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請臺北市政府取消「臺北市立美術館擴建統包工程」案招標,改為「設計工作先行招標模式」

建築師事務所工作、實習,以及建築、營造工作所可能遇到的法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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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臺北市政府取消「臺北市立美術館擴建統包工程」案招標,改為「設計工作先行招標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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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臺北市政府取消「臺北市立美術館擴建統包工程」案招標,改為「設計工作先行招標模式」記者會


「濫用『統包』以犧牲建築文化為代價」;「臺北市立美術館擴建統包工程」流標的警訊

「臺北藝術園區‐臺北市立美術館擴建」是臺北市指標性工程,也是北美館創建近 40 年後,第一次擴充空間以因應新時代的需求。不只是建築界,這個擴建工程更是藝文界眾所矚目的重要期待。

然而,在之前北美館慎重舉辦座談會,專家學者早已殷殷告誡,對本案採用「統包工程」模式不當的警告下,本月 12 日招標結果,果然因投標未達法定家數,以流標收場,讓人遺憾。全國許多關心本案的建築師,原本都懷抱理想與熱情意欲參與,為何最終卻只剩下兩家投標,箇中原因引起建築界廣泛討論。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與所屬機關「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於流標當日即對外表示,第二次招標「只要有一家參與就合法,市府將以最快的效率,於本月底前再次公告,並以最短 7 日的等標期招標,這個案子一定標得出去! 」,今更於流標後 6 日(111/04/18)即重新公告第二次招標,甚至僅提供幾近法定最低期限 8 天的等標期。這麼要的案子,為何如此急就章,似乎只要草草辦完了事,更引起各界的疑惑與不安。

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劉國隆理事長呼籲:因大環境受到疫情影響建材生產減緩、戰事致油價、鋼價飆漲等實質問題,,而公共工程的預算通常都在三、五年前即已編列,目前工程因缺工、缺料、缺機具,預算已不符實際,建請公共工程委員會以及各縣市政府,應該每年度總預算執行前,做一個所有工程的總量與預算的總審查,包含設計規劃至工程發包之總預算,都應將每個案子的規模以及預算跟現有的造價做一個審視!修正規模或者是修正預算然後再啟動設計監造等招標!這樣才不會勞民傷財!

衡諸過往,「桃園市立圖書館」預算 23 億,有 10 家國內外知名建築師團隊投標;「新竹市圖書館新總館暨停車場興建工程」預算 8 億,有 12 家國內外知名建築師團隊投標;「高雄市立圖書館總館新建工程」 預算 12 億,參加者眾,更分兩階段評選;「臺灣高等法院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遷建華山司法園區新建工程」預算 100 億,有 7 家內知名建築師團隊投標;更不要說當年的國際競圖:「臺中歌劇院」投標國內外建築師 40 多家;而剛試營運啟用的「臺北藝術中心」更多達 136 家...。

以上簡單的紀錄,可顯示不論何時何地,甚至不論預算金額大小,只要是指標性的建築設計案,都可引起眾人矚目,也都會一如預期的投標熱烈、競爭激烈。只要是能在那樣高度競爭過程中脫穎而出的案子,沒有人會懷疑它的價值。

但為何,「臺北藝術園區‐臺北市立美術館擴建」案,預算近五十億,竟然湊不到三家投標?是眾家不屑於參與臺北市的標案嗎?

如果再拿「臺北市音樂與圖書中心」來看,是另一個指標性工程,總工程經費 71 億元,以統包模式招標,歷經一年以四次流標方式收場,而於 111/03/18 重新宣布改為「設計工作」先行招標模式 。

我們不禁要問,臺北市辦理公共工程是否出了什麼問題?!
這個問題出在哪裡? 是出在「統包」的招標模式!? 

這個致命性的「統包」招標模式問題又出在那裏?

在疫情後,國際局勢影響了臺灣,形成特殊的營建市場狀態下,臺灣整體工程量能飽和,物價飆漲、缺工缺料,臺北市政府為何仍執意採取「統包」招標模式?

在此一特殊的營建市場狀態下,乏人問津的政府統包招標案,如同形成一個全國廣大建築師專業能量挹注政府公共工程與文化建設的「窄門」,這是一個集體專業能量的浪費,也是國家的重大損失。

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將於 111/04/20 假「臺灣基督長老教會濟南教會」舉辦記者招待會剖析説明。

時間:111/04/20(週三)下午 2:00
地點:臺灣基督長老教會濟南教會
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 3 號(地下 1 樓小禮拜堂)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
協辦單位:建改社

延伸閱讀:呂欽文:金主最大? 工程濫用統包 扼殺設計

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函
全建師會(111)字第0229號
惠請台北市政府取消以統包工程模式辦理台北市立美術館擴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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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秀枝:別讓26年前,北美館擴建案胎死腹中的歷史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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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簡秀枝臉書

別讓26年前,北美館擴建案胎死腹中的歷史重演⋯!


台北市立美術館擴建案,出師未捷引來滿身腥。統包工程,被視為招標市場毒藥,部分建築人士砲聲隆隆,要柯文哲市長立即中止正在舉行公告的二次招標,放棄統包工程模式,改採設計標,重新上路。

行進中的招標公告,可以說停就停嗎?!被公務部門引為圭臬的「依法行政」,一時之間,成為軟弱,沒有智慧與理想的象徵,說來有些牽強。

固然,柯文哲可以在民意壓力下,或自我的意志力,以台北市長的身份為之,是否意味著承認北美館擴建案,是錯誤政策,如果是這樣的解讀,後續的「究責」可能沒完沒了。今年11月市長任期將屆,市長選舉即將展開,就算柯文哲不能選,並不代表他的接班人或同黨代表不選,號稱IQ157的柯文哲,怎麼會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誠如昨天記者會中,與會多位代表,也對統包的解讀,是中性的模式,只是放在那一個案子,或在那一個時間裡,因為統包,只是一種制度,自然會有兩面性,不能簡單以好或壞,二分法看待。目前的訴求是,擔心政府因為怕事避事,選擇便宜行事的模式,會挫傷了設計與創意的空間。

從建築師的設計方看,沒有錯,統包工程以營造廠為主,工程監督落在PCM手裡,但換成代表甲方的台北市政府,營造方的營造廠,絕不是這麼想,他們有政治責任,營造廠在目前缺工物價漲的環境中,也許一個公共工程做下來賠大錢的例子,屢見不鮮。流標,這陣子完全是常態,跟有沒有統包無關。

業主、營造方和設計方,本來是共生平𧗾的三角關係,現在設計方直接被踢除,就是這樣。發言權忽然沒有了,就是甲方只跟營造廠討論,然後營造廠派建築師工作任務,彷彿地位低了,尊嚴沒有,創作環境與心情受干擾,創意出不來⋯。但某個程度來看,責任與風險,不都也轉嫁為營造廠承擔了嗎!?

如果建築師公會針對統包工程,在建築師圈內,舉行公投,未必是一面倒的反對答案,有不同的視角存在。現在統包,壓力很大,因為物價不可預測,營造廠對於這樣的風險,他們不想承擔下來,尤其現在民間工程案太多,不缺政府的標案。

而不統包的政府案子,現在照樣流標,就拿新北美術館,大元姚仁喜當年打敗日本隈研吾(Kengo Kuma)、改造桃園機場一航站的團紀彥(Norihito Dan)、佐藤綜合計畫(AXS),還有法國Baldacci Architect等,但還是流標了6回,到第7回才由久年營造廠標走。那是2015到2018年的事,那個年代營造環境還是沒有目前險惡,已經流標連連,而久年從2018年接案迄今,也進行得非常辛苦,因為姚仁喜的鋁管蘆葦、清水模冰裂紋⋯,讓他們吃盡苦頭。

2014的台南美術館,也是統包,當時建築界參與踴躍,每人都找到營造團隊,順利由阪茂(Shigeru Ban,1957-)標得。足見是大環境的問題,不是單純統包工程問題。

一般來說,公共公程很大的問題是,主事者,不敢擔當重要事情,就會累死底下一群窮忙的人。反觀北美館擴建案,從早期市府團隊,到協助提供專業的北美館前後任館長林平、王俊傑,幾乎是隨侍在側,隨時參與專業諮詢或直接動腦規劃。

對於一個已經上路的招標案,可以走了一半,中途變更遊戲規則嗎!?答案,當然不恰當,但主辦方如果真的要,也沒有不行的吧,以北美館擴建案來說,招標審查委員會早已組織起,隨時準備展開審查工作,這些人都是精挑細選的各界俊彥,他們有自己的專業判斷,自由心證,也不是外界起鬨,要檔標或拉下某一個人就能如願,台灣是個民主國家,人人有專業與意志的自由,像現在的投票行為,父母根本影響不了子女,在社會專業工作的執行,要從中動手腳,難上加難。

已經流標4次的台北市音圖案,已經於3月18日變更為設計標,確實能吸引更多建築團隊參與。據了解,有建築師團隊在第一次招標前,已經完成建築設計,但遲遲不願遞件,是成本考量。

誠如已經完成北美館擴建案的九典聯合建築師事務所郭英釗建築師,或者已經取得北美館典藏庫房的張樞建築師,大大可以典藏庫房與新館通通標下來,一氣呵成。但這些年經百戰的建築師,在眼前的非常時期,更家珍惜與體恤營造廠,理由都是,設計案作好,也與營造廠討論再討論,減項再減項,最好還是在「不忍營造廠賠大錢」,在招標前夕,忍痛縮手。

這回北美館擴建標案,至少有5個建築團隊,已經完成建築設計,最後為什麼只剩下兩家,完全是營造廠的問題。這是前所未有的趨勢,持續的疫情、拖延的戰事、台商回流、前瞻計劃、通貨膨脹⋯。還有都更危老的獎勵容積期限壓力,以至於房地產出現一波榮景,公部門預算那麼差,營造廠通通轉作民間工程了,會流標完全可預期。

包括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理事長在內的建築菁英,劍指柯文哲市長,要他們拿出guts 歸零重新開始。但不可否認,學理論述,說易行難。要討論北美館擴建案的制度,5年以前是最好的時機!如今,5年之後,才開始正式的「建言」,角度必然迥然不同。

現在要討論的是個案,還是通案?!如果不是針對個案,未來以通案的態度,針對不確定的主客觀因素,可以好好檢討公共工程的統包方式,該不該繼續綁死綁牢。

行政院政委張景森接受訪問時也表示,變異性不大的東西適合統包,差別性很大的工程,就不適合統包。他個人比較贊成設計跟工程分開。

對於公務人員來說,一切依法行政,市府文化局長蔡宗雄說,北美館擴建案早在今年一月,已經辦理公開閲覽,是歡迎所有建築師一起參與,大家的準備時間都一樣,承受的環境也是一樣,現在已經公告第二次上網在案,只有繼續往前走,實在很抱歉,沒有辦法照顧到每一個建築師的感受。

