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法三讀 社宅弱勢戶40%、包租代管免稅額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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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法三讀 社宅弱勢戶40%、包租代管免稅額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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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時新聞網110/05/23 發佈

住宅法三讀 社宅弱勢戶40%、包租代管免稅額1.5萬


內政部感謝立院支持住宅法修正

立法院院會2021年5月18日三讀通過住宅法修正,內政部長徐國勇感謝立法院全體委員及朝野黨團的支持,使修法可以在短期間內通過。

住宅法第23條修正

徐國勇表示,這次修法主要包括將社宅弱勢戶比率提高到至少40%,並將公益出租人及社宅包租代管房東免稅額提高至1.5萬元,以加強照顧青年及弱勢民眾。社宅弱勢戶至少40%。

修正弱勢社會住宅承租比率

內政部表示,過去興建社宅時,部分在地居民因擔心影響社區治安及環境品質而反彈,現因社宅興辦品質完善,標籤化與鄰避效應逐漸降低,為照顧經濟或社會弱勢,這次修正弱勢社宅承租比率,從至少30%提高至40%以上,同時將弱勢者身分增加「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

另為避免各地方政府所訂社宅租金收費標準未妥善考量承租人的特性與需求,故這次修法改由中央律定全國一致社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以保障弱勢民眾居住權益。

提高參與社宅包租代管誘因

內政部指出,為提高住宅所有權人參與社宅包租代管及公益出租人的誘因,這次也修法提高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度,從原本新台幣「1萬元」提高為「1萬5千元」,同時刪除租稅優惠以一次為限的限制,並增列社宅包租代管所簽訂的租賃契約資料,不得作為查稅依據。

另為鼓勵更多公益出租人將住宅出租予社會弱勢,這次也放寬未辦建物登記的合法住宅房屋納稅義務人,若認定為公益出租人,可享相關稅賦優惠,以提供民眾更多元的居住選擇,落實政府照顧青年及弱勢安居的目標。

社會住宅是什麼?

依「住宅法」第3條第2款規,社會住宅是指由政府興辦或獎勵民間興辦,專供出租之住宅及其必要附屬設施。

目前政府推動之社會住宅主要分為以下兩種:

(一)新建:政府或獎勵民間直接興建社會住宅,以低於市場租金出租給所得較低的家庭、弱勢對象及就業、就學有居住需求者的住宅。

(二)包租代管:以活化及利用現有空屋,辦理民間租屋媒合,以低於市場租金包租或代管方式提供給所得較低家庭、弱勢對象及就業、就學有居住需求者之租屋協助。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方案

社宅包租

由政府委託業者(一般是房仲業),業者向房東承租住宅,一次3年, 由業者擔任二房東的角色,然後將住宅轉租給房客,並管理其住宅。

社宅代管

政府委託的業者協助房東與房客簽訂租約, 然後業者負責管理該出租的住宅,包含修繕、代收房租、代繳水電費等。

電動車輛充電相關設備納入住宅計畫

因應未來低碳交通運輸成為主流,電動車已成為全球節能減碳共識,這次修法也特別新增要求地方政府將電動車輛充電相關設備,納入住宅計畫推動辦理,以提升住宅社區的環境品質,達到低碳生活、環境永續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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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住宅法 包租代管優點與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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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租代管是什麼?包租代管的優缺點?

全台有至少 300 萬租屋人口,佔全部人口 1/8,市場規模不容小覷,為保障租賃雙方權益,避免發生租賃權利義務關係不對等、租賃住宅資訊不對稱,以及改善現行沒有便捷糾紛處理機制、沒有專業服務制度的問題。

中華民國政府自民國106年12月27日公布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不僅使得租賃模式更趨多元,也讓過去屬於灰色地帶的租賃市場日益透明,以往只存在於檯面下的包租代管也開始蓬勃發展。

「包租」與「代管」是不同經營型態

過去屋主若想要將手上閒置的房產租出去,只能自己想辦法或是找房仲業者協助,找到房客後,還必須與房客直接面對,處理各種修繕問題,對於房產數多,或者是沒這麼多閒暇時間的屋主而言,其實管理不易。

專業業者代為辦理

此時,如果可以轉交給專業業者代為服務,自然是可以創造房東、房客、產業三贏,而根據剛剛上述提到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又可分為包租及代管兩種形式。

