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興華建築師被起訴求刑15年 故宮案 前院長石守謙被求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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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興華建築師被起訴求刑15年 故宮案 前院長石守謙被求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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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建築前輩因弊案被起訴~是該生氣還難過呢!? :?: :?: :?:

故宮案 前院長石守謙被求刑15年

2007-08-23

危及國寶安全 15人起訴

〔記者胡守得/台北報導〕故宮改擴建工程弊案士林地檢署昨天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浮報工程價額、圖利等罪嫌,起訴前院長石守謙、副院長林柏亭、前主秘薛飛源及建築師羅興華、廠商游振中等十五人,並以石等人為求仕途或貪圖不法利益,竟對工程未嚴格把關,嚴重危及國寶存放安全,求處六年至十八年不等徒刑。

其中,薛飛源被檢方具體求處有期徒刑十八年、石守謙、羅興華被求刑十五年。

杜正勝不知情 確未介入

從本案偵辦到偵結,證人教育部長杜正勝、前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郭瑤琪、現任故宮院長林曼麗等三人,檢方認定皆不知情、確未介入,偵結後仍維持證人身分,沒有所謂的簽結或另案偵辦。

故宮因展館空間不足,參觀動線混雜,杜正勝於八十九年出任故宮院長後,向行政院爭取三億元預算改善,擬定「正館公共空間、展覽動線調整及周邊環境改善」計畫,事後追加「機電、空調及消防設備」、「正館耐震補強」等工程,總預算達七點四六億元。

檢方起訴表示,九十年間,杜正勝指派副院長石守謙組成評選委員會辦理工程,石與前主任秘書薛飛源、總務室主任王文陸,為使獲評選為先期規劃的「羅興華建築師事務所」順利取得後續設計、監造的龐大服務費,不顧工程會質疑,以限制性招標及隱匿招標訊息下,事後與羅興華辦理議價。

將規劃、設計、監造「三合一」後,造成羅興華「以小綁大」,服務費由原規劃標的二百五十萬元,一舉膨脹成三千四百七十七萬餘元,事後並浮報三百餘萬。

多項工程綁標 圖利廠商

正館工程因包含山坡地的地下門廳及車道施作,羅、石、薛及總務室代理主任葉張繼等人,因恐施作水土保持,工程將無法如期完工,疏通時任農委會林業處副處長湯曉虞、技正徐森彥,同意故宮無須擬具水保,羅因而減免費用約二百萬元。

工程因未做水保持而崩塌,立委提出質疑後,羅興華提擬補做,故宮再額外給付廿七萬。

九十三年耐震工程,時任院長石守謙、副院長林柏亭、科長張錦川等人,再以限制性招標方式,讓不具專業能力的佳泰公司監造,涉嫌圖利佳泰九十四萬餘元。

廠商予取予求 浮報款項

同期的展櫃工程,羅興華旗下的建築師許清揚根本無設計展櫃專長,幸福、祐明公司負責人游振中藉與許關係良好,並與林柏亭、器物處長嵇若昕、科技室主任岩素芬熟識,三方運作下,內定由游出線。

許、游利用赴日與岩會合後,決定日製展櫃規格,九十三年九月岩回國後,故宮內部流傳「海外貪官分贓記」電子郵件,為避人耳目,游改以祐明公司投標,標價相同底價,展櫃工程事後並因不斷變更設計,追加預算到一億兩千七百萬餘;更以國產展櫃混充日製品,並以日規價碼浮報,及重複請領置放翠玉白菜展櫃一座,圖利外並浮報款項三百九十一萬餘元。
vanse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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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擴建工程弊案,士林地檢署22日偵查終結,總共15個人遭到起訴,其中前院長石守謙依貪污罪求刑15年,前故宮主秘薛飛源求刑18年最重,建築師羅興華遭求刑15年,至於教育部長杜正勝的角色,等起訴書出爐會有進一步交代。

檢調偵辦故宮改建工程弊案,本月2日以證人身分傳喚故宮博物院院長林曼麗到案,釐清故宮展示櫃驗收時,台灣產品為何混充日本產品過關,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偵訊後,移送士林地檢署複訊,深夜近11時許將林曼麗飭回。

士林地檢署偵辦故宮改建工程弊案,發現建築師羅興華取得展櫃包工後,下包裕東鋼鐵製作,原本預定使用日本進口的材料,卻由台灣材料取代,並動用行政院第二預備金追加預算。檢調前天將工地主任廖牧群約談到案後,1日向法院聲押獲准。

檢調1日繼續約談故宮總務室主任陳宗權、科長張錦川、技士蕭志明、包商工地主任劉忠清、建築師事務所監工林肇柏等五人到案。檢察官漏夜偵訊後,將張錦川、蕭志明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士林地院審理,認為顯無羈押理由,2日下午將兩人飭回。