藝術界某位大老也提及,北美館還是在公務體系當中,還是要依法行事,就是連市長,也要考慮法律風險,否則將來官司問題,很難面對。

如果要考慮中途取消招標,已經上路的參與者,他們也有權益,需要被考量與尊重。

還有,昨天的記者會完全忽略了藝術界的聲音,建築的目的之一,是要滿足使用者,北美館擴建案,使用者當然是以藝術家為主,當然未來新媒體科技,會納入許多跨界,建築界可能不知道,藝術界多麼害怕另一個政黨輪替。

提起北美館擴建案,就不能不提1996年林曼麗擔任北美館館長時,她已經預感到藝術發展,提出「大美術館計劃」,也就是以北美館本館、加上當代館,擴建一座新館,多一座新館,為了讓台灣美術史,可以被完整研究、收藏、展覽,當時市長陳水扁,好不容易把大美術館計劃做好,市議會也通過預算審查,怎奈,陳水扁市長,連任失利,「大收術館計劃」就隨著政黨輪替,無疾而終。這個擴建美術館胎死腹中夢靨,在26年之後的今天,還是心有餘悸。

2014年柯文哲上台,當時柯文哲在藝文界建議下,把擴建北美館,納入競選白皮書,上任後就希望落實,考慮許多預定地未果,最後決定在北美館本館旁的圓山公園,讓北美館新舊館相連,同時以精算建蔽率方式,推出所謂的「林間美術館」。試想在從圓山遺址附近,又有附近水流水位問題,從環境影響評估、從圓山遺址距離的鑑定⋯,好不容易走到今天,而包括林平、王俊傑兩位館長,多賣力地讓市府規劃團隊與建築界,充分了解藝術界到底要什麼,希望蓋出怎麼樣的美術館,這一切的努力,不應該一筆被抹煞。

藝術界和柯文哲選舉團隊一樣,都在倒數計時,僅剩下7個月時間,北美館招標案,只要一個閃失,就有可能面臨26年前政黨輪替,一切從新開始。

政府採購法不是今天才製定,對於市府團隊他們依採購法慣例,繼續辦理第二次招標,等標期為什麼只有8天,那都是規定中的條件,從北美館到文化局,他們不了解,依法行事有錯嗎!?

北美館長王俊傑19日親見第二次招標公告後,才安心飛威尼斯,為「威尼斯雙年展」台灣館的展覽、國際座談會打拼。

北美館團隊相關人員也表示,北美館擴建案於今4/18第二次公告,截標日為4/26,對於建築界自發性的關注和記者會,館方並未收到通知,也不會發言。

是不是應該在第一次招標,因為不足規定3家,以流標收場,就斷定統包工程是惡魔,如果不是針對個案,第二次招標,不是就有團隊願意跳下來,承擔責任,包括臨時縮手的團隊,也還有人繼續和營造廠沙盤推演中。

美術館的興建,當然在乎建築設計師的創意、理念與尊嚴,這和藝術家的價值觀,完全一致。台灣是講究情理法的社會,大家需要尊重共同的遊戲規則。

與其主張統包案,扼殺建築文化,不如探討如何在統包案中,能夠與營造廠共創建築文化。營造廠不是敵人,但是若不想受制於人,必須想想如何把他變成朋友,有理想的建築人,不會把合作夥伴看成唯利是圖的對立方。長久以來,建築界需要改革派,而不是建築傲慢派。營造廠和建築師是工作夥伴的關係,營造廠唯利是圖,會不會是建築師不必要有的「預設立場」,若此,即使是「設計、營造分開招標」,建築師如有偏見,也不會用「工作夥伴」的同理心,來看待營造廠的,這是建築專業問題,但何嘗不也是人的價值觀與處事觀。

而且,再說一遍,藝術界怕死了26年前政黨輪替下,大美術館計劃灰飛煙滅,一等就是1/4個世紀的歷史再度重演。畢竟,人生,能有幾個26年呢!?

留言

呂欽文
簡社長花了相當的力氣整理出了對於"統包"的見解,值得尊重;個人有些想法,也想回饋給簡社長。
1.社長的論述,與前天文化局在協調會或新聞稿中的論述相當一致,代文化局表達"藝術界"的看法可以理解;
2.簡社長唯一沒替文化局點出的是:"你們在為特定廠商反統包",對於這點,我個人完全同意這樣的指控!!!但請了解,我這裡所謂的特定廠商,是"參與投標的兩家以外的所有廠商",像簡學義、邱文傑這樣敢於站出來反對的以外,我可以告訴文化局,有多少廠商是"望門興嘆"的廠商;在北美館以外有多少不當統包案造成多少建築師的錯愕!!!
3.流標不是討論的核心議題,只是引子;我們想要表達的是,"統包的本質",在統包架構中到底誰主誰副,這不用再多做說明大家都能理解。即使不流標,那樣的態勢依然存在,那樣泰式下建築設計會被壓縮的事實是無需贅言的。
4,如果說到流標,那更凸顯在這個大環境下不應辦統包的理由,明知道營造廠不進場,又何必硬要們進場,先辦設計標,再辦工程標不是更省時有效嗎?
5.此時才提出異議好像不道德,會導致行政責任。這是似是而非的講法。說得八股一點,朝聞道夕死可也;是非問題難道跟時間有關?更何況過去不是沒有提出過質疑,沒想到主辦單位真的硬幹。
6.文化局在協調會的表現,我曾回應:有這樣的文化局我們還需要文化嗎?簡社長,藝術界只求有的心理可以理解,但這個建築是要延續百年的,能應一時的方便而便宜行事嗎?貴舍是藝術界的期望,還盼權衡得失,不要以淺近的眼光 看待這件事!

簡秀枝
呂欽文
謝謝呂老師指教!
讓我們一起等著看結果,希望您的判斷與立論是正確的!!
天佑台北市!!🌻

Chao Li Hsing Chao
呂欽文 延誤太久了 藝術延誤了自身 還是權力耽擱了藝術 讓藝術界等待的時間太長了 藝術振興城市的舞台太少了 從來 藝術都是最具批判權力的不識時務者 更極端的說法是不願跟無腦的流行意見同一鼻孔出氣 當藝術已成為一種流行 美學更是 問題剛好出在這個點上

簡秀枝
Chao Li Hsing Chao
藝術界已經等了很久很久,不差這7個月,我們再耐心等待下去吧!!

Chao Li Hsing Chao
簡秀枝 七個月很短 藝術也有自己要忙的地方 誰也不等誰 通常都是自己等自己 等什麼 如何等 為何等 絕對存在更急迫的 需要更厲害的藝術表達

簡秀枝
Chao Li Hsing Chao
等待,不代表荒廢,畫地自限,或就地等死。我沒有絲毫怠惰或消極。
有些時候,多說無益,徒增衝突與困擾。
其實,做比說重要。
我們默默做我們覺得對的、該做的事。🍀🍀🍀

Chao Li Hsing Chao
簡秀枝 這算不算多說的呢

簡秀枝
Chao Li Hsing Chao
不會。不是那個意思。
當藝術界打不過人,
我們就先噤聲,
把自己藏起來,只做不說。
路遙知馬力!

Chao Li Hsing Chao
簡秀枝 藝術界不代表藝術 正如建築界也不代表建築

簡秀枝
Chao Li Hsing Chao
大環境、景氣變化太大,超乎政策的預判與擬定,當時沒有料到疫情、戰爭、兩岸變化、台商回流、科技大集團不約而同在台打造基地、老屋改造優惠期限,以及行政院前瞻建設計畫。
批評容易,做事難。
天仙也難預測,這兩三年會有這麼嚴重疫情,會有戰爭⋯,政策殿後在大環境的快速變化之下,是主因。

呂欽文
簡秀枝 確實,批評容易做事難;我們從事建築改革近三十年,很懂得個中道理,也因此,我們說話,會避免無旳放矢!
訪客

北美館擴建工程流標 建築師公會籲修正統包模式

文章 訪客 »


北美館擴建工程流標 建築師公會籲修正統包模式


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2022年4月20日舉行記者會表示,台北市立美術館擴建採「統包工程」招致流標,且當前原物料高漲,預算已不符實際,呼籲相關單位修正規模或預算後再啟動設計監造等招標。

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指出,台北市立美術館是台北市指標性工程,也是北美館創建近40年來首次擴充空間,備受藝文界矚目,且此前專家學者已就本案採「統包工程」模式不當提出警告,果然12日因投標未達法定家數已流標收場。

公會質疑在COVID-19疫情及國際局勢影響下,台灣整體工程量能已經飽和,物價飆漲、缺工缺料等情況下,「台北市政府為何仍執意採取統包招標模式」。

在當前特殊營建市場狀態下,乏人問津的政府統包招標案,如同形成一個全國廣大建築師專業量能挹注政府公共工程與文化建設的「窄門」。

另據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發函台北市政府文件指出,統包工程再過度營建「工程導向」思維下,將限縮建築「設計導向」的社會、文化理想性。

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說明,政府雖可藉統包來有效控制工程預算及進度,但追根究底,公共工程的預算問題市政府必須確實面對符合市場實務,編定合理預算,而非透過統包將預算轉移給營造業統包團隊承擔,並犧牲建築師集體專業能量得以更自主、充分參與國家建設的可能性。

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理事長劉國隆則表示,公共工程預算通常在3年至5年前即編列,在當前缺工、缺料下已不符實際,建議公共工程委員會及各縣市政府,應在每年度總預算執行前進行工程總量與預算總審查,包含修正規模或修正預算,然後再啟動設計監造等招標,才不會產生整體進度延宕現象。

統包是什麼?

「統包」是指將設計與營造綁在一起招標的發包方式,建築師和營造廠必須合作投標。相較於將設計標和工程標分開的二階段發包方式,「統包」對政府部門來說可以縮短流程、控制預算。但對中小型建築事務所來說,要找到營造廠合作並非易事。

據了解,竹間聯合建築師事務所主持人簡學義原本有意投標北美館擴建工程,找了39家營造廠都遭拒、最後只得放棄。
訪客

台北市擴建美術館8天決標 建築界轟「非常錯誤」只為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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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擴建美術館8天決標 建築界轟「非常錯誤」只為快



2022/04/20 自由時報

台北市長柯文哲公共工程幾乎採統包工程,不過今天,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理事長劉國隆與建築師開記者會,質疑台北市立美術館擴建統包工程,市府為了快發包及完工,又將建築設計標含在工程標,日前已1次流標,現在居然要急就章,以8天等標期後草草決標,有1家廠商就可投標,「非常不好示範」、「非常錯誤模式」。

北美館統包工程44.32億元,加上機電、影音設備,總預算逾52.34億元,引發矚目。但4月12日第一次招標,只有兩團隊投標,包括福清營造與建築師劉培森,及宏昇營造與建築師林洲民,因未達3家投標而流標。

劉國隆今天開「濫用統包以犧牲建築文化為代價」記者會,指北美館工程竟然是統包加建築設計案,設計規畫工程竟匡列在營造施工內,且第一次流標後,第二次等標期居然只有8天,要急就章草草決標,對都市行銷、美學是非常不好示範,也是對都市行銷非常錯誤的模式。

劉國隆表示,建築師公會很多人在談,為什麼公部門只為了效率、施工、完工時程,竟一昧用統包工程,將設計監造的建築師綁著營建管理顧問公司;這會限制各專長領域結合,造成領域衝突、抹滅,呼籲所有公共工程回歸傳統設計監造標、工程標、顧問標。

他說,應該是時候了,從北美館案探討此根源、亂象,因這對建築藝術建築工程美學的創造是種抹滅,呼籲公部門正視問題,而不是為了工程進度而工程進度, 這是非常不好的形象。

他受訪說,名建築案會吸引上百位建築師投標,北美館採用統包,將營造廠跟建築師綁在一起,對建築師非常不利,有設計能量的建築師,沒有辦法單獨發揮自己技能,專業營造廠則因為無所依據,為了將本求利,也不敢來投標,以致第一次流標;都市指標工程是非常好的行銷,非常遺憾北市府只為了時效,柯市府任期將屆滿,工程發包需要急就章嗎?

