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鼓勵容積移轉 提升都市環境品質
更新日期:2007/06/29 18:29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二十九日電)高雄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今天召開委員會議,討論「都市計畫容積實施辦法」,盼藉以取代政府直接編列公共設施補償費的不足,同時還可保留具紀念性建築物;但是都委會多名委員考量有不肖業者居間牟利,有違社會公平正義,委員會決定把關修正後再公告實施。
「都市計畫容積實施辦法」討論已久,因為在寸土寸金的都會區,除了土地代表財富,土地允許可建築比例即是有價的象徵,所以用建築物的「容積率」做為獎勵辦法已成了紓解政府財政困境的一種方式。高雄市政府積極擬訂實施辦法,盼透過此法,可以解決市府積欠民眾未徵收公共設施土地數千億元的困境。
除了解決已徵收未補償公共設施用地之外,市府也打算用「容積率」做為推動紀念性或具有藝術價值建築物保存的鼓勵方式。
以去年陳家拆除「陳啟川故居」為例,當時就是因為市府尚未審議通過「都市計畫容積實施辦法」,硬是禁止陳家不能拆除已故前高雄市長陳啟川的故居,應予保留做為歷史建築,陳家擔心權益受損,怒而漏夜「偷拆」。
為了彌補建築物土地所有權人因為建築物被列為歷史建築所蒙受的損失,市府認為用「容積率」獎勵的方式,讓土地所有權人可以獲得其它建築基地建築樓層增加的方式做為補償。
都委會視「容積率」有價,所以擬訂「都市計畫容積實施辦法」盼未來相關未徵收公共設施用地都採此法,可以解決政府編列預算徵收的財政困境。
下午,都委會討論此提案,多位委員肯定立法的良善立意,不過也考慮到「寬頻房訊負責人游世一」專門收購低價公共設施土地交換高價公有土地,居間牟利,扭曲了政府立法的美意。
都委會經過冗長討論「都市計畫容積實施辦法」之後,不敢貿然通過提案,決議交給專案小組重新修訂,以免成為有心歛財的新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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