教育部長杜正勝是於本月3日接受檢調約談,傍晚移送士林地檢署時強調是以證人身分到案,絕對配合調查,晚間7點35分左右,檢方予以飭回。

檢調調查指出,杜正勝2000到2004年時任故宮院長一共推動五項擴建升級計畫,其中在正館地下室工程開灣招標案,疑似同意讓廠商不做水土保持以及以小標綁大標,圖利定廠商,當時擔任評選委員會的石守謙也表示,這些決策都經過杜正勝同意。杜正勝是否知情放水?檢方將進一步調查,預料是整起故宮擴建弊案的最關鍵。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j63f.html 轉貼
archia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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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師被判的法是用啥名目捏 :?:
是建築術成規嗎@@
有沒有哪位知道的
建築師法裡面條文好像沒說被判刑罰的貪污部分
目前沒找到 :?:
還有建築師被判刑其執照要怎麼處理 :?:
過十五年之後還是一條好漢嗎XD
wEwE

Re: 羅興華建築師被起訴求刑15年

文章 wEwE »

我愛準建•
最後由 wEwE 於 2007-09-19, 09:44 編輯,總共編輯了 2 次。
燕尾

文章 燕尾 »

archiacg 寫:建築師被判的法是用啥名目捏 :?:
建築師法:
第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充任建築師;其已充任建築師者,撤銷或廢止其建築師證書:
四、因業務上有關之犯罪行為,受一年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之宣告者。
[這一項是不得再請領建築師證書]

第十八條 建築師受委託辦理建築物監造時,應遵守下列各款之規定:
三、查核建築材料之規格及品質

第四十六條 第四項 違反第十七條或第十八條規定情事之一者,應予申誡或停止執行業務或廢止開業證書。



貪污罪是屬於「公務人員貪污治罪條例」或是一般刑法「瀆職」的貪污。
該建築師非公務人員,所以屬於刑法規範,基本上法律層級比建築師法高

依據 建築師法第二十一條 建築師對於承辦業務所為之行為,應負法律責任。
其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條(普通賄賂罪)公務員或仲裁人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一百二十二條(違背職務賄賂罪)公務員或仲裁人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
若屬於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條(普通賄賂罪)則非公務人員通常不罰。若屬於刑法第一百二十二條(違背職務賄賂罪),則賄賂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倘若是屬於協助貪污行為,則屬於共犯,其刑罰比照刑法上針對公務員之徒刑。

至於會判到15年,因該還有其他刑責吧!!
而簡單來說 羅興華 建築師 已經不能當建築師 也被停止業務行為了!!

那問題來了,該建築師目前執行的業務怎麼辦?
建築師法第二十條建築師受委託辦理各項業務,應遵守誠實信用之原則,不得有不正當行為及違反或廢弛其業務上應盡之業務。
但是沒有該法條違反的獎懲方式,除了有建築師懲戒委員會,沒有其他說明!

[這個建築師考試會不會考阿?]
最後由 燕尾 於 2007-08-22, 21:52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zoe

Re: 羅興華建築師被起訴求刑15年

文章 zoe »

wEwE 寫:
前輩不都是好的,也不都是壞的,好的要拍手,壞的就給他關起來•
市場機制必要行運轉汰換,
更新一代的好建築師就才能接收那些壞建築師前輩的市場•
年輕的好建築師才不會老是花時間在抱怨•
說的好 8)

當事務所業務為公共工程時
必須要警惕行政相關程序及採購法等相關法令呢!

記得以前在上品管班時
老師說個笑話:在公共工程的工地一定要切記被請或請人不得超過500 ,因為採購法有明文規定!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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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譴責建築師犯罪的同時,同樣在建築領域的建築師們到底學到了什麼


故宮弊案 前院長石守謙求刑15年 主秘薛飛源18年
2007/08/22 15:25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故宮擴建工程弊案,士林地檢署22日偵查終結,總共15個人遭到起訴,其中前院長石守謙依貪污罪求刑15年,前故宮主秘薛飛源求刑18年最重,建築師羅興華遭求刑15年,至於教育部長杜正勝的角色,等起訴書出爐會有進一步交代。

故宮博物院改建工程弊案,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在5月23日約談前故宮院長石守謙、前主任秘書薛飛源、前總務主任葉張繼等8人到案,經檢方複訊後,將石守謙等3人依貪污治罪條例向士林地方法院聲押禁見,士林地方法院24日上午召開羈押庭進行審理,羈押庭在中午結束,合議庭認為證據不足,沒有羈押必要,裁定將石守謙飭回,至於故宮前主任秘書薛飛源與經辦的技士蕭志明兩人則是聲押獲准。

本月2日檢調再以證人身分傳喚故宮博物院院長林曼麗到案,釐清故宮展示櫃驗收時,台灣產品為何混充日本產品過關,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偵訊後,移送士林地檢署複訊,深夜近11時許將林曼麗飭回。

士林地檢署偵辦故宮改建工程弊案,發現建築師羅興華取得展櫃包工後,下包裕東鋼鐵製作,原本預定使用日本進口的材料,卻由台灣材料取代,並動用行政院第二預備金追加預算。檢調前天將工地主任廖牧群約談到案後,1日向法院聲押獲准。

檢調1日繼續約談故宮總務室主任陳宗權、科長張錦川、技士蕭志明、包商工地主任劉忠清、建築師事務所監工林肇柏等5人到案。檢察官漏夜偵訊後,將張錦川、蕭志明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士林地院審理,認為顯無羈押理由,2日下午將兩人飭回。