與會的台北市議員徐立信表示,納稅人的錢,不應該那麼草率,北美館擴建8天馬上做決策實在有點離譜,北市府應檢討廠商不標的原因,是受標案價格還是供應原料漲價受影響?若草草決標,萬一得標廠商後續又因物料漲價以致工程難產,恐又會被質疑為弊案,並建議全案重新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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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0億預算僅兩家投標 北美館擴建工程「統包」惹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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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0億預算僅兩家投標 北美館擴建工程「統包」惹禍?


2022-04-20 22:39 聯合報

「台北市立美術館擴建工程統包工程」日前流標一次,此刻正進行第二次招標。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今舉行記者會,包括理事長劉國隆呂欽文邱文傑等多位建築師指出,此一預算近50億的重要文化指標工程,乏人問津流標的問題在於採「統包」,呼籲政府勿濫用「統包」犧牲建築文化。呂欽文認為,「統包」模式有利有弊,但對於設計導向的文化指標性建築,並不適合營造廠主導的「統包」模式。

什麼是統包?

統包」是指將設計與營造綁在一起招標的發包方式,建築師和營造廠必須合作投標。相較於將設計標和工程標分開的二階段發包方式,「統包」對政府部門來說可以縮短流程、控制預算。但對中小型建築事務所來說,要找到營造廠合作並非易事。據了解,有一知名建築師有意投標北美館擴建工程,找了39家營造廠都遭拒、最後只得放棄。

呂欽文整理近年重要的指標性建築案,桃園市立圖書館預算23億、10家國內外知名建築師投標。「台灣高等法院及台北地方法院遷建華山司法園區新建工程」預算100億,有7家建築師團隊投標;而剛試營運的北藝中心,當年更多達136家投標。而預算近50億的北美館擴建工程,第一次招標竟然僅兩家投標、不滿法定家數而流標。

而在北美館擴建統包工程第一次招標流標後,6日後即重新招標,甚至僅提供近法定最低期限8天的等標期。劉國隆指出,這麼重要的案子,為何如此急就章,更引起建築界的疑惑與不安。

劉國隆指出,「台北市音樂與圖書中心」是另一個指標性工程,總工程經費71億元,先採「統包」招標也經歷四次流標,今年捲土重來已改成設計先行的二階段招標方式。

參與公共工程多年的呂欽文分析,近年大型公共工程動輒預算加倍、建築期程拉長,而「統包」模式較具效率、有效控制預算,成為政府機關的首選。但此一模式往往演變成營造廠主導設計,建築師綁手綁腳無法發揮創意、甚至根本拿不到參與競圖的門票,並不適合設計導向的文化型指標建築。他建議,政府部門若要控制預算,可以用罰款等其他方式避免建築師設計過度、膨脹經費,而不是採「統包」模式拒建築師於門外。


首都地標建築 建築師要抬頭 喊話柯P 請中止統包標案 讓設計標重新上路


作者:簡秀枝

取名為「濫用『統包』以犧牲建築文化為代價」— 臺北市立美術館擴建統包工程」流標警訊記者會,於昨(20)日下午2時,在「臺灣基督⻑老教會濟南教會」舉行,與會人士齊聲喊著口號「停止統包、尊重設計」,呼籲柯文哲市長重視歷史拐點,及時喊卡,取消統包,改採設計標,以維護首都美術館的文化建築價值 。

擔任主席的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理事長劉國隆,除了呼籲公共工程委員會介入調查之外,他要求市議員徐立信以緊急質詢或書面質詢方式,在4月26日北美館擴建案,二次招標截止日前,設法讓柯文哲市長取消招標,檢討不合時宜的細部內容,並脫鈎以建築設計標重新招標。

北美館擴建案統包工程,統包工程為44.32億元,4月12日第一次招標,結果出現令人傻眼結果,沒有出現傳說中的建築團隊,例如,妺島和世(Sejima Kazuyo、1956-)、雷姆·庫哈斯(Rem Koolhaas,1944-)等,也不見志在必得的張樞團隊與九典郭英釗團隊,只見劉培森與林洲民。他們分別與福清營造及宏昇營造配對,因為未達3家投標而流標。市府團隊於4月18日進行第二次招標公告,26日為截止日期,由於等標期只有8天,又,根據歷年採購法慣例,只要有1家或以上投標,就可以成案,進入審查程序。此一招標程序,被認為草率行事,引發撻伐聲浪。

在多位建築師的簇擁下,全國建築師公會理事長劉國隆,緊急發文給市政府,並舉辦「流標警訊記者會」,要求取消統包案,檢討不合時宜的細部內容,改為設計標,重新上路,另行公開招標。

全國建築師公會為了擴大影響力,昨天召開記者會,除了該公會理事長劉國隆外,前建築改革社社長呂欽文,知名建築設計師阮慶岳、邱文傑、簡學義、以及吳琪銘立委辦公室主任劉易昕、市議員徐立信等,都出席記者會,也逐一發言力挺。

記者會標明的主題有二:

— 在疫情後,國際局勢影響了台灣,形成特殊的營建市場狀態下,台灣整個工程量能飽和、物價飆漲、缺工缺料,台北市政府為何執意採取「統包」招標模式,令人不解。

— 在此一特殊的營運市場狀態下,乏人問津的政府統包招標案,如同形成一個全國廣大建築師專業能量挹注政府公共工程與文化建設的「窄門」,這是一個集體專業能量的浪費,也是國家的重大損失。


記者會一開始,劉國隆首先說明緊急召開記者會的原由。成立於1983年的北美館,在相隔39年後,進行擴建,由於北美館是台北市指標性文化工程,標金高達44億餘元,備受矚目。

他認為,北美館招標案,不能急就章,草草了事,目前第一次流標,第二次又匆忙推出招標公告,才會引發各界的疑慮與不安,連帶檢討公共工程統包模式的不合時宜性。

劉國隆說,環顧國際歷史都會建築物,施工落成,無不大肆宣揚推廣,台北市是首善之都,首都美術館擴建招標,如果不妥善處理,對建築美學與都市行銷,都是不好示範。

劉國隆表示,建築師界很納悶,為什麼公部門這麼相信統包工程招標模式,設計監造的建築師,綁著營造廠,這種結合,限制了各自專長領域,很容易造成衝突,而建築師成為依附對象,嚴重影響建築師權益,因此希望讓所有公共工程,回歸傳統設計監造標。

劉國隆舉出統計數據,在過去台灣一年營建施工總量,大約2兆元,但現在已經超過3兆餘元,營建規模,超乎預期,因此目前營造界面臨人力吃緊,營建成本飆升現象。

劉國隆更進一步分析:

首先,台灣公部門前瞻計劃,在各地如火如荼展開,在各地鋪天蓋地給經費、動工程,到處大興土木,磁吸資源。

其次,台商回流。因為中國大陸領導與產業政策的惡化,靈巧的台商,帶著多年在海外積累的資金,返台投資,重新蓋工廠、設總部,讓營造圈的私人工程,應接不瑕。

第三,大環境受到疫情影響,建材生產驟降,國際戰事又起,造成油價、鋼鐵價格飆漲,墊高了營造成本。

由於公共工程預算通常都在3、5年前即已編列,目前工程因缺工、缺料、缺機具,預算己不符實際,劉國隆也提醒市府團隊,應該逐一重作審查,才不會勞民傷財,延宕整體進度。

建築是各行各業、基礎建設的火車頭,劉國隆感慨地說,以前公部門扮演營建市場調節閥角色,當市場冷清的時候,公部門的公共工程便會大量投入,到處點火,振興經濟;一旦市場爆熱,公部門就自然要減量降溫,分散工程壓力,而不是像現在這樣,繼續與民爭利,搶營造廠資源,強挖人力,讓已經熱騰騰的營建市場,火上加油,緊張情勢,慘不忍睹。

劉國隆認為,公共工程,應該把設計監造,應回歸建築師,PCM只是專業工程管理者,在目前的模式下, PCM與統包業者產生很多問題,不必要的介面衝突,時有所聞。

建築師、PCM,與營造廠,其實是「三腳督」關係,必須維持平衡,才能打造出最好的公共工程品質,絕非弱化建築師,或只圖時效、方便。

劉國隆幽默地說,試問,把李子蘋果綁在一起,怎麼看都不合適,而目前有許多傑出建築師,做好設計規劃,卻因找不到營造廠,而胎死腹中。比較幸福的,加入統包工程案,但處處被要求撙節成本,逐漸影響了建築師專長,這樣的結合,徒增衝突,建築師的美感、創意與雄心,在處處被被約制下,逐漸枯萎與凋零。

話鋒一轉,劉國隆認為,北美館的統包工程,是目前亂象根源,如果一味求快求省事,棄建築師創意於不顧,市民權益更不用說了,令人寒心。

劉國隆語重心長呼籲公部門,北美館擴建案,是台北市的指標建築,背後的工程藝術與建築美學,彌足珍貴。他說,應該是重新檢討統包工程的時候了,他衷心期盼公部門,正視問題,而不是為了工程進度,犧牲一切。

呂欽文前會長在該記者會扮演穿針引線,角色舉足輕重。首先,他以PowerPoint ,解釋什麼是統包。他說,傳統工程採購流程是業主起造、建築師設計加監造,營造廠按設計圖施工。而現在統包工程採購流程是,業主起造,然後把設計建築師與施工營造廠,綁在一起,但現實是,建築師被限縮成小小的,在預算的考量下,營造廠施工,位階與份量,都長高又變胖。

呂欽文也說明統包的好處,主要在於節省時間,與控制預算。呂欽文出示圖表並加以描述,「業主起造、建築師設計加監造,營造廠按設計圖施工」,確實比「業主起造,建築師設計與營造廠綁在一起施工」,耗費更長的時間與預算。然而,因為統包案要回頭處理PCM(專案管理)的需求與規格,統統加上去,其實,與傳統的工程採購,時間差不多,預算控制也不一定有利。

呂欽文也說明統包組成,並不容易,建築師苦等營造廠青睞與配對,非常被動,又很無助,統包招標5%的押標金,不是一般建築師所能承擔的。

呂欽文特別列舉國內4個非統包工程的成功案例,這些案例,招標案都成為百家爭鳴的勝地,許多建築團隊爭相投入:


A.「桃園市立圖書館」預算 23 億元,招標時,有十家國內外知名建築師團隊投標。
B.「新竹市圖書館新總館暨停車場興建工程」預算 8 億元,也是有 12 家國內外知名建築師團隊投標。
C.「高雄市立圖書館新承工程,預算12億元,參加者眾,必須分兩階段評選。
D.「臺灣高等法院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遷建華山司法園區新建工程」,預算達100 億元,有 7 家內知名建築師團隊投標。

呂欽文說,以上簡單的紀錄顯示,不論何時何地,甚至不論預算金額大小,只要是指標性的建築設計案,都可引起眾人矚目,也都會一如預期的投標熱烈、競爭激烈。

他認為,只要是能在那樣高度競爭過程中,脫穎而出的案子,沒有人會懷疑它的價值。反觀北美館擴建億元,竟然湊不到3家投標?是眾家不屑於參與台北市的標案嗎?

