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長你好。
我是就讀 台北科技大學 建築系 的學生,一年前,我找了一間事務所打工,那間事務所叫《江錦財 建築師事務所》,在該建築師事務所工作的一個禮拜,因某些個人原因而離開(幾年前在台中,我在同樣與江錦財 建築師事務所一樣是接古蹟修復業務的事務所工作過,而開始在 江錦財建築師事務所 工作時我才發現這兩家是有業務上的競爭,而我與之前的事務所交情又不錯,當時在 江錦財建築師事務所 裡處理兩事務所共同競爭的案子,基於避嫌的原因我才離開 江錦財建築師事務所 )。
事情的始末可以參考《附件一》;我是個出身於普通家庭的小孩,我家並不富裕,也因隻身在外地唸書,相對的給家裡很大的負擔,所以才會工讀;而 江錦財建築師 的惡意行為讓我在當時無法繳出房租,讓我並須跟朋友借錢才能渡過當月;我對我自己的工作態度相當肯定,自認為並無懶散、怠惰,也曾讓許多公司主管讚許過,而 江錦財建築師 與我的最後一通電話真的讓我非常生氣,這也是我為何為了幾千塊新台幣而走向法律途徑的原因。
我是個土木、建築背景出身的學生,一年前我對這些法律程序一點都不懂,我靠著自己的力量去找資料、詢問別人,一年來的法律訴訟都是由我一人親自處理;讓我很納悶的是 江錦財建築師 一點悔意都沒有,並且願意為了這區區一千九百塊與我纏訟一年多;幾個月前判決就已確定了,而我也依《附件六》中的 黃正銅建築師事務所 聲請強制執行,但 黃正銅建築師事務所 聲稱 江錦財建築師 已在2005年12月31日離職《附件七》,所以我並未得到我應有的賠償,故我才向法院聲請了 債權憑證 《附件五》;由我這一年多來這麼多的法律程序來看, 江錦財建築師 一定也了解我的進展到哪邊,而他一點想解決此事的意願都沒有,如此可見這些法律程序對他來說一點都不足以構成教訓。
我知道 江錦財建築師 隸屬於台北市建築師公會與台灣省建築師公會,之前我也曾寫mail 與親自到公會辦事處請求協助,但工會裡處理電子郵件的人員卻勸我息事寧人、當作是一次的教訓,這讓我很不以為然;我這麼做的目的已經不是為了那幾千塊的薪資,而是要給這種惡劣建築師的教訓,並且給他警惕,以防以後還有像我這樣的無辜工讀生。
我並不知道建築師公會是否能對該建築師有何處置?但我認為這件事應該讓同樣身為建築人的站長你知道,就我個人而言,在校園裡的時候,我們學生對”建築師”三個字是有多麼崇拜與尊敬,更因為我為這件事的當事者,強烈的讓我覺得 江錦財 不配冠上建築師的職稱,讓非建築業的人知道,更破壞了外界對”建築師”的形象與感受。
我要讓大家、讓其他建築師知道有這麼一位建築業的害群之馬,並且讓社會大眾知道他的為人,我會繼續我的法律行動,直到明確的給該建築師一個教訓。也希望站長可以有所行動,並讓這麼多的建築人(尤其是那些還在外地、努力向上的建築人)都能避免像我這樣的情形發生,且表明我們身為建築人的一個榮譽感。
最後真的很感謝 站長 願意詳細的閱讀,也祝您 身體健康 事事順利。
張 書豪
>>相關文件(以滑鼠點選可看大圖)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附件七
張書豪來信 - 希望被重視的建築人
chao1974 寫:建築師欠這壹仟多的薪資實在有點太小氣
但是我們反過來先自省
工作一個星期 就突然留紙條辭職
……恕刪
"留紙條"這問題當初我覺得我自己也理虧,在事後我也有電話跟建築師說聲"抱歉",並問該建築師我是否可以拿到我的薪資,當初建築師是答應我...願意過幾天匯錢給我。而我也心感抱歉...因為畢竟那是我第一次這麼做"留紙條"就離開。
我想我要離開的原因,我就不多談了。至於你說的"1900-"很少,沒錯是很少,而且我花在法律程序上的錢也超過這1900-,但我非常不認同"姑息養奸"的作法,因為你們不知道當初我跟該建築師的最後一通電話的內容,讓我非常的生氣;在法律上不管職員工作幾天,哪怕是一天...雇主還是要支付一天的薪水。況且我當初的身份祇是個學生,有必要為了1900-跟學生搞成這樣嗎?我今天這麼做,也是告訴後備一個經驗,這樣為了學生打工的1900-搞成這樣,你覺得他直得嗎?
還有我很清楚建築圈很小,但我就不相信建築圈裡面的人每個都要我"息事寧人",我就不相信沒有人會跟我有一樣的想法。
最後一通電話的內容:「你在事務所畫的東西都不能用喔!」「你沒有工作超過七天喔!」「我沒有這美國時間跟你談,你要這筆錢自己來事務所。」
什麼叫做我畫的東西都不能用?在事務所做過的同學就知道,有時候建築師教你畫的東西只是剛開始初步參考的東西;因為我家不富裕,我比一般人的工作經驗都多,我自認為我的工作態度認真,該做的東西我都會做好,「你在事務所畫的東西都不能用喔!」這句話真是讓人生氣;還有"叫我要這筆錢自己去事務所談"?有沒有搞錯,他的事務所就他自己是建築師、他老婆是會計,我如果真的去談,我有勝算嗎?
不管如何,法律上的動作我會一直到完全結束;至於對錯就留給大家幫我公評吧!也給後輩一個經驗!
謝謝各位給我的意見...
Re: 張書豪來信 - 希望被重視的建築人
為自己權益奮鬥是值得鼓勵的,
日後,這也將是一個建築人間勞資爭議的案例,
但方法似非最佳。
中立的局外人意見:本案
是不是也所有溝通方式都已無效?
是否彼此的立場都已關照?
二造可否平心靜氣重新面對?
感覺上,本案二造的溝通實在不甚良好。
建築圈子小,二造如果直接溝通已困難,
可否透過親友、同學、學長、老師化解一下,
大事化小雙方重新審視彼此立場也好下台。
ps.所張貼的文件如有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的個人資料,
建議一律馬賽克處理為宜。
日後,這也將是一個建築人間勞資爭議的案例,
但方法似非最佳。
中立的局外人意見:本案
是不是也所有溝通方式都已無效?
是否彼此的立場都已關照?
二造可否平心靜氣重新面對?
感覺上,本案二造的溝通實在不甚良好。
建築圈子小,二造如果直接溝通已困難,
可否透過親友、同學、學長、老師化解一下,
大事化小雙方重新審視彼此立場也好下台。
ps.所張貼的文件如有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的個人資料,
建議一律馬賽克處理為宜。
Re: 張書豪來信 - 希望被重視的建築人
我相信張書豪已經試過了,何況這不是昨天才發生的事情,整件事情由前年開始,到去年透過政府單位協調,似乎也起不了作用,書豪在這漫長的過程裡恐怕也不好過,才會在纏弄了如此長的時間後透過準建讓大家知道。kogiga 寫: 中立的局外人意見:本案
是不是也所有溝通方式都已無效?
是否彼此的立場都已關照?
二造可否平心靜氣重新面對?
準建的目的在於讓每個願意發聲的人講些話,不只是張書豪,如果江錦財建築師有什麼話要說,歡迎寄給我,我也會照樣刊出,甚至準建願意召開一個會議,讓兩造都出席,並且邀集各方人馬來到現場聽聽看,兩造在面對面時會以什麼樣的言語及態度呈現他們的想法。