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請問因豪雨而無法繼續進行工程的規定?

建築師事務所工作、實習,以及建築、營造工作所可能遇到的法律議題
回覆文章
frankie71423

(問題)請問因豪雨而無法繼續進行工程的規定?

文章 frankie71423 »

如因為豪雨導致在無法於預定完工日期完工,
要辦理展延的規範是否有一個標準(例如依中央氣象局公佈的多少厘米的降雨量來辦理展延..)
,或者要去哪找法令呢?
:oops:
燕尾

文章 燕尾 »

契約書內容

第XX條 遲延履約

(五)機關及廠商因下列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契約當事人之事由,致未能依時履約者,得展延履約期限;不能履約者,得免除契約責任:
1.戰爭、封鎖、革命、叛亂、內亂、暴動或動員。
2.山崩、地震、海嘯、火山爆發、颱風、 豪雨、冰雹、水災、土石流、土崩、地層滑動、雷擊或其他天然災害。
3.墜機、沉船、交通中斷或道路、港口冰封。
4.罷工、勞資糾紛或民眾非理性之聚眾抗爭。
5.毒氣、瘟疫、火災或爆炸。
6.履約標的遭破壞、竊盜、搶奪、強盜或海盜。
7.履約人員遭殺害、傷害、擄人勒贖或不法拘禁。
8.水、能源或原料中斷或管制供應。
9.核子反應、核子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10.非因廠商不法行為所致之政府或機關依法令下達停工、徵用、沒入、拆毀或禁運命令者。
11.政府法令之新增或變更。
12.我國或外國政府之行為。
13.其他經機關認定確屬不可抗力者。
(六)前款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事由發生或結束後,其屬可繼續履約之情形者,應繼續履約,並採行必要措施以降低其所造成之不利影響或損害。
(七)廠商履約有遲延者,在遲延中,對於因不可抗力而生之損害,亦應負責。但經廠商證明縱不遲延給付,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



以上是我看過工程契約書
如果契約內容有這部分的說明
可向氣象局申請該地區豪雨特報的相關證明文件
向甲方申請工期延展...

而延展工期天數經由乙方審查後提出申請延展天數
由甲方決定!!
frankie71423

文章 frankie71423 »


感謝~大致了解
回覆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