他又舉出「台北市音樂與圖書中心」為例,說明是另一個指標性工程,總工程經費 71 億元,竟也以4次流標方式收場,各界不禁要問,台北市辦理公共工程,究竟是否出了什麼問題!?

建築師兼評論家阮慶岳說,統包有如民主制度,力求槓桿平衡:政府擁有政治權力與決策權、營造廠具有營造能力與資本權力、而建築師的設計理念與城市想像,三方各具實力,但要力求平衡。建築師的一方,不能被弱化或擠壓,否則會造成劣幣驅逐良幣,一旦好的建築師卻步,徒留一些委屈求全、或屈躬卑膝、高度配合者,成為主流,這樣一來,台灣建築文化可能集體潰敗,文化創意與掌尊嚴,則流於空談。

邱文傑建築師一拿起麥克風就表示,建築公會與建築界,跨出正向合作發展,令人雀躍,也倍感驕傲;對於北美館招標模式的討論,也是對事不對人。

在時間急迫性下,面對已經發生的問題,該如何對症下藥,全靠智慧與擔當。究竟要統包,或改成設計包,大家討論得那麼熱烈,但柯文哲市長是否聽見!?

他語帶不捨地說,建築菁英投入公部門招標案,非常辛苦,統包制度的捆綁,建築師出頭談何容易。

邱文傑也以北美館擴建招標案,直接問,為什麼這麼重要的招標案,淪為2家參與,形成流標,又匆匆二次招標,這麼急就章,趕在年底發包,究竟有何意義?放棄統包工程模式,改為設計標,也許可以引來7、8家,甚或9家、10家團隊,踴躍的參與,是不是更有意義。目前已在第二次標案上網公告中,如果發現合理性沒有了,要不要轉彎一下,踩踩煞車?當案件被綁架,此時此刻成為拐點,歷史發展的偶然,是否成為必然,全憑柯市長的guts。

邱文傑形容目前的緊要關頭,有如華山武林論劍,為了廣邀社會群賢、英雄好漢與天下菁英,擴大參與競標,然後讓競標者辦個展覽,如此開明彈性作風,必能為市府加分,市民也有機會得到更高品質的美術館,是雙贏局面。執政者願不願意,全在一念之間。

邱文傑說,他相信多年前,市府一定公開討論過發包模式,集徵專家委員的意見。在5年到10年之前,台北市確實有一陣風,是支持統包的,但時過境遷,此一時也、彼一時也。北美館統包工程,真的不宜強度關山,台北市府團隊從副市長,都發局長、文化局長、北美館長等,大概只能依法行政,跟著制度走了!但只有柯市長能力挽狂瀾,及時喊停,回歸正確點。「聲音是否上傳?only 柯p!are u listening please!」邱文傑調皮地說。

簡學義說,北美館等了3、40年才等來擴建機會,這是城市文化的重要標的。建築師的創意與對城市發展願景,是重要軟體所在,應該與營建硬體實踐,同步落實。

提及統包工程,本身不是問題,是各種工程的一種模式,但是因為疫情,台商回流,以及其他種種因素,讓國際與國內營建市場,出奇活絡,原物料波動太大,光是號稱「護國神山」的台積電,返台建廠,就吃掉大部分的營建量能。營建物價高空狀態,政府預算能否符合營造廠,在缺工下依舊要匍匐前進?

簡學義追問,全國營造廠那麼多,為什麼北美館擴建標案,只有2家願意參加,建築師空有設計才華與理想,沒有營造廠願意合體打拼,是件令人扼腕的事。

時下萬千個學建築的莘莘學子,除了理想,勢單力薄,大都望門興嘆,不得其門而入,形成「窄門現象」,徒留遺憾。

簡學義特別在PowerPoint 中以現代耶穌扛十字架的畫面,來形容他面對時下「窄門」的心境。

簡學義解釋,在此一特殊的營建市場狀態下,乏人問津的政府統包招標案,如同形成一個全國廣大建築師專業能量挹注政府公共工程與文化建設的「窄門」。

「每一個集體專業能量的浪費,是國家的重大損失。」簡學義憂心忡忡。效率高,有益成本控制,是統包特色,但以北美館案,屬於地標性文化建設,不能只問成本與效率,統包前提,形成窄門,讓眾多建築師無法參與,因此大家挺身捍衛建築師的創意與理想。

簡學義強調,他不是為一個人的利益或權益發聲。北美館擴建案攸關首都城市形象與未來發展,是文化工程,不是土木工程,建築師的切切理想,以及台北市民39年的等待,不能草率行事。

台北市議員徐立信,在忙碌行程中,匆忙趕來參加記者會,致完詞,呼口號拍照,然後又匆匆離去。他聲援建築界,支持廢除統包。

徐立信說,台灣有那麼多建築師,願意貢獻所學,參與打造北美館,以他們的學養,提升能見度,值得全民重視。而4、50億元的公帑,對老百姓來說,幾輩子也賺不到這麼多錢,一旦流標、再倉促招標,等標期只有8天,實在說不過去。

他強調,不管從實務面的考量,或學術性的呼籲,重大市政建設,必須具體向市民說明,否則,改朝換代後,又推說是前期弊案。

眼前疫情持續,缺工缺料,眾多問題已擺在眼前,怎麼可以不檢討原因。不能為了政治人物的剪綵活動,草率處理,必須重新檢討,中止統包,改為設計標。

昨天的記者會,出席人員在拍照時,不忘高喊著「停止統包、尊重設計」的口號,而劉易昕的早退與徐立信的遲到,記者會配合拍了兩次大合照。

下午4時左右,原本缺席記者會的吳思瑤立委,在Facebook 中貼文表達支持。題目是「可不可以不要讓政治宰制文化的未來?」吳思瑤在貼文上提出3點結論:1、反對北美館擴建案以統包案進行招標。2、反對任何首長以「任內動工」的政治目的、 以任期來綁架合理的工程招標作業期程,以及營建工期,值得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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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仁豪律師法律意見書 臺北市立美術館擴建工程統包案恐有違反政府採購法第1條及第24條第1項等規定之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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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見書】


臺北市立美術館擴建工程統包案恐有違反政府採購法第1條及第24條第1項等規定之疑義


為拓展臺灣當代藝術之未來圖景,臺灣建築界、藝文界及社會各界與臺北市民期待已久之臺北市立美術館(下稱北美館)擴建案(下稱本案),係北美館創館近40年來首次之擴建,既屬建築工程,亦屬文化工程,足堪為臺北市乃至全臺灣之指標性工程。惟臺北市政府誤用政府採購法(下稱採購法)之規定,也漠視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及建築改革社之呼籲,執意維持以統包招標,實非機關採購文化建設應有之態度及作為,為此提出法律意見如後,以供各界鑒察。

壹、
依採購法規定,機關欲採統包招標,必須兼具「效率」及「品質」之要求,缺一不可,否則即屬達法,且所謂「品質」,包含「採購程序之品質」「採購功能之品質」、「採購建築規劃及設計服務之品質」,相關規定如後。

一、
採購法第24條規定:「機關基於效率及品質之要求,得以統包辦理招標。」
二、
採購法第1條規定:「為建立政府採購制度,依公平,公開之採購程序,提升採購效率與功能,確保採購品質,爰制定本法。」
三、
採購法第6條第1項規定:「機關辦理採購,應以維護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為原則,對廠商不得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過。」
四、
統包作業須知第1條規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確保各識關基於效率及品質之要求,執行政府採購法第24條及其所定統包實施辫法之規定,特訂定本須知。」
五、
統包作業須知第3條規定:「下列工程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得採統包方式辦理:…(4)其他基於效率及品質之要求所辦理之工程。」
六、
招標期限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機關辦理公開招標,其公告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之等標期,應視案件性質與廠商準備及遞送投樣文件所需時間合理訂定之。」

貳、
北美館擴建工程統包案,縱有「效率」(本文固予否認惟本文暫不論述此議題),亦顯有欠缺「採購程序之品質」,「採購功能之品質」「採購建築規劃及設計服務之品質」等相關「品質」法定要件之虞,依上規定,自有適法疑義,理由如後。

一、
北美館於網站自承: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代辦市府文化局之「臺北藝術園區-臺北市立美術館擴建統包工程』,期望達到整合設計與施工,減少分包界面,節省工期之目標,採用了統包方式招商。」,足證臺北市政府推動北美館擴建工程採統包案,只在追求「效率」之目標,而忽略尚應兼顧「品質」之法定要件。
二、
實則,本案係在既有美術館為增建,首重建築師之規劃及設計能力,以創造本業之建築及文化價值,是建築師之重要性,不言可喻,自應廣徵國內外建築師參與,充分提供多元創意後,再評還出最優建築師,始得提升採購功能,確保採購品質。然而,臺北市政府採統包招標,限制建築師必須先結合營造廠,始得投標,無異於以特定有意參典投標之營造廠,以工程導向,限制廣大國內外建築師之參與可能性,形成對建築師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並淪喪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原則。
三、
遑論,時值新冠肺炎疫情碑虐,台積電擴廠需求,烏俄戰事持續致物價飆漲,缺工缺料之際,且本案預算近新臺幣50億元係於2年以前编列,該預算早已因上情而完全不符實際,當然成就絕大多教營造廠均無投標意願之情,進而導致上述違反「採購程序之品質」「採購功能之品質」「採購建築規劃及設計服務之品質」等相關「品質」法定要件之情節,益發嚴重。
四、
尤有甚者,臺北市政府於本案第1次招標,因未滿採購法第48條規定3家投標而流標後,無視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呼籲應檢討本案統包之問題,旋為第2次招標,更只提供8天之不合理等標期,其只追求「效率」目標而漢視「品質」之情,昭然若揭。依上述本案特性以觀,臺北市第2次招標相關程序,形同架空採購法第48條規定應有3家投標之立法目的,並視採購法上開規定於無物。
五、至臺北市政府自稱「北美館有2家廠商投標,礙於法規須有3家廠商才能進行標案,若完全無廠商投標也會檢討內容項目,工程需求和預算等,是否與現實不符,但有廠商投標代表整體預算足夠,故於4月18日已重新公告,4月26日將開標」云云,顯不能作為正當化其違反行為之理由,反足為其達反「品質」法定要件行為之事證,益徵本文以上所述,應屬有據。