包租:屋主免擔心房屋空置期

包租代管其實存在已久,以白話文解釋,就是二房東的意思,但它其實是兩種不同的經營型態,所謂包租,就是業者跟屋主簽長期租約,把房子包下來,於包租約期間內業者每月支付房租給屋主,再由業者以二房東的角色,將住宅轉租給房客,並管理該住宅,優點是屋主不須擔心房屋空置、承租問題,業者皆會負擔,非常適合有許多有房產又嫌麻煩的屋主

代管:業者只負責協助管理

代管可以分成「代租」+「代管」兩階段,先由相關業者幫屋主媒合房客,由屋主自行跟房客簽約,也就是所謂的代租,之後屋主將履行租約的部分,例如點交、收租,以及日常修繕維護、糾紛協調處理等大小事交由業者代為管理服務,這就是第二階段的「代管」。缺點是代租代管因業者只負責管理,不負責承租,故房子未出租期間的空置期,屋主須自行承擔。

政府推出社會住宅包租代管保障經濟弱勢族群

為實現居住正義、照顧社會弱勢,我國內政部自 2017 年起開始實施「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積極推動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政策,除可活化及利用現有租賃住宅外,也可減輕地方政府直接興建社會住宅財政負擔,讓租屋成為購屋以外民眾的居住選擇方式之一,並且為了鼓勵屋主及房客參與,政府也提供了「3稅有減免、3費有補助、3年有服務」的 333 好康優惠措施:

針對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的屋主:

政府不但協助提供專業管理,房東更享有房屋稅、地價稅、綜合所得稅賦稅,3 稅補助,還有每屋每年 1 萬元修繕補助,另外如果是包租方案,還增加了居家安全相關保險費用補助。

針對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的房客:

政府將補助租金差額及公證費,以減輕房客租屋負擔。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缺點

政府針對社宅包租代管的政策,可以減免賦稅又能提供補助,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為什麼仍未普及?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是不是隱含了什麼缺點?

如果真要說缺點的話,對於房東而言,應該就是「收取的租金會低於市場價格,必須打個 8 – 9 折」。而所謂的「市場價格」,是由包租代管業者藉由 3 家以上出租物件鄰近、相關、相同物件的租金行情資料得出,政府也有相關審查機制,不用擔心會被隨便喊價。

社會住宅包租費用

包租業者將以市場租金 8 折與房東簽訂包租約 3 年,再轉租房客。

房東:按月向業者收取市場租金 8 折之房租。
房客:一般戶以市場租金 8 折支付業者;弱勢戶則依弱勢條件以市場租金的 7 折或 5 折支付業者,並且其與一般戶租金差額的 1 折或 3 折將由政府補助並經由業者轉交房東。

社會住宅代管費用

房東與房客經業者媒合承租雙方簽訂至少 1 年的租約。

房東:業者向房客(含政府之租金補助)收取市場租金 9 折之租金後,按月轉交房東租金。
房客:一般戶以市場租金 9 折交付業者;弱勢戶:依弱勢條件以 7 折或 5 折的市場租金交付業者,並且其與一般戶租金差額的 2 折或 4 折由政府補助並經由業者轉交房東。

目前此方案截至 2020 年10月底,已協助媒合1萬1千多戶的弱勢及一般房客入住,算是相當不錯。

政府為什麼要採包租代管方式辦理社會住宅?

保障社會經濟弱勢、無力購屋民眾居住權利

保障社會經濟弱勢者及無力購屋民眾的居住權利,政府積極推動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政策,增加住宅供給面資源,讓租屋成為購屋以外民眾的居住選擇方式之一,進而發揮租屋與購屋市場相互調控的市場均衡機制。

活化及利用現有租賃住宅、減輕地方政府興建負擔

包租代管與政府興建的社會住宅不同的是,除可活化及利用現有租賃住宅外,並可減輕地方政府直接興建社會住宅財政負擔,使政府提供的住宅資源能循環利用,照顧更多的民眾。

幫助經濟或社會弱勢者、照顧年輕族群

按照住宅法規定,社會住宅應提供至少40%以上比率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另提供一定比率予未設籍於當地且在該地區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也就是說除了能夠幫助在市場上租不到房子的弱勢族群,例如身心障礙者、老人、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等等外,也同時可以照顧青年族群就學、就業階段的居住需求。

提供房東保障、協助弱勢房客找屋

現行住宅租賃市場上存在眾多問題,包含弱勢房客租不到適合的房子、租金價格過高租不起、承租的房子可能是違建或會漏水等等,房東也會因為租屋管理麻煩、容易有糾紛等問題,而寧願將房子閒置不出租。政府透過辦理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除提供房東專業服務、保障租賃關係外,也協助弱勢房客解決租不到、租不起及租不好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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