教育部長杜正勝是於本月3日接受檢調約談,傍晚移送士林地檢署時強調是以證人身分到案,絕對配合調查,晚間7點35分左右,檢方予以飭回。

檢調調查指出,杜正勝2000到2004年時任故宮院長一共推動五項擴建升級計畫,其中在正館地下室工程開灣招標案,疑似同意讓廠商不做水土保持以及以小標綁大標,圖利定廠商,當時擔任評選委員會的石守謙也表示,這些決策都經過杜正勝同意。杜正勝是否知情放水?檢方將進一步調查,預料是整起故宮擴建弊案的最關鍵。


http://www.ettoday.com/2007/08/22/138-2145940.htm
ks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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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尾 寫: 而簡單來說 羅興華 建築師 已經不能當建築師 也被停止業務行為了!!
不對

本案至今只是「起訴」而已,距離三審定讞,就司法實務而言,三年、五年,甚至七年十年都還有可能。

停止業務需司法定讞。
KCTOU

文章 KCTOU »

行的正,不怕半夜鬼敲門
建築從業人員,不管是建築師或是監工人員
真的要隨時小心,回扣不是好東西,綁規格更是要不得
將建築師的倫理道德擺在第一位吧
或許有可能會餓死
但是總比日夜擔心受怕會進去吃沒錢飯還活得自在吧
用一句話與大家分享
"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
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言4:23)
Peter ts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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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TOU 寫:行的正,不怕半夜鬼敲門...將建築師的倫理道德擺在第一位吧...
:) 謹記在心
G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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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我是擔心高雄那隻魟可能又蓋不成了
新的文建會主委可能還搞不清這案的國內建築師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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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擴建工程弊案 起訴15官商
【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故宮擴建工程弊案,士林地檢署昨天偵結,認定前院長石守謙、主任秘書薛飛源等人以限制性招標手法,協助廠商包攬工程,採購展示櫃還洩漏規格,依貪汙等罪將石守謙等十五人起訴,求處六年至十八年重刑。
檢方認為,石守謙擔任故宮副院長任內,和薛飛源等人在擴建案的招標條件中動手腳,而且未將公共工程委員會要求規劃標與後續設計、監造標應分別辦理的公文,呈送當時的院長杜正勝。檢方指出,這分明是瞞著杜正勝圖利廠商。

據調查,故宮正館整建工程原本預算三億八千五百萬元,後來追加至七億四千六百萬元。九十年間整建案經行政院核可,杜正勝指派石守謙籌組評選委員,薛飛源和總務室主任王文陸為院內委員。

石守謙等三人先協助羅興華建築師事務所以「小標綁大標」,取得擴建案。羅興華為了節省施工經費,透過農委會林業處代處長湯曉虞、水保科技正徐森彥,以整建工程沒有新開挖整地不會破壞環境等理由,同意不用提出水土保持計畫。

後來立委陳景峻揭發此事,故宮竟在施工執照未核准前,就指定大成營造開挖整地,導致故宮西側發生土石流,被台北市政府開罰。事後,羅興華等人沒有收歛,反而浮報這筆水土保持計畫製作費廿七萬元。

檢方另查出,正館耐震工程的監工預算有二百五十萬元,故宮工程科長張錦川、總務室代主任葉張繼將監造費壓低為九十四萬元,免除必須上網公告的程序,逕指定沒有耐震工程監造資格的佳泰公司監工。

至於國寶翠玉白菜、肉形石安全的展示櫃,檢方查出,故宮器物處處長嵇若昕帶著負責開規格標的建築師許清揚,與有意投標的幸福公司負責人游振中到日本考察製櫃公司,等於將展示櫃規格提前洩密給游振中。

游振中為掩人耳目,改以旗下另一公司祐明公司投標,再轉包給沒有做展示櫃經驗的裕東鋼鐵承做。而原設計的展示櫃有升降功能,裕東卻只能做出平面開啟式,嵇若昕驗收時還涉嫌放水。

故宮高層:殺人放火 也不過求刑18年

【記者周美惠�台北報導】多位故宮官員因正館整建弊案昨天遭檢方求處六年到十八年不等的刑期,消息傳來,故宮高層忍不住驚呼:「殺人放火也不過求刑十八年吧?」故宮認為檢方求刑太重,將全力支援同仁必要的法律協助。

遭檢方求刑八年的故宮副院長林柏亭說,他很遺憾檢調經過長時間的訊問及調查,竟會如此偵結,「一切等司法還我清白」。

故宮昨天下午舉行兩周一次的例行院會,開會到一半,突然獲知士林地檢署偵結故宮弊案、將起訴故宮前院長石守謙等十五人,頓時氣氛一沉。涉及此案的副院長林柏亭和科技室主任岩素芬等人,會後即匆匆離開,故宮人研判,「他們應該立刻去找律師了」。

此次求刑對象中,有九人是故宮已離職或現任人員,除葉張繼、王文陸及石守謙已離開故宮,尚有六人仍然在故宮任職。

圖檔 圖檔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9/3982823.shtml
【2007/08/2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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