參、
綜上所述,建請臺北市政府應即撤回本案第2次統包招標,並請採購法主管機關行政院採購暨公共工程委員會應即導正臺北市政府上述行為,以善盡職責,並維政府採購法制。

中華民國111年4月22日
李仁豪律師
品仁法律事務所PING-JEN ATTORNEYS AT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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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學義:一個「特定廠商」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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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呂欽文建築師臉書

(反北美館統包被影射為為「特定廠商」說話,這點我個人承認!只是要了解,參與投標以外的,都是我所謂的「特定廠商」。簡學義,是這些廠商之一,他跳出來說話了。他沒臉書,我幫他轉貼。簡學義是何許人,建築界及文化界都很熟悉,勿需我多介紹,附圖是幾個他的得獎代表作。文長,慎入)

一個「特定廠商」的心聲


作者:本案「統包」已上路參與者/竹間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設計總監/簡學義
2022/04/24

有關「典藏雜誌社」社長簡秀枝女士於臉書貼文「⋯別讓26年前,北美館擴建案胎死腹中的歷史重演⋯⋯!」一文,對「台北市大美術館計劃」自1996年來由倡議丶談論丶籌備丶流產丶重啓而看似終將落實的「北美館擴建統包工程案」(以下簡稱本案) 的殷切期盼固可理解,然其文中論述,對「統包」相對於本案,包括其「本質」與「時空現實」的妥適性所衍生的相關問題,並無深刻與週全的理解,過度由藝文界角度擔心本案所謂「胎死腹中的歷史重演」,對相關市府的「不當」作為形同「偏袒」,有如「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症」的「被綁架者」,對「全國建築師公會」之訴求,除最不足道之「建築師權益」外,對更高陳義之「文化」關切,完全沒有理解。看似面面俱到試圖照顧各方正反評論之為文,在沒能釐清問題本質與洞察爭議核心價值的背景下,反而可能徒生各界助長「本位主義」之固執,沒能協助各方「兼顧現實」與「追求理想」共識的凝聚,是為遺憾!

特此說明如下:

一、台北市政府相關:

1-「北美館擴建案」與柯P政府政策「白皮書」的承諾-

為兌現7年多前競選承諾的「白皮書」而「追風趕月」,無論是基於誠信丶有所擔當或為了政績的盤點,只要是對的事情,沒有人會反對。

但26年來,柯P或為橫空出世之台北藝文發展救主,但長期飢渴後的藝文界必須保持清醒的頭腦,避免「無條件」的接受「施捨」才是。

要知道建構一個首都應有的藝文發展格局,原即是一個市長擘畫城市藍圖的基本責任,而非其恩典,這已是過去式丶現在進行式,也將是未來式。柯P政府有責任盡力完成,但為完成而無條件的要各界接受其作為,乃是一種變相的「勒索」!

2-選擇以「統包工程」模式進行本案的謬誤-

柯P政府以撙節財政為重要績效的政策原則原無可厚非,然避免「過與不及」才是困難的「中道」。「台北藝術中心」由前任交接而來,預算失控後,柯市長對公共工程的預算控制趨於嚴苛而缺乏彈性可以理解。惟是否「因噎廢食」過度仰賴「統包」的預算控制手段?值得檢驗。

大量社會住宅興建的推動,固然借重了「統包」的「效率」,然其以限縮「設計」能量發揮為代價,總體成果的功過尚有待商榷。

「統包」一時被視為公共工程效率執行的萬靈丹,今連文化性藝術創作成分為要件的「美術館」建築亦以「統包」為之,實乃「矯枉過正」之錯誤行政決策。

綜觀全世界之文化建設,以「統包」為之者,可謂「鳳毛麟角」,創意價值於文化建築中必須被優先關照的重要性,實勿須贅言。

此乃「統包」本質的限制,無關建築師與營造者的權力爭辯。

「全國建築師公會」(以下簡稱全建會)反對本案採用「統包」模式,正一如「藝文界」對本案的期待與關心,乃站在看顧「文化」價值的高度,而非狹隘的一己之「工作權益」。

「統包」本即為一種「中性」的設計營建組織分工形態,只有性質的普遍「適用性」與否,無所謂本質的必然缺陷。

那為什麼「全建會」需於本案第一次截標前呼籲取消「統包」招標,建請改為「設計先行」招標模式?

乃肇因當下疫情後特殊之營建市場「量能飽和」丶物價飆漲丶不穩定丶缺工缺料狀態嚴重,大多數營造廠無能亦無意願投入公共工程,遑論風險相對更高的「統包工程」,此一現象將形成只有極少數之營建廠商能夠投入此一競標,導致亦只有同樣少數之建築師能夠參與擘畫提出對本案理想之提案,限縮了採行「設計先行」招標模式下廣大建築師的專業能量得以在開放性的參與下,挹注於此一文化工程的可能性。

而建議本案勿採「統包」模式之警語亦並非於截標前才發生,而是在「台北市立美術館」乃至「典藏雜誌社」本身所舉辦之招標公告前「座談會」中多數專家學者即已提出之疑慮,「台北市立美術館」慎重表示檢討後上達,惟卻仍維持「統包」模式續行,今責問「全建會」為何不儘早反應,實有昧於事實。(所謂為何不於5年前即反應?更顯示對此一問題的誤解,「全建會」從未全然否定「統包」,而是基於本案的文化特質,反對於疫情後(才2.5年)今日當下營建市場特殊的狀況下,採行大量限縮參與者的「統包」模式。

而文化局所謂已給予所有建築師公平的起跑點,實乃「何不食肉糜」之昧於現實,難道,這只是一場考驗建築師尋找營造廠能力的競技!)

而另順此挑撥了建築師與營造廠之間專業權責既有之相互合作與尊重的關係,亦為離題而陷建築師於不義之混淆視聽!
今於4月12日因僅2家投標,未達法定家數而流標,更彰顯建築界原有之擔心。

要知道,全國登記之甲級營造廠(110年統計)達6733家之多,而開業建築師(109年統計)亦有4384位,本案固然有資本額限制,如此重要的指標性公共工程,若預算合理,結果為何只有萬分之3的營造廠願意投標,而更只有萬分之4.5的建築師能夠參與?!

二、藝文界相關:

1-認為建築界對招標作業建請取消「統包」而改採「設計先行」將延宕期程,導致柯P政府無法於任期內兌現「白皮書」,以致本案是否「胎死腹中」?實為過度之擔心,本案契約完工期程1800天,期中設計完成期程480天,均早已至下任市長任期,「設計先行」,於柯P任內能好好擇定設計方案與建築師,原即無損於柯P政績,「統包」的差異僅止土方先行開挖之動工典禮剪彩儀式的參與而已。

以「設計先行」,廣納了不受限於配合極少數有限投標營造廠始能參與的廣大建築師共襄善舉,正是基於與藝文界一致的對文化軟硬體建構的關懷,何致所謂「全建會」的訴求「⋯完全忽略了藝術界的聲音⋯」,實乃過度呵護,或為無心,卻已涉「挑撥離間」丶「危言聳聽」之不當。

2-另謂「⋯包括⋯兩位館長,多賣力地讓市府規劃團隊與建築界,充分了解藝術界要什麼,希望蓋出怎麼樣的美術館,這一切的努力,不應該一筆被抹煞。⋯」,並未曾有任何人有此意圖與表示,「子虛烏有」之揣測,僅徒生藝術界與建築界之誤解,並不可取!

而對政府堅持依自編自導的錯誤劇本而行,稱其「依法行政」,實有辱其法更衊其政,「統包」既有違一美術館之「文化向度」的開放發展;在明知營建市場「量能飽和」將無足夠選擇性的有限參與者下,無法打破對「統包」確保預算的迷思,執意以「統包」招標模式為之,即為一錯誤之政策選擇;流標後,更以對第二次招標「等標期」作用之謬誤曲解,謂第一次截標雖未達「法定家數」,然既有廠商投標,故以最短等標期之7日為第二次招標期限,必然有廠商投標,而達採購「效率」(一家亦可開標),而忽略了第二次等標期乃為達到廣徵更多參與可能性之立法原意,違背「政府採購法」有關等標期除下限外「⋯應視案件性質與廠商準備及遞送投標文件所需時間合理訂定之。」,44餘億的本案,僅提供各種態樣第一次未能投標者7天的再作業時間,實在難以謂之「合理」,於政府採購法,採購需兼顧「效率」與「品質」,乃開宗明義之規定,此一「品質」係包括了「程序品質」才能確保的「成果品質」,而不「合理」之等標期規定已違背「政府採購法」,台北市府相關單位主管以「依法行政」為辯護,只是拿來作為不當行政的䕶身符,卻不知道其嚴重性已涉及圖利既定廠商之「技術性綁標」刑責!

「全建會」試圖對市府諄誡以導正其不當行政,原反而得以避免其錯誤行政之責任與對政治形象之損害,故何來文中反而對市長被「究責」之擔憂?此不啻是「本末倒置」之說法。

另謂若採「設計先行」招標之易轍,恐將損害原「統包」上路的參與者之權益,更為對「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之不瞭解,爰政府採購之目的首要為「品質」,故即使追求「效率」亦不能以犧牲「品質」為代價,故政府只要有正當理由,「朝聞道 夕可改」,有權利更正公告丶停止招標,甚或不予開標,在為政府政策目標的達成與採購品質的維護上,考量關照「公共利益」的格局原即遠大於對「個人」的照顧,更何況這些原上路的參與者,並没有被剝奪繼續參與「設計」標之任何權益。

「全建會」的相關訴求在第一次截標之前,本即無涉投標者所屬之考量;其核心價值所關照的是本案的「文化向度」,在當下台灣特殊營建市場「量能飽和」丶物價不正常的狀況下,建請台北市府勿以「統包」有限參與者,限縮了全國建築師專業能量開放性共同參與本案的可能性,此為照顧「程序品質」應有之作為,無關對本案「統包」已上路參與者之「成果品質」之質問。

