設備

經濟部說明,此次條例為落實國內擴大再生能源推動及利用之政策方向。草案中提到,為強化屋頂型太陽光電推動措施,參考德國立法強制建築物屋頂一定面積應設置太陽光電經驗,未來新建、增建及改建符合一定條件的建築物,屋頂應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從德國現行規範來看,面積逾50平方公尺的新建、增建、改建建築物,自2023年起應設置覆蓋屋頂總面積及屋頂淨面積30%以上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網友關注「維護費用」、「廢棄處理」

PTT網友針對這個草案也有不同討論,大多質疑維護和後續處理的方式「不是不缺電? 誰負責洗太陽能板?」「以後管理費又要多一筆維護費用」、「新增太陽光電算坪數嗎~房價在噴一波」、「電費應該可以比較省吧」、「北部現在這種天氣哪有 太陽 能發電」、「社宅蓋有加太陽能板 聽說是不用公共電費」、「蠻多新透天都有裝吧 都是太陽能+電熱水器」、「太陽能真的沒比較環保」、「廢棄太陽能板如何處理?這應該是蠻毒的」、「不知道大量報廢的太陽能板政府想好如何處理嗎」、「台灣浪費太多屋頂,光電板比鐵皮加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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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都內新建住宅將必須設置太陽能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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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都內新建住宅將必須設置太陽能面板


東京為了在2030年,達成碳排減半目標,都議會於12月15日修正通過相關條例,自2025年春天起,樓地板面積在2000平方公尺,也就是605坪以下的新建獨棟住宅,必須強制安裝太陽能光電板,成為日本地方政府首例。東京都知事小池百合子(2022.09.09)認為,「就如同房子就要有屋頂一樣,我們也要營造出,靠屋頂發電是理所當然的氛圍。」

不過這項修正條例,受規範的對象並非東京都居民,而是包括大型住宅營建商在內的約50家業者,等於東京都內每年新建的4.6萬棟建物中,將有約一半受到條例管束,期待藉此有效降低區域碳排。但專家也提醒,目前太陽能板的使用年限僅30年左右,不僅製造過程高污染,回收也難度極高,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將是官方與相關企業未來重要目標。

東京都議會在例會最後一天的15日,關於把新建獨棟住宅必須設置太陽能面板規定為義務的制度,在全國率先以多數贊成通過了相關修改條例並使其成立。此舉旨在削減家庭的溫室氣體排放。在向企業提供支援和向居民廣而告之的準備期過後,新制度將於2025年4月啟動。 東京都介紹稱,關於住宅等總建築面積不滿2000平方米的建築物,要求住宅建設巨頭必須設置面板。

對於購買方則作為努力義務,要求減輕住宅的環境負荷。關於2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築物,開發商是義務化的對象。

據東京都估算,若設置4千瓦的面板,那麼初期費用為98萬日元(約合人民幣5萬元),依靠售電收入10年可以回收,若利用東京都的補貼,那麼6年就能回收。東京都還將補助能夠減少初期費用的租賃業務等,致力於減輕購買者的負擔。

東京都提出了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較2000年減半的目標。計入面板設置支援措施費用等的共1162億日元補充預算已被通過。 知事小池百合子擔任特別顧問的地區政黨“都民第一之會”、公明黨、共產黨、立憲民主黨等對修改後的條例表示了贊成。

都議會第一大黨自民黨雖然持推進太陽能發電的立場,但以“規定為義務未被都民充分理解和接受”為由,表示了反對。 小池就修改後的條例成立表示“今後將深化大家的理解並推進(設置)”,展示了促進去碳化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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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頂「種電」政策 鄉林董事賴正鎰建議:2%容積獎勵、免計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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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頂「種電」政策 鄉林董事賴正鎰建議:2%容積獎勵、免計面積


行政院會日前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增訂新建建物屋頂要設置太陽能發電設備,鄉林集團董事長賴正鎰建議,可採民間與政府聯手,例如補助家戶安裝,並給建商新建案2%容積獎勵,太陽能屋頂下方空間應不設限高且不計面積,讓建商規劃公設給住戶使用,必能加速達成屋頂種電。

對於《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增訂新建、增建及改建符合一定條件的建築物,屋頂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賴正鎰說,鄉林早在去年規劃的新建案,都會在地下停車場規劃電動車充電樁,並已有建案樓頂裝設太陽能板,為社區管委會省下裝設太陽能裝置的費用。

賴正鎰舉例,彰化員林新建案「鄉林圓頂」,斥資500餘萬元,在兩棟22樓頂樓加裝屋突層空間,各規劃加設一組太陽能板模組,預計將裝設330W太陽能板共132片,平均每月發電約4500度,發電電力相當16個家庭用電需求,目前規劃發電後供給社區公共區域電燈與電梯等公電使用,若有剩餘再考慮賣給台電,增加社區收入。

他表示,目前太陽能板仍太貴,但政府只要願意祭出獎勵制度,例如給予2%的獎勵容積,太陽能板下面的空間,不設限高度,不計樓板面積,並可以開放給建商規劃公設使用,必定會大大促成更多建商投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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