以上說明,期待各界拋棄「本位主義」,以「客觀」的角度,「理性」看待問題的「本質」,共同照顧本案「文化向度」的「核心價值」。

臉書留言

簡秀枝
謝謝呂老師的分享,
也感激簡學義老師的解說,
虛心受教!!🙏

歐文松
謝謝分享

吳忠勳
謝謝簡先生,總是勇於發聲,提出更有遠見的建議。

林銘峰
借分享

Chin Tai
如果這個案子是個抽水站或是垃圾處理廠,想要發統包案,應該就不會有人有意見。顯然是主事者沒有意識到美術館的本質及其重要性。

Chin Tai
統包需求:想要Toyota 的價格和妥善率併兼具法拉利的造型

孫培鈞
從一些機關人員的反饋,略做一點整理分享,給予呂建在與中央溝通間有更多解方。
首先應知,時勢對於設計先行制度是不利的,因為近年不斷流標追加預算的案子太多。追加的情境概略有二種:
1.建築師設計好一個方案,有時候是方案本身就超過預算可行度,但評委無法判斷卻選了該案第一,硬著頭皮執行的結果就是追加才能解決,代價就是期程拖得很長;
2.物價漲幅大到無人可以預料,擬定預算與工程發包時間點這段落差(甚至公開閱覽到公告上網都有落差)。
機關追加預算追到怕了,於是把追加預算的時間風險直接外部化,基本思維是:
1.讓建築師與營造去吵,只要不要吵機關追加預算,要設計什麼你們團隊自己去喬,為設計方案的執行負責。
2.給廠商一筆錢,我把目的講清楚,讓營造與設計跟政府一口價喊完不要再吵,可能是眾多統包案雨後春筍原因。
以上大概是現在價格導向取代價值導向的主因。
之前甚至有機關發包才讓建築師領錢的單位引來抗議,但聆聽其想法,也是因為預過建築師不願意調整方案導致發包不順,乾脆就將發包的部分責任丟給建築師,當然這樣不公平,只是借此解釋機關在想什麼。
後學認為,要擺脫這些問題,須有一個超越現行制度侷限、給予與算擬定更多彈性的制度,建議如下:
先公開徵求構想:選出好的構想,讓眾多設計好手進入這個賽場提供方案,要辦票選或是各界討論都可以。選出構想,請專業估算營造團隊,針對這些方案進行預算擬定與評估,讓構想與預算滾動式的來回檢討,不要讓政府一開始就把預算框死。政府要一個大家都喜歡的方案,那就編足夠的錢來讓廠商執行。要是覺得簡單便宜就好,也是透過社會共識產出一個合理預算可行的方案,如此一來大家都不用吵,中途也不用面臨廠商倒閉等問題。(桃園機場與北藝或可殷鑑,選出一個好方案,卻要耗費大量行政資源追加預算之結果,便是耗費無盡資源與時間且折損國內好公司)
選構想的成本相對低,競賽的難度也不高,也許就有更多想要參與的建築師投入,而政府也不用初期就耗費大筆的設計監造費用。
這樣,設計對於自己的方案預算負責,剩下的只有營造物價的變動因素,責任就清楚了。
無可諱言,還有很多面向需要思考,以上只是在設計先行與統包之間的官民矛盾,找出一個折衷構想。
後學認為,藉此機會,我們應該要討論的是,超越設計先行與統包二分法之間的制度,建築師應該要擁抱的是在良好的從業環境中,盡可能降低風險又能發揮專業的出路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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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館擴建統包工程案聯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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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北美館擴建統包工程案聯合說明


刊登日期:2022/04/21 - 2022/05/21
公告類別:新聞發布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代辦市府文化局之「臺北藝術園區-臺北市立美術館擴建統包工程」,期望達到整合設計與施工,減少分包界面,節省工期之目標,採用了統包方式招商,並採最有利標決標,透過多目標評選考量統包團隊過去履約實績、專業組織能力、綜合設計能力、主要材料、設備選用計畫執行與管理能力、價格組成之完整性及合理性等因素,來評選出最優之設計與施工團隊,提升計畫執行品質。

新工處表示,本標案作業過程皆按「統包實施辦法」及「統包作業須知」辦理,且本標案雖為巨額採購,並未特別限制建築師事務所之實績或財力等投標資格,給予建築師自由參與之機會與權益。本案評選委員會包含美術與藝術界、建築界、營建、機電、景觀等各領域專業委員,且於評選須知內評分比重較大之評選項目如下:「綜合設計能力」項目配分25分、「計畫執行與管理能力」項目配分20分、「價格組成之完整性與合理性」項目配分20分,顯見本案除重視預算與工程進度,統包團隊之設計能力所佔配分比重更大。

本招標案於111年1月25日上網公告,等標期75天,於111年4月12日截止投標已有廠商投標,惟未達法定家數流標,本處爰依照「臺北市政府加速工程採購流標廢標後續處理原則」檢討,續辦第二次招標,並按照採購法第48條及招標期限標準,訂定8天之等標期,並於111年4月18日上網重新招標,預訂111年4月26日開標,相關資訊可查詢政府採購網或撥打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036洽詢新工處建築工程設計科瞭解詳情,並歡迎踴躍投標共同打造臺灣藝術界之新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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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建請臺北市政府取消「臺北市立美術館擴建統包工程」案招標,改為「設計工作先行招標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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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呂欽文臉書

(YAHOO的報導)

北美館擴建工程統包!全國建築師公會:重營建、輕設計 犧牲文化建築價值


備受藝文界和建築界矚目和期待的臺北市立美術館創建近40年,因應新時代的需求擴充空間的「台北藝術園區-北美館擴建統包工程」,第一次招標因僅兩組團隊參加投標,未達法定家數而流標。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今天召開記者會向台北市政府請命取消統包招標,改讓設計先招標,勿以統包方式牲犧文化建築價值。立委吳思瑤和市議員徐立信等台北市朝野民代也不分黨派力挺建築界,反對以「重營建、輕設計」的思維來作為招標核心的統包方式,呼籲台北市政府懸崖勒馬,首都指標性的文化建築不能這樣草草了事。

「台北藝術園區-北美館擴建統包工程」第一次招標4月12日截止,因招標未達三家參加,根據之前的採購慣例,市府在流標後6天,4月18日就重新公告第二次招標,甚至僅提供幾近法定最低期限8天的等標期。北美館擴建這麼重要的案子為何如此急就章,引發各界的疑惑與不安。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今天在長老教會舉行記者會表示,臺北市立美術館擴建採「統包工程」招致流標,且當前原物料高漲,預算已不符實際,呼籲台市政府取消統包,修正規模或預算後再啟動設計、監造等招標。

臺北市立美術館是台北市指標性工程,也是北美館創建近40年來首次擴充空間,備受藝文界矚目,且此前專家學者已就本案採「統包工程」模式不當提出警告,果然4月12日因投標未達法定家數已流標收場。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質疑,在新冠肺炎疫情及國際局勢影響下,台灣整體工程量能已經飽和,物價飆漲、缺工缺料等情況下,「台北市政府為何仍執意採取統包招標模式」。建築設計師簡學義指出,在當前特殊營建市場狀態下,乏人問津的政府統包招標案,如同形成一個全國廣大建築師專業量能挹注政府公共工程與文化建設的「窄門」,這是集體專業能量的浪費,也是國家的重大損失。

出席記者會的無黨籍台北市議員徐立信認為台北市政府應該說明,為何首都台北北美館擴建如此重要具指標性工程,台灣具規模的營造廠只有兩家參與投標,這麼多優秀的建築師為何無法參與。他將會在市議會提案檢討此案。

台北市士林、北投區選出的民進黨籍立委吳思瑤也在臉書發文反對北美館擴建案以統包案進行招標。她更反對任何首長以「任內動工」的政治目的、以任期來綁架合理的工程招標作業期程以及營建工期。

吳思瑤指出,美術館、博物館在所有建築工程中都是最複雜的,也是空間機能要求最高的,這一點舉世皆然。各界殷切期盼的北美館擴建工程,不只是台北重要的重要藝文場域,更應具備國家高度的進步視點。因為它將不只for台北,更是for台灣!未來的北美館擴建定位為科技藝術、新興藝術的展示場域,其建築設計就應滿足多元的機能需求,更應承載未來性與前瞻性,適應瞬息萬變的當代藝術發展要求。所以,北美館擴建工程絕不該以速度導向,以「重營建、輕設計」的思維來作為招標的核心。所以她與建築專業界站在一起,反對以統包方式來進行本案。

北美館前後召開三次的擴建工程座談會,吳思瑤是唯一參與的民代,她表示當場清楚聽見台灣建築界的好手菁英一致表達反對統包模式的堅定態度,要求市政府懸崖勒馬。但很遺憾,從頭到尾,專業界的大聲疾呼不見北市府負責任的正面回應,卻只見市府高層「衝啊」快速而草率進行招標,一味蠻幹到底。

律師暨建築師李仁豪也在「建築改革社」官方臉書發文【違法亂紀之北美館擴建工程統包案】,提出政府採購法第24條第1項規定:「機關基於效率及品質之要求,得以統包辦理招標」,但北美館擴建工程統包案,既難以追求效率,更毫無可能要求品質,實已違反以上法律規定。

李仁豪說明,北美館擴建工程統包案,難以追求效率,此由該案於今年4月12日第一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流標,足以為憑。另有北市政府「臺北市音樂與圖書中心」,總工程經費71億元,也是以統包模式招標,歷經1年卻以4次流標方式收場,最後在今年3月18日重新宣布改為「設計工作」先行招標模式,足供借鏡。

李仁豪認為擴建工程統包案,毫無可能要求品質,此由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在該案第一次招標截止前,向北市府請命取消統包招標,改讓設計先招標,勿以統包方式犧牲文化建築價值,足以佐證。遑論,在新冠肺炎疫情,物價飆漲、缺工缺料之時代,期待廠商承擔規劃設計及施工階段之所有履約風險,必然發生犧牲品質之結果。基於以上理由,北美館擴建工程依法不得以統包辦理招標,自應即取消統包招標,而改採設計先行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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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北美館統包記者會

文章 準建築人手札網站 »

出處:呂欽文臉書

反北美館統包記者會


2022-04-21 聯合報 / 記者陳宛茜、鍾維軒/台北報導

「台北市立美術館擴建工程統包工程」正進行第二次招標。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昨舉行記者會,指該預算近50億的重要文化指標工程,乏人問津流標在於採「統包」,呼籲北市府勿濫用「統包」犧牲建築文化。建築師呂欽文說,「統包」有利有弊,但對於設計導向的文化指標性建築,不適合營造廠主導。
北市新工處指出,統包結合設計與施工解決很多介接問題,包括第一果菜市場和南門市場都有順利施工,反而傳統標因為設計和施工分開沒有廠商投標;新工處說,北美館有2家廠商投標,礙於法規須有3家廠商才能進行標案,若完全無廠商投標也會檢討內容項目、工程需求和預算等,是否與現實不符,但有廠商投標代表整體預算足夠,18日已重新公告、26日將開標。

「統包」是指將設計與營造綁在一起招標的發包方式,建築師和營造廠須合作投標。相較於將設計標和工程標分開的二階段發包方式,「統包」對公部門來說可以縮短流程、控制預算。但對中小型建築事務所來說,要找到營造廠合作並非易事。

據了解,有建築師有意投標北美館擴建工程,但找了39家營造廠都遭拒,只好放棄。呂欽文整理近年重要的指標性建築案,桃園市立圖書館預算23億、10家知名建築師投標、台灣高等法院及台北地院遷建華山司法園區新建工程預算100億,有7家投標、剛試營運的北藝中心當年多達136家投標。
預算近50億的北美館擴建工程,首次招標僅兩家投標、不滿法定家數而流標,6日後重招標,僅提供近法定最低期限8天的等標期。劉國隆說,這麼重要的案子如此急就章,引起建築界的疑惑與不安。「台北市音樂與圖書中心」是另一個指標性工程,總工程經費71億元,也採「統包」招標結果四次流標,今年捲土重來才改成設計先行的二階段招標。

留言

黃茜芳
借分享,謝謝🙏

傅枝火
支持

余一隆

Elly Chou
欽文兄加油!

賴金河
反對便宜行事
反對便宜行事
伸張公理正義
尊重專業設計
推廣全民美藝

Sylvia Shih
無良政客搶功勲
美術殿堂成祭品

徐小奇
加油

邱文傑
其實這次有全建會一起相挺,感覺很好!

呂欽文
邱文傑 公會總算接到一點地氣了!

趙元鴻
邱文傑 全建會未來若能再聯合地方公會一起發揮力量,會是很大的力量

鄒小學
只有我看到每一位都好帥嗎?(誤)

Michelle Lee
鄒小學 我認識的都帥我不認識的那一位普通~

呂欽文
Michelle Lee 我是沾光了!

李仁豪
建議,工程會應就北美館擴建工程統包案有無違反政府採購法第1條及第24條第1項等規定,表示主管機關之見解,以利北市政府依法辦理採購。

陳啟中
李仁豪
請問,有違反嗎?

李仁豪
陳啟中 學長好,拙見以為統包應兼顧「效率」及「品質」,缺一不可。姑不論前者,我想來想去,想不出本案統包如何能追求「品質」?不知學長能否指點迷津?謝謝。
Jinde Hsu
李仁豪 執行過程觀感問題,個人見解是尚無達違反規定的程度,若有,很多機關統包案應該都會有寒蟬效應!有時候是否也需要醒思一下為何機關不採用設計先行的發包策略?或許也是有前車之鑑吧!

Chia Ming H Steven
https://www.tfam.museum/News/News_page. ... ebTgkQDarg
北美館擴建統包工程案聯合說明|新聞稿 | 臺北市立美術館

陳碩彥
不統包會比較好?
社會在走各懷鬼胎,不敢領教。

郭恆成
這主張,我懂!

呂欽文
郭恆成 人在江湖?!

郭恆成
呂欽文 哈哈!大哥,我回覆了。

郭恆成
大家好,
我是郭恆成,也是建改社的老友,這種狀況,我懂。
然而,畢竟,現在的角色不同,我也有一些話要說,請大家指教。
统包vs/委託設計監造與施工,就兩種制度方式的比較,確實可以討論。然於今時今日,驟然論斷其於美術館的適用及優劣,其實失之偏頗。
同樣的,委託設計監造及施工,也是有許多問題需面對克服。
重點是怎麼執行。這也是從市府/北美館/規劃專管團隊,所有人的企圖。
再者,以目前投標的林洲民/劉培森兩位專業先進,都不是輕易妥協自己立場與原則的建築師。除此之外,目前我們也更在主動的向其他團隊說明相關內容,澄清預算疑慮,避免不必要的誤解及過多的保留。
我們有信心,也繼續努力。

Chao Li Hsing Chao
郭恆成 請教你們在這個項目中扮演的任務是 ?

郭恆成
Chao Li Hsing Chao 規劃/監造及專管...

Chao Li Hsing Chao
郭恆成 PCM專案管理

呂欽文
郭恆成 了解恆成兄的角色。
林與劉是否能堅持自己的理念,那是另一個議題;但許多同樣堅持理念的人無法進場,是更嚴肅的問題。也就是說,作為一個專業者,"在執行專業時被設定門檻",這是我們最不希望看到的,是吧?!我們甚至在一般的設計競圖時都主張不應規定過去履歷、設定履歷資格,即使小毛頭進來競圖我們都不應排斥,綜和評量後他的"能力"終究能被考量後被打出成績,別讓他們連門都進不來。回到北美館這樣的案子,要找到營造廠已經成為基本門檻,這是與我們一貫的理念背道而馳的。多少英雄好漢望門興嘆,有人花了大部分的等標時間…… 顯示更多

阮慶岳
整個公共工程的流程,確實出了很大的問題,但用最簡化的統包來解決所有問題,根本就是飲鴆止渴。政府高層若有心處理這個環繞已久的問題,就認真成立一個產官學合組的診斷/對策小組,並且能授權的貫徹下去,不是又一次虛掩了事。

Chao Li Hsing Chao
多年前寫的 關於統包 青年問我什麼是統包
我問青年目前從事工作
青年回答平面美術設計
業務怎麼進來
都是業主委託
針對產品或企業形象進行
最終以完成設計圖面交稿
當然過程多與企劃和業務主事者協調溝通
完成圖稿後交印刷廠印製
我說統包剛好相反
業主直接找印刷廠
再由印刷廠找配合美工
完成圖稿後印製
青年笑著答說
懂了
我再進一步解釋
目前台北市政府推公共住宅
決定以統包方式招標
直接找營造廠標案
建築設計變成印刷廠裡的美工
然而
建築設計
包含建築學校和業界
似乎對這錯置顛倒沒有太多感覺

呂欽文
Chao Li Hsing Chao 很傳神的比喻!

Tina Lai
統包這件事涉及的層面很廣。
目前台灣行政機關的情況,考量成本、人力專業等因素,不只是公共工程,基本上整個政府執行計畫的方式,都是「統包出去」。…… 顯示更多

彭耀華
公共工程委員會一直忽略建築師在專業上設計的重要性

呂欽文
彭耀華 這是我給工程會一位主管的訊息:
"這幾天有關於反對北美館統包的事相信您有所聽聞,
有一場協調會資訊如下
..............
另外
統包的適當時機很值得關注。
涉及建築界發揮專業,甚至壓縮建築界執業門檻如此深遠的採購模式,是否有可能做進一步深化處理?
這樣的案例,對我們來說已構成錯誤樣態。
又要讓您傷腦筋了!"

王梅
有人要嚇壞了...

呂欽文
王梅 秀秀!😍😍😍

阮慶岳
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EXBe632
北美館擴建流標 全建會:別讓統包扼殺設計 | 中時新聞網 | LINE TODAY

徐小奇
這種團結的氛圍真好

Chauhsin Chen
支持

Chin Tai
這是一個美術館本人,卻認為美學不太重要,省錢才是王道的故事,以後裡面的館藏應該是主打收藏 #物廉價美 。

郭恆成
Chin Tai 有時候naive是美的,有時候不是。

呂欽文
不應該拿「naive天真」與設計比。
就因為「天真」有時不美,所以不要「天真」嗎?那好像是說「設計」有時不美,所以不要「設計」。這是邏輯上的以偏概全。
當然,有人會反過來替統包辯護:「不能說《統包》有時不美,就說統包不美」,那是另一種以偏概全。論到這裡,就必須回到統包的本質,來比較營造主導的統包環境下比較容易還是設計主導的環境下比較容易產生美。這答案是清楚的。

郭恆成
所以呂兄因為和美術館收藏有關?扯得上?

郭恆成
北美館認為美學不重要? 我聽了,實在忍不住了。抱歉!

Chin Tai
郭恆成 美感因人而異,價值觀也是因人而異,而統包追求的就是物廉價美的價值觀。但是沒有藝術收藏家會想要收藏物廉價美的藝術品。這就是二者對於美感及價值觀,觀念上遙遠的差距。

李仁豪
作為建築專業從業者以及相關機關人員,如只會說:「這統包政策早就定案,所以只能繼續執行,只有僵固性,不能與時俱進。」那我也只能回說:「臺灣公有建築真徹頭徹尾沒救,臺灣立法院也可關門不要再立法修法啦!」

郭恆成
朱立倫上任新北市長時選擇统包,事務所兩個得來不易的運動中心設計案,因而遭到解約。
今日為北美館於此時議論统包,就我理解的方式在網路說明……。
真的是,今夕何夕!

呂欽文
郭恆成 每個人扮演他的角色,這是可以被理解的!

李仁豪
我教育台北市文化局代理局長第一句話就是「現在討論本案統包案的必要性及正當性,就是當前物價暴漲、缺工缺料的產業現況」。可惜了,遇到這種官員,只是秀才遇到兵,浪費本人生命而已。

Chin Tai
#故事大綱:
政府要舉辦一場全國性的繪畫比賽,優勝者可以代表台灣出國比賽,但是由於報名費太貴,全國只有兩名選手報名參賽。
所以這兩位選手不是全國第一,就是全國第二,兩位選手都挺開心的,只要幹掉一位,就可以代表國家出國比賽,給世界看看台灣獨有的美學價值觀。
#爭議的核心:
全國繪畫比賽,各方好手躍躍欲試,但是因為報名費太高,繳不出報名費的選手們,只好放棄參賽…而贏得比賽的第一名,也有點勝之不武的感覺。

Tsao Melody
我是一般的素民不懂建築,但是也看得懂民脂民膏很重要❗️柯P市長已經第二任了~該學到了教訓經驗應該很豐富了!再也不是素人市長了⋯⋯如果柯p想進軍總統府?這樣的團隊令人擔憂!

Tsao Melody
李仁豪 兄,我真懷疑他是柯P的團隊嗎?

Chin Tai
統包的需求說明書:想要Toyota 的價格和妥善率併同時兼具法拉利的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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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元鴻:有關北美館的統包競圖有感

文章 準建築人手札網站 »

出處:趙元鴻臉書

有關北美館的統包競圖有感:

1. 目前全國多數中大型工程標案,都是一家營造投標後得標。最有利標的話也是在第二次公告縮短的等標期後就得標。都一樣....

2. 指標案不適合統包,之前就有聲音,我比較好奇是否第一次公告就有公會或建築師事務所發文建議改一般設計標。如果有,這次抗議比較有正當性。如果沒有,怎麼會現在吵?現在又大剌剌的說支持特定未出標團隊,真的不妥。

3. 目前已有兩家投標,且符合資格,突然被中斷的話對這兩家也不公平。且政府公告標期符合採購法。

4. 我認為可以溝通的理由只有「這是國家重大文化性建設,採購法第二次雖然標期可壓縮,但請政府拉長標期,讓更多優秀團隊加入比圖」。尷尬的是延長標期,目前物價持續上漲,也有一個可能性這兩家下次因為物價續漲無法出標。且我的問題是第一次公告為何不發文?這是制度

5. 這案子早標出去專管監造標,統包標做法的遊戲規則早就訂好了,加上一開始的說明會,應該提早兩年抗議才合理

#冷靜溝通才是上策,這不是在革命
#激烈抗議對已投標者不公平
#問題應該是現在營造量能不夠,這才是問題的源頭。制度沒有問題
#政府做法符合制度的狀況下,羞辱官員是否合宜?言論是否代表建築師全體?這要討論。我個人覺得不妥
#統包不能解釋成「不在意美學」,那對努力的團隊不公平(也是有很有品味的營造)

留言

阮慶岳
基本上同意。但是如果一切都「依制度溝通」,感覺好像是熟悉的官方回答問題的說法。面對不動如山的體制,受害者通常更是沒有和官方有任何溝通管道的人,因此,「激烈」和「抗議」也是一種基本的權力。

趙元鴻
阮慶岳 阮老師好,請問此案第一次公告時有人發文要求更正招標制度嗎?

阮慶岳
趙元鴻 我不大清楚。這個事件目前已經有兩個脈絡,一是討論統包的問題,二是討論此次競圖的問題,不能混淆了。

趙元鴻
阮慶岳 謝謝阮老師,只是這事的討論是否應該顧及已投標者的公平與正義?當李律師代表「全體建築師」網路霸凌官員、簡建築師出面抗議、呂建築師又再以他當例子,我認為此事就走偏了
我相信所有的競圖的參與建築師,都希望遊戲是公平的。途中改遊戲規則,就是不公平

洪建
趙元鴻 同意趙建的說法
都已經有人投標而為了誰改規則
實在正當性不足

阮慶岳
趙元鴻 我也不讚成因案設法,但統包的整體問題,應該被正視。

潘曉白
講的好啊!
都公告幾次了,現在才在吵,實在是……

簡健傑
同意,法學上也是先程序後事實;等標期1/4亦有提疑義的機制,幹嘛不提!?
後學覺得,公會要有自己一套見解,定一個規模,類組建議採委設監,或反之採統包! 長期訴求。
不然就是選擇性辦案!!

張涵瑋
另一觀點
擬定工程招標前,通常會有採購審查會,邀集委員審查合乎常理的採購內容及文件,通常設計監造會列席,甚至有些合約也會把此程序列為勞務工作項目...
往前推導在成立勞務採購之初,通常就沒有相關的審查或合理合約討論,通常任由機關自主訂定,因此 很多不當的條款因此而生,有些是承辦不專業,有些是疊床架屋不合理條款...
綜上,成立採購標案之前的協商或審查才是重點!
生米煮成熟飯 也合法!在程序上早已無退讓餘地,改變標案性質,對機關來說是圖利廠商,所以這結果可想而知!
建改要用對力氣!標案成立前的討論才是重點,以上淺見。

孫培鈞
元鴻兄最後一點是最難辯證的爭點,如何解釋「統包」等同於「犧牲文化」,非專業者很難理解。

趙元鴻
孫培鈞 重要設計指標的建築之所以重要,確實就是有無法量化的「價值」需要顧慮,這時用統包的話,有可能因為主標是營造公司,而被「影響到」,至於是否變成犧牲,在於機關和委員是否能更支持建築師去追求這個平衡點,不是做不到,只是大家覺得這個「影響」而直接判斷不適合。也因此更難做價值討論的文化資產,我更直接認定更不適合統包(因為權力更大的文化資產委員會更主觀,不同委員的價值判斷都不同)
美術館適不適合,以我們設計的角度當然是希望以設計監造標為主,北美館這案子只能說太晚發酵,已經有兩家投標,現在吵這個不妥。我相信所有建築師用同理心去想,今天如果是你符合資格進去評選場,最後因為沒投標的人在吵,讓機關改變規則,你作何感想??

趙元鴻
至於公會有人指文化局違法,要麻煩講的人明確依法條討論,看到底哪裡有問題。沒有問題的事情直接指控說違法,是不妥的

Chin Tai
北美館開標前有一個美術館論壇,每位論壇講者都提到美術館不宜採用統包,是主事者不願意傾聽,獨斷而為。並不是太晚提出,而是上層不願意理睬。
為何會上網招標後才提出呢?因為大家以為他聽見了聲音,應該會修改,但沒想到上網公告後才驚覺發現,他們死硬不肯改。主辦機關蠻橫傲慢,提早講了也沒用。

Chin Tai
這是個指標案,才必須抗爭,又不是抽水站或是垃圾處理廠,如果連美術館都可以讓建築師當作營造廠的複委託,若未來公家案都想要統包的便利性便宜行事,全部都採用統包,那麼事務所就通通變成營造廠的附屬單位了。建築師未來的生路被限縮,恐怕是都要請營造廠賞飯吃了。

趙元鴻
Chin Tai 了解,這完全是個悲劇,只是如果這激烈抗爭能在第一次公告時,就由全國公會及建築學界帶頭抵制會更好。目前看來就是請兩家投標廠商自認倒楣了....嗎? 不過這也反映出,建築師公會的力量應該要更強化,面對有問題的標案,各公會的法益或紀律委員會就該出聲。

Chin Tai
趙元鴻 只是你我不知道而已,但公會有一群建築師一直在努力發聲,理事長也一直在抗議。建築師太弱小了,自己人都不在意不團結。

趙元鴻
公會確實不夠團結。我們台南公會上一屆的法益委員會,每次遇到標案不合理,只要有人提出,內部就會快速反應和查證,然後以公會高度發文要求機關更正。可惜這一屆沒有繼續......建築師公會除了維護建築師執業環境外,能再針對建築產業有更高度的推展力量,我相信整體環境會更好的。

Chin Tai
我一點都不覺得那兩位建築師會有什麼倒楣,走正常的設計招標程序,他們也可以參加啊,他們現在其實是既得利益者,踩著制度的優勢。

趙元鴻
Chin Tai 我還是無法這樣想,我會連想到哪天我是苦主的情境.....那不公平

Chin Tai
趙元鴻 再投一次就好了,又不是像你上次整個案子取消被撤案。

趙元鴻
Chin Tai 好吧,我承認我沒有那麼大氣。我想到的是原來只有一個競爭者,沒想到改變規則變成來了七八家 (別戰我,就競圖來說這當然是好事。但針對這事的公平當事人並沒有得到補償)

Chin Tai
趙元鴻 #故事大綱:
政府要舉辦一場全國性的繪畫比賽,優勝者可以代表台灣出國比賽,但是由於報名費太貴,全國只有兩名選手報名參賽。所以這兩位選手不是全國第一,就是全國第二,兩位選手都挺開心的,只要幹掉一位,就可以代表國家出國比賽。…… 顯示更多

趙元鴻
Chin Tai 我還是覺得現在講這個太晚了。下次有指標案子遇到機關硬要統包,或有其他不合理,要照規定提出釋疑,然後找議員找立委大家一起施壓.......
下次遇到有這類只有兩家,且你是其中一間,且程序符合,我一樣會跳出來幫你講話@@ (不好意思阿,我心中有其他的公平正義要顧)

洪建
Chin Tai 有時候並非再投一次就好
這也不是兩個投標者的事情而已
統包的話是兩家營造+兩家事務所
所以四個單位付出的心血都要重新來過
統包也並非全然壞處
至少建築師不會做出標不出去的設計
因為已經有個共同投標的營造單位
而無須後續再去招工程標
在材料運用上也有較高的自由度
較無綁標問題
當然也會因為營造廠的成本考量而破局

Sotetsu Sha
我覺得最該質疑的還是完全不聽勸、一意孤行用統包的北美館方/主事者吧?

趙元鴻
Sotetsu Sha 是沒錯。機關這樣很討厭,我們也曾發文釋疑不被採納、或被委員要求契約以外的事情都令人厭煩
不過比較麻煩的是,目前已經有人投標,我認為他們的權益要顧。競圖出標就是打仗,這種規模的備標成本都超過百萬,貿然終止不合理

Sotetsu Sha
Yuan-Hung Chao 這個我同意。但是要弄清楚該負責任的是辦理的單位,我覺得抗議者本身並沒有劍指那兩家順服這個規則去投標的團隊。也就是說,就算不公平,也該是由藐視民意的這個辦理單位來補償他們的損失,而不是讓抗議者止息。

趙元鴻
Sotetsu Sha 另一個討厭點是此案機關並沒有違法,所以只能以全國公會和地方公會大家聯合起來,要求政府「未來」要改變......
或是如果四月底物價突然像三月一樣暴漲兩成,那第二次公告可能流標,那時大家可以更大聲的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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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盛:關於臺北藝術園區擴建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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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文盛(誠蓄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

臺北藝術園區擴建計畫,這幾天在網路上有許多討論,誠蓄從107年參與本計畫的先期規劃及環評工作始,到109年再獲得專案管理及監造的委託,四年來數十場的說明會,會後市府團隊也擇取諸多社會賢達的意見,要求誠蓄做了諸多規劃的調整,除了依法行政以外,也確實看見了市府團隊的用心。

至於,最近議題的焦點:“工程的執行模式”。

個人管見,本案的執行模式切論就採購法或政府公民間的權責原理,都是授權政府端決策的範圍,政府決策的良麻需定期受全體公民的檢驗,然而推動公共建設要顧及的面向,無非是預算,期程及品質,其中對品質的驗證,往往需要夠長的時間才能分出優劣,而預算及期程,卻是政策執行者眼前即刻需面對的考驗,是故執輕孰重?如果異地而處,我們的想法會否不同?

誠蓄有幸,迄今已參與國內四個直皖市美術館的專案管理工作,恰好有二案採統包模式推動,另二案採先設計後施工模式推動,謹彙整四座美術館執行概況如下:

至於,統包模式是否必然犧性品質?或許等待這四座美術館陸續完成,再經歷一段時間的沈澱,會有更清楚的答案!

表列各美術館的執行機關,都是極其專業的建築設計或工程管理專家,推敲執行模式前必定都經過反覆思量,然大環境變遷,物價波動,事後諸葛難免或有缺憾,誠蓄身為公共建設的從業者,當然希望法令環境能更豐富完整,而不是非統包即傳統的二分法,能有更適合不同情境的選項,盼能集思廣益,大家一起貢獻意見,且耐心等待吧!

李仁豪律師回應

對於臺北藝術園區擴建計畫所涉及採購程序的品質,採購效益的品質,有無合法,現在就可以檢視,何須他日?

如果全國建築師公會、建築改革社都認為這樣欠缺品質,但臺北市政府硬要說這樣有品質,那建議專管單位以後直接建議主辦單位不用浪費時間跟預算,用心演出徒具形式的說明會了!

誠蓄及林總都是非常優秀公司及專家,小弟以上不滿是針對臺北市政府(絕非您們),並希望大家討論能聚焦於本案採購法上之爭點,敬請諒察。

金門縣中心圖書館及美術館競圖,下週在本所截標,我們來看看屆時有多少建築師投標?如其數量,高於本案10倍以上,那本案採購程序的品質,採購效益的品質何在?我已把這問題質詢臺北市政府,該府不予回應。等金門截標後,我會繼續問下去。

林文盛回應

李大律師日安,容弟班門弄斧,據”政府採購法第24條1.“機關基於效率及品質之要求,得以統包辦理招標。”本條開宗明義已授權“機關”基於。而“機關”的組成包含了建築技術,工程技術及法務專家,應已具備有完整能力進行評估。

本案在先規招標,專案管理招標及統包工程招標橫跨四年期間,各階段所辦理的不同採購,前題均維持統包架構,若機關先前已有通盤的考量,則需有足夠客觀的證據反證採統包模式推動其效率及品質無法更理想。

設計競圖與統包競標,因二者的團隊組成及備標成本均有殊異,單純以投標家數衡量二者競爭品質的高下尚非公允,或許還得加上若干年後工程標招標的家數採取公約數,比較基礎才較趨一致?

弟相信金門案在您的輔助下,必定能獲得很大回響,本案許多貼心的競圖作法,如第一階段評選後即給予獎勵金,在台灣收標以避免本島建築師郵遞標封的不便等,弟因他案經驗,先前與招標機關均有意見交流,很高興府方採納後,也得到